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民生银行持有广西玉柴重工有限公司等13户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42015.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221.01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标的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持有的广西玉柴重工有限公司等13户债权资产包

项目编号

BBWCQJY18-4552

转让底价

人民币29221.01万元

登载网站

www.bbwcq.com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5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3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3日1730分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一、转让方承诺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债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㈡我方转让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国民生银行持有的广西玉柴重工有限公司等13户债权资产包,标的整体转让,债权总额人民币42015.9万元,其中本金42015.9万元、自2018年12月6日后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等权利均予以转让。(具体债权金额以相关借款合同、法院判决书等为准)。

债权资产包清单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

主合同名称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担保措施

本金余额

1

广西玉柴重工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合同》及《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

9029万

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27日

银团担保

10906万

1877万

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5日

2

湖南路湘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7500万元

2017年9月29日至2018年9月28日

玉柴重工及其实际控制人罗富升、牟宁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500万元

3

吉林省永大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6800万元

2017年9月29日至2018年9月28日

玉柴重工及其实际控制人姜继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800万元

4

安徽玉和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054.3万元

2017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

玉柴重工及其实际控制人杜军、杨梅、苏谱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054.3万元

5

新疆新动力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587万元

2017年9月29日至2018年9月28日

玉柴重工及其实际控制人付其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587万元

6

海口至兴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0万元

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27日

玉柴重工及其实际控制人陈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0万元

7

荆州市路鑫通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920万元

2017年9月30日至2018年9月29日

玉柴重工及其实际控制人韦文、罗容玲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920万元

8

河南中迈机械有限公司

450万元

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27日

玉柴重工及其实际控制人河南中迈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50万元

9

江苏万桂顶铭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3990万元

2017年9月29日至2018年9月28日

玉柴重工及其实际控制人王志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990万元

10

甘肃瑷砺珂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655万元

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27日

玉柴重工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广林、邹玉春、苏明、张占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55万元

11

北京骏达伟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290万元

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27日

玉柴重工及其实际控制人刘钟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290万元

12

陕西美延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343.6万元

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27日

玉柴重工及其实际控制人翟文斌、奚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43.6万元

13

贵州三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320万元

2017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27日

玉柴重工及其实际控制人郭友艳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320万元

合计

42015.9万元

合计

42015.9万元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元)

29221.01万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具有健全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控制机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且取得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受让。

成交签约

竞价成交,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当日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乙方E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专项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成交价款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成交价款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的有关约定,于该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足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注意: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或受让方提供的生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且足额收到竞价服务费之日起第1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径无息退回至受让方指定账户,交易双方依据《债权转让协议》有关约定结算成交价款。)

标的交割

受让方付清竞价服务费及成交价款,且《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债权转让等相关手续。转让方、受让方根据有关规定各自承担与本协议项下信贷资产转让涉及的任何税费。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3日1730分

限时报价周期: 180秒

竞价阶梯:20万元/次

意向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登记手续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交易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交易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的证明材料;

(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职业证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㈢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交易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如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㈡意向受让方(或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或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意向受让(或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或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交易(竞价)无效;

2.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适用于网络竞价交易);

3.受让(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

4.受让(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㈢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或受让方提供的生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且足额收到竞价服务费之日起第1个工作日内将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径无息退回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㈣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披露

1.受让方受让标的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本公告(含附件)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2009]19号):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

(2)《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相关规定。

2.在受让方受让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在受让方受让后,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4.在受让方受让后,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合同附件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5.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与挂牌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2)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

(4)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5)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6)挂牌标的债权已在转让日前从法院实现了部分回收款项,该部分回收款项已由转让方作为债权处置费用冲抵部分债权,该部分回收款项无法在转让后作为受让人的受偿款项。

6.意向受让方如受让转让标的则必须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标的债权中可能存在的能够追究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

7.意向受让方如受让转让标的则必须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标的债权中存在的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

8.可能存在着挂牌期内转让方提前终止挂牌撤回转让的情形。

9.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再就挂牌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的披露和说明承担任何责任,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五、相关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意向受让方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受让方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受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则视为交易所完成转让方委托业务的终结,后续因债权转让、交割而引起的一切风险、损失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与交易所无关。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陈经理 0771-5585028

报名咨询

梁经理 0771-5738059

咨询时间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六层

五、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受让登记与承诺书.doc

意向受让方授权委托书.doc(如需)

交易须知.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