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资阳区沙头镇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包1)合同公告
金额
228.5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资阳财采计[2024]07004号
预算金额228.51万元
招标联系人-15673675888
中标公司湖南创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8.5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资阳区沙头镇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9月4日
采购合同编号:资阳财采计[2024]07004号-1
采购人(全称):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创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资阳区沙头镇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资阳财采计[2024]07004号
3、项目内容:资阳区沙头镇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张新飞
6、联系电话:1567367588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2851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8月05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03日。总日历天数:120天。
2、地点:资阳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资阳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验收方式:按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及以上工程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8-0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8月05日
合同订立地点:资阳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先生法定代表人:刘海仁
委托代理人:张先生委托代理人:刘海仁
 话:15673675888 话:18773717377
 真: 真:
 址: 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五里堆社区办公楼七楼701房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
  号:4305016762050000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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