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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型肝炎病毒(HCV)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2023-JQ06-H3002谈判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6-h3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人: 点击量:613 发布时间:2024-01-22

丙型肝炎病毒(HCV)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2023-JQ06-H3002谈判邀请函

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丙型肝炎病毒(HCV)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2023-JQ06-H3002

二、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预算(万元)

备注

1

丙型肝炎病毒(HCV)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人份

/

/

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说明:1.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3.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三、成交企业数量:通过评审确定1家预成交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

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如生产企业(北京生产厂家在北京地区销售产品)仅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一)注册及报名:所有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应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采购机构官网(http://211.166.249.33)分别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采购机构官网(http://211.166.249.33)首页右侧“动态资讯”栏目《关于在军队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的通知》、《关于投标人(供应商)互联网报名的通知》,并在采购机构官网完成报名。

(二)获取时间: 2024    1  23 830分至  2024    1   29  1730分(北京时间)

(三)获取方式:《通用文件》请从采购机构官网(http://211.166.249.33)“下载中心”栏下载,《专用文件》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报名后,登录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项目管理→项目执行模块自行下载文件。采购文件已审核备案并加盖电子签章,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2183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1日9:00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 谈判时间:2024年21日9:00

6. 谈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七、信息发布渠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采购机构官网(http:// 211.166.249.33)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报名联系方式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地点

1

丙型肝炎病毒(HCV)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2023-JQ06-H3002

老师

老师

010-66935201

010-66937775

北京市海淀区

九、质疑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地点

赵老师/宋老师

010-66935218/010-66939410

北京市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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