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临沂格凌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所在地:临沂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16137.64万元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临沂格凌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进行处置,债权总额为16137.6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15070.66万元,利息1066.99万元(截止2020年8月20日,下同,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债权以借款人名下土地使用权抵押,最高抵押额1000万元,后追加机器设备抵押,最高抵押额1700万元;由佛山市圣利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弘力置业有限公司及借款人自然人股东吴庆龙、魏广平、吴艾春分别为本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临沂未来科技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低于9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临沂芙蓉家纺有限公司提供不低于8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债权情况
截至2020年8月20日,该企业不良贷款余额15070.66万元,拖欠利息1066.99万元,债权总额为16137.64万元。
(二)借款人情况
临沂格凌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凌精密)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117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庆龙,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经营状态:目前处于停止营业状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临沂高新区先进装备制造园,营业期限:2013年5月9日至2033年5月9日,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种空调压缩机配件,主要为格力集团提供空调压缩机配件;金属材料及家用电器的经营销售等。
(三)抵押物情况
1、该项目抵押物为该企业名下土地使用权,并设定最高额抵押1000万元,具体情况为:临开国用(2014)第00047号,面积73333平方米(110亩),用途:工业,地类:出让,终止日期:2044年8月13日,土地性质为工业三级用地,位于临沂市高新区金山路北段东侧。已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为:临开押他项(2014)第0035号。已查封且为首封。
2、本项目形成的房产,因证件暂不齐全,无法抵押。2016年该项目贷款办理展期后,追加机器设备(42台套车床、铣床、起重机),总价值3582.75万元,抵押金额1700万元。机器设备办理了相关抵押登记。
(四)担保人情况
1、佛山市圣利源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30日,注册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路州村,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郑建庭,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状态:在营(开业)企业。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零售:预包装食品。
2、济南弘力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0日,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济阳县崔寨镇。法人代表魏海光,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经营状态:在营(开业)企业。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临沂未来科技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注册地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火炬大厦,法定代表人侯仕全,注册资本:21440万元人民币,由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独资设立,占比100%。经营状态:在营(开业)企业。为格凌精密在工行项目贷款提供不低于9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临沂芙蓉家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8日,注册地址临沂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0004号,法定代表人李英让,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纺织印染;混纺纱、涤棉纱、抽纱制品、针织品、床上用品、绣品、服装的生产、销售;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
5、吴庆龙,男,欧阳艳红,女,为夫妻双方保证担保,共同为格凌精密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魏广平,男,李慧萍,女,为夫妻双方保证,共同为格凌精密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吴艾春,女,郑海玉,男,为夫妻双方保证,共同为格凌精密项目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诉讼情况
上述债权已经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依据是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强制被执行人执行上述债务,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法院查封了格凌精密享有的临开国用(2014)第00047号土地使用权及其全部机械设备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为首封。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以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9月18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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