中标
关于海宁市民政局2023年-2025地名标志制作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dcg2022154
预算金额58.25万元
招标公司海宁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晓丽15068376091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DCG2022154

二、项目名称:海宁市民政局2023年-2025地名标志制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582500(元)温州澳南实业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东塘路505-56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海宁市民政局2023年-2025地名标志制作单杆式路牌(带二维码)澳南4501050详见附件
2海宁市民政局2023年-2025地名标志制作抱箍式路牌(带二维码)澳南300300详见附件
3海宁市民政局2023年-2025地名标志制作长余辉门牌(带二维码)澳南50220详见附件
4海宁市民政局2023年-2025地名标志制作反光门牌(带二维码)澳南50180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凯,陆冬英,沈益峰,顾云杰(采购人代表),李峥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山东龙立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35.634.038.036.438.636.5235.071.52
1温州澳南实业有限公司59.964.062.660.262.161.7618.3980.15
1温州逸臣标识有限公司50.748.054.152.555.252.117.8769.97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73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宁市民政局

地 址:海洲街道南苑路3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7351123

质疑联系人:何宁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23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晓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376091

质疑联系人:俞晓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3-8723501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336号

传 真:/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7292037







附件信息:

  • 附件154.doc

    37K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99.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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