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丰社区宗地G15107-8068号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谈判邀请公告
根据 《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号)、《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鹏办规〔2020〕1号)、《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深鹏发财规〔2019〕3号) 等相关规定,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丰社区宗地G15107-8068号非农建设用地合作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批准,经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民主决议,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以下简称“大鹏分公司”)采用 竞争性谈判 交易方式 ,现诚邀各通过资格预审的意向合作方(以下简称:意向方) 深圳市广兴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润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参加本项目谈判。
一、谈判文件获得方法
凡受邀请的单位,可于 2024年06月05日09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11日14时30分 期间获取谈判文件。登录网站(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谈判文件。
二、应答文件的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下谈判,采用线下递交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6月11日 14时00分
3.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14时30分。
4.应答文件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应答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投递应答文件的,须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投递应答文件,须单独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核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报价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
(3)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答文件备份光盘(或U盘)(一起密封);
备注:未按照上述要求投递应答文件的,视为应答文件无效,交易集团大鹏分公司不予接收应答文件。开标和谈判现场将核验应答方代表身份证原件。
三、开标、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 2024年06月1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
3.开标/谈判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二楼评标室
四、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方式及违约情形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成交人向大鹏分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可通过以下选择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大鹏分公司在收到退款申请后的5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2)结果公示期满后,未成交的意向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收到退款申请后的5日内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
违约情形:
意向方或成交人(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意向方或成交人(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交易保证金支付至集体企业指定账户:
(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五、信息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的有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重要提示:受邀谈判对象有义务在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交易平台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申请人。
六、项目异议提出
2024年6月11日14时30分前对谈判文件有任何异议的,可向集体企业书面提出,也可以向交易平台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七、特别说明
1、本项目存在历史签订的协议,项目历史协议由合作方负责理清相关合同和经济关系,因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合作方承担。招商方将在合作方与历史合作方理清相关权利义务并解除合同后,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一)2022-67G-0001号用地方案图由原2007-61F-0036号用地方案图与2005-370-610号用地方案图认定及调整合并而成,合并前两块用地各存在历史协议。
(二)2007年4月28日,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三科建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双方共同开发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葵丰村上角村小组土地合作建房。《合作建房合同》于2007年4月29日办理《公证书》。
(三)2013年1月1日,深圳市葵涌松树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润山建工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书》。
(四)2022年1月28日,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科润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葵涌街道金业路与延安路交汇处集体土地(原非农方案号:2005-370-610)面积共约3576.54平方米出租给深圳市科润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堆放建筑材料用途,租赁期限2年,自2022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止。
(五)2022年5月30日,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科润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葵涌街道葵丰社区丰树山集体土地(深鹏测KC2002-002),面积约11597平方米,出租给深圳市科润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堆放建筑材料用途,租赁期限2年,自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
(六)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林木等附属物均属于第三方,合作方需另行与相关权利人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
2、项目用地涉及农村城市化时政府征转过的土地,项目后续合作开发时,政府主管部门如要求招商方退地还钱,相关款项由合作方承担。
意向合作方如需了解以上内容的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招商方或前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丰树山东路98号葵丰社区工作站四楼了解。
3、异议受理和答复
(1)意向合作方对信息公告披露的内容、交易程序等存在异议的,可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集团提出异议申请;
(2)对交易集团组织实施的交易程序有异议的,由交易集团处理和答复;对实质性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集体企业提起,或者由交易集团接收后转呈集体企业处理。
(3)异议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递交异议申请。
(4)异议申请人提出异议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异议申请书;②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③异议事项的相关证据;④交易集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异议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合规性负责。
(5)异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异议申请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异议的日期。
2.交易服务费:根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由成交人(中标人)进行支付。
八、联系方式
1.集体企业信息
名 称: 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邱工
联系方式: 13640910883
2.交易平台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联系人:陈工、李工
联系方式:0755-85208257
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室
技术支持:0755-8865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