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委托,就“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拍摄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0-C3-001511-YZLZ)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ZC2020-C3-001511-YZLZ
项目名称: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拍摄项目
项目联系人:廖宇静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GXZC2020-C3-001511-YZLZ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6日
成交日期:2020年06月10日
总成交金额:79.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8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于2020年6月8日就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拍摄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拍摄项目(GXZC2020-C3-001511-YZLZ)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 |
采购预算 |
1 |
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拍摄项目 |
2项 |
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那坡壮族民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罗景超和(毛南族肥套)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谭三岗进行拍摄,开展记录工作…… |
80万元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2020年5月26日。
定标日期:2020年6月9日。
四、磋商日期: 2020年6月8日
评审地点: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
磋商小组成员:李慧、邹小平、田宇(采购人代表)
五、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向美影视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福元西路万国城2期1号栋409号/410011
成交金额:柒拾玖万元整(¥790000.00)
合同履行日期(项目完成时间):本项目建设内容2021年06月30日之前完成。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成交金额(元) |
1 |
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拍摄项目 |
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那坡壮族民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罗景超和(毛南族肥套)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谭三岗进行拍摄,开展记录工作…… |
1项 |
790000.00 |
六、服务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金额(元) |
11850.00 |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按投标人须知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 中标服务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38号
联系人:梁金燕
联系电话:0771-2445346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
项目联系人:何志成、廖宇静
联系电话:0771-2618118、2611889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邮编:530012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或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