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虞区工业用水置换项目钢筋混凝土顶管采购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6.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上虞区工业用水置换项目钢筋混凝土顶管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人)的上虞区工业用水置换项目钢筋混凝土顶管采购(项目名称),于2023年6月16日在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自2023年6月16日12时00分至2023年6月21日12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人)的上虞区工业用水置换项目钢筋混凝土顶管采购(项目名称),于2023年6月16日在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供货期 | 报价(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水联环科集团有限公司 | 7日历天 | 262080 |
公示期限自2023年6月16日12时00分至2023年6月21日12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