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修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9.7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024-1290960
预算金额19.7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20-835852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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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90960

(三)预算金额:197,258.32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工程周期:35天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35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1174.77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1658.47
暂列金额(元):7000
承包范围: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街 4 号 1—2 楼;施工范围及内容:一楼档案接收室改造、二楼档案办公室及档案查借阅室隔断改造、二楼档案库房及综合档案室档案室结构加固修缮、加固后复原装修改造、原水管防锈处理,增设消防栓,二楼走廊增加新风空调系统等。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是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按照预算评审的工程量及现场部分施工内容签证确定。技术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不低于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3、根据新《档案法》《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建设要求,档案库房应做好防高低温、防光、防尘、防虫、防污染等保护性工作,库房建设需要环境监测管理设备,监测漏水、高低温等问题。档案库房配备的档案装具应当与档案库房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相匹配。库房采用密集架的,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8kN/mz或按档案装载情况相应增加。库房加固后混凝土梁、板、柱混凝土结构达到加固设计要求,符合可靠性鉴定报告建议及库房承重要求。智慧库室建设符合“八防”要求。4、现场施工管理及安全符合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严格按照标准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程进行饰面保护防护作业处理。5、施工技术要求及标准: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工程相关标准。 商务要求:施工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街 4 号 1—2 楼;施工范围及内容:一楼档案接收室改造、二楼档案办公室及档案查借阅室隔断改造、二楼档案库房及综合档案室档案室结构加固修缮、加固后复原装修改造、原水管防锈处理,增设消防栓,二楼走廊增加新风空调系统等。施工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5日。付款方式:签订合同7日内支付合同50%预付款、按月完成进度85%支付进度款、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款90%、结算审核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97%、质保期满无息支付评审结果的100%。质保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违约责任,主要免保内容: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1 177,425.08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施工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淘金街 4 号 1—2 楼;施工范围及内容:一楼档案接收室改造、二楼档案办公室及档案查借阅室隔断改造、二楼档案库房及综合档案室档案室结构加固修缮、加固后复原装修改造、原水管防锈处理,增设消防栓,二楼走廊增加新风空调系统等。施工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5日。付款方式:签订合同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预付款、按月完成进度85%合同支付进度款、完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90%、结算审核后支付至评审结果的97%、质保期满支付至评审结果的100%。质保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违约责任,主要免保内容: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29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0-83585285

采购单位: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2024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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