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建设工程-专用配电站及10KV电缆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2017〕124号、禅发改投函〔2020〕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禅城区代建项目中心 ,使用人为 佛山市第四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建设工程-专用配电站及10KV电缆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禅发改投〔2017〕124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华宝路西侧、忠信路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46722 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63001.30 平方米(包括学校总建筑面积 53764.92平方米和公交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 9236.38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821.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180.03平方米),建设费用约2.09亿元。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1号专用配电房(学校用电)、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2号专用配电房(公交站用电),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为准。
2.3 定额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8000588.98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2.5.1 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新建1号专用配电站(四中附属学校)、2号专用配电站(智慧公园公交站)、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开关站及10KV电缆敷设等,1、2号配电站电气照明不在本次工程范围内,佛山市第四中学附属学校开关站内高压电气设备不在本次工程范围内。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工程具体内容包括:
① 学校1号专用配电房(学校用电)部分:高压中置柜(KYN)8台,直流屏1台,变压器(SG(C)B10-1600kVA )2台,低压柜(GCK)16台,密集母线(3150A/5P)约45米,10kV配变电缆(ZRYJV22-8.7/15kV-3x120)约26米,10kV主供进线电缆
(ZRYJV22-8.7/15kV-3x120)约180米,10kV备供进线电缆(ZRYJV22-8.7/15kV-3x120)
约740米,开关房至#1专变电房电缆通道(铝合金桥架CT-300x100x2.0)约150米。
② 学校2号专用配电房(公交站用电)部分:高压中置柜(KYN)10台,直流屏1台,
变压器(SG(C)B10-1250kVA )2台,低压柜(GCK)14台,密集母线(2500A/5P)约24
米,10kV配变电缆(ZRYJV22-8.7/15kV-3x120)约45米,10kV主供进线电缆
(ZRYJV22-8.7/15kV-3x300)约210米,10kV备供进线电缆(ZRYJV22-8.7/15kV-3x300)
约770米,2线埋管约339米(含路面修复),2线顶管约300米(含路面修复),电缆
通道(铝合金桥架CT-400x200x2.0)约55米,新建1层2列行车直线井4座,新建1层
2列行车转角井10座,新建1层2列行车三通井1座,新建1层2列行车直线长井2座。】
③ 配合总包、电梯及其它相关单位的施工、安装、调试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验收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通过相关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已通过佛山供电局2021年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 登记、审查,相关企业名录以生技部20210083号文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生技部20210083
号文复印件(如有最新文件以最新的为准)。
4.2.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下属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4.2.4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7?月至 2021 年 12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6个月,否则不予认可。或者如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3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3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禅城 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4 招标文件费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予退还。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的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开标,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当天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上午8:30~9:30)通过扫描二维码(收款二维码如下)缴纳招标文件费。(注:投标人支付时,请在“添加备注”处写明:投标人简称、联系人电话,以便核查。)
招 标人:佛山市禅城区代建项目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盈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安泽街1号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3栋308室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2000
联 系 人: 史工、陆工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82285351 电 话: 0757-8313223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d_zyd@126.com
2022 年 0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