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锦旗人民法院关于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新区B区3号楼2单元202室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拍卖公告

杭锦旗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8月1日10时至2022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锦旗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杭锦旗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被执行人王成所有的位于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新区B区3号楼2单元202室房产;

起拍价:450498.3元(肆拾伍万零肆佰玖拾捌元叁角)

保证金:40000元整(肆万元整)

加价幅度:4000元整(肆仟元整)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杭锦旗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杭锦旗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10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杭锦旗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需要安排时间)。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8月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锦旗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锦旗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30778437519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杭锦旗人民法院已经委托内蒙古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内蒙助拍”。

内蒙古助拍咨询电话:0477-2276266(请于工作时间咨询)

承办法官(杨法官):18648026079(请于工作时间咨询)

监督电话:0477-22762870477-2276994

联系地址:杭锦旗人民法院

杭锦旗人民法院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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