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寨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2024年农产品电商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240010037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金寨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2024年农产品电商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E341524001003732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4140076900449XQ-20240904-000606-3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县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金寨县古碑镇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9-10 16:48:27 浏览次数 0
公告公示信息 第3次更正公告

关于金寨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2024年农产品电商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为E341524001003732”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2024年农产品电商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增加10.14施工重点、难点(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列明)1、施工重点、难点(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列明):   2、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招标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金寨县古碑镇人民政府

金寨县幸福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10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9分0秒

0天0小时21分0秒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
    2024-09-10 16:33:56
    0天0小时9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同意
    2024-09-10 16:43:09
    0天0小时10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通过
    2024-09-10 16:38:48
    0天0小时5分
  • 交易见证
    通过
    2024-09-10 16:48:27
    0天0小时6分
公告公示信息 第2次更正公告

关于金寨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2024年农产品电商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为E341524001003732”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2024年农产品电商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企业使用银行保函及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须经招标人签字认可后 5 日内,将保函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递交送至县公管局监督股备案,原件交至招标人保管。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2%。履约担保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依法依规退还。中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超过时限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其中标资格无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保证方式:中标人可以通过转账、网银支付、汇票、支票、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中标人按合同总价额即中标价的2%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以现金进行履约保证的,应将现金提交到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标人以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担保履约的,应将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交至招标人保管。中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担保期限不得少于中标项目的合同期限。银行履约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期限到期但中标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中标人应当进行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而没有续保或者补缴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暂停支付中标人同等金额的项目工程款。提交时限: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提交完毕次日起 10 日内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发包人)签订合同,超过时限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其中标资格无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金寨县古碑镇人民政府

金寨县幸福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09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7分0秒

0天0小时32分0秒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
    2024-09-09 16:02:58
    0天0小时7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请审核
    2024-09-09 16:11:20
    0天0小时9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同意
    2024-09-09 16:08:11
    0天0小时6分
  • 交易见证
    通过
    2024-09-09 16:28:30
    0天0小时17分
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更正公告

关于金寨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2024年农产品电商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项目编号为E341524001003732”的工程招标项目“金寨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2024年农产品电商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建立共管账户;开工后15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30%。

    现修改为: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建立共管账户;开工日期前7日内,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30%。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后7日内。

修改为: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日内预付工程款。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节运营任务中备注:具体运营管理工作由中标人指派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所在地成立的项目运营公司负责运营,本项目运营管理费用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范围之内,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现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四节运营任务中备注:具体运营管理工作由中标人指派项目负责人为在项目建设实施和后期运营开发而成立的项目运营公司负责运营,本项目运营管理费用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范围之内,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6、主要材料价差在5%以内(含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超过5%以上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具体执行《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建市〔2021〕23 号要求。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七章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6、主要材料价差在 5%以内(含5%)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损失或受益,超过5%以上部分的价差,由建设单位承担损失或受益;具体执行《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建市〔2021〕23 号要求。

5、本项目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中随机抽取。

6、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费用下浮率 B%=工程费用投标报价/本项目工程费用最高限价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建安费用折扣率B%=工程建安费用投标报价/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用最高限价(招标文件中有其他类似表述的,一并以本次修改为准)

招标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金寨县古碑镇人民政府

金寨县幸福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09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5分0秒

0天0小时44分0秒

  • 代理机构在线提交
    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
    2024-09-09 11:37:06
    0天0小时15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请审核
    2024-09-09 11:51:57
    0天0小时15分
  • 实施主体在线确认
    请审核
    2024-09-09 11:39:09
    0天0小时3分
  • 交易见证
    通过
    2024-09-09 12:17:22
    0天0小时26分
附件:

金寨县“五好两宜”和···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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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五好两宜”和···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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