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粮油脂地块回填工程-山场碎石土运输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粮油脂地块回填工程-山场碎石土运输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市金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粮油脂地块回填工程-山场碎石土运输项目(二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粮油脂地块回填工程-山场碎石土运输项目(二期);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粮油脂地块回填工程-山场碎石土运输项目(二期),总量暂定100万吨,分成三个施工标段,本次招标优先选择三家运输单位作为本项目中标人,第一名运输任务40.0万吨,第二名运输任务35.0万吨,第三名运输任务25.0万吨。(注:具体位置、部位以招标人最终区域位置划分的工程量下达计划任务为准)。
2.3施工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计划分为3个施工标段,其中:
第一施工标段:中粮油脂地块回填A区,工程量约定40.0万吨;排序第一名签约合同量。
第二施工标段:中粮油脂地块回填B区,工程量约定35.00万吨;排序第二名签约合同量。
第三施工标段:中粮油脂地块回填C区,工程量约定25.00万吨;排序第三名签约合同量。
注:各标段具体回填面积及部位待施工图接收后,由招标人根据施工图计量平衡后下达任务确定。
本次招标公告的招标内容为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粮油脂地块回填工程-山场碎石土运输项目(二期)。
注:招标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6名入围候选人(不满足6名入围候选人的以实际入围数量为准)。最终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签订合同,入围单位若无法响应最终价格,招标人将按照各家投标人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单位并按照排序确定前三名为中标人(按照排序依次为第一施工标段、第二施工标段、第三施工标段)。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本项目其他中标候选人依然按照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签订合同。
2.4服务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内容:在赣榆区东坪山、河西矿区装车,经石黑线、海滨大道、至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中粮油脂地块回填区域施工现场指定位置卸货,平均运距约27公里(该运距仅供参考,运输路线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交警部门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运输协调均由投标人自行协调,运距增减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运输、自行卸至现场指定施工区域。
2.6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合同内工程量运输完成(15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地方性条例及发包人有关要求。
2.8招标控制价 壹仟贰佰万元整¥12000000元 (12.00元/吨),超过该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注:(1)中标人及时了解工程进度及实际需求,应具备24小时运输保障能力,确保运输量能满足现场施工需求;
(2)为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要求,保证运输安全,中标单位应按照车辆额定载质量运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截图盖公章放投标文件中,以备查询)。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3.2为了保证运力,投标单位须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运输车辆30辆及以上,并保证服务期内具有的运输车辆数量始终不低于上述条件且车辆的运营年限不超过6年(投标文件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人承诺书)。
3.3.3投标单位拟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3.3.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或10万吨及以上的土石方、山场碎石土、水稳混合料等运输业绩一份。
注:类似业绩需提供运输合同、不低于合同总价50%的发票,上述资料的原件复印装订于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价格、运输量以合同内容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地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运输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作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且最新的,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4.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注册:在“苏海集团集中采购平台”(网址:https://suhai.etrading.cn) ,进行网上投标人注册。
5.2.招标文件下载地址:苏海集团集中采购平台-苏海专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s://suhai.etrading.cn)
5.3采购文件售价:0元
5.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6日
5.5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6日9:3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赣榆区和安大厦4楼423开评标室。
6.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4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金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方式:13675221275
9.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说明。
2.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需要等原因修改或调整或取消本次招标公告。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方关注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若因投标方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网站线上报名,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报名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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