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奎屯鹏煜储热型共享储能电站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工程电气设备采购——35kV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10kV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dkzb-2024-05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奎屯鹏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华鑫181997815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雪152997826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奎屯鹏煜储热型共享储能电站 220 千伏升压汇集站工程电气设备采购——35kV 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10kV 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设备采购更正公 告
(招标编号:XJDKZB-2024-052)
一、内容:
原公告内容:
(001奎屯鹏煜储热型共享储能电站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工程电气设备采购——35kV框架式 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10kV 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 颁发的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 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7.近五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 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8.近五年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 同金额 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 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9.近五年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设备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 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
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10.近五年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项 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 套件的检测能力;
1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设备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设备。在与规范相 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设备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 人的要求;
13.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 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 由材料、元件和部件投标人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1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 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试验报告必须含盖参与 本次投标的产品;
15.投标人须具备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品牌认证 证书;
16.投标人需提供省级及以上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提供近 两年内产品任一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
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批)次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设备标段同时竞标的;
(5)对于接受代理商竞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 的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8.投标人若中标后,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 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若投标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向他人进行转包、分包生产的;一经发现,买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取消其以后的投标资格。19.专用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所有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更正后公告内容:
(001奎屯鹏煜储热型共享储能电站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工程电气设备采购——35kV框架式 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10kV 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 颁发的认证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6.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 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本项目所有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奎屯鹏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金沙江路南开发区创业园 24 号楼二层 F 区 004 区
联 系 人:华鑫
顶目
电 话:181997815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鼎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环球国际综合楼 22-7 号招标部。
联 系 人: 杨雪
电 话: 15299782619
电子邮件: 158177225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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