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型钢厂大型线花纹立辊车削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bglb-zb-2405-059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设备管理部就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型钢厂大型线花纹立辊车削项目在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招标采购 ,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标号:SBGLB-ZB-2405-0596
项目标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型钢厂大型线花纹立辊车削项目
交货地点和时间:按实际订单地址发货
物资名称及数量:请点击左下角物资明细表查看。
标的编码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大型线花纹立辊车削 | Φ980×450 | 支 | 10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型钢厂大型线花纹立辊车削项目
招标公告
本公告是十分重要的文件,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仔细阅读。报名投标、交费等请按本公告所述进行。
郑重声明:
1. 公司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招评标工作。任何个人或其他机构允诺帮助投标人中标并索要相关费用的,均为骗局,投标人切勿轻信,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投标单位不得出借资质或允许自然人挂靠投标,招标人发现上述违法事项线索,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投标单位对调查结论予以认可,自动放弃申辩的权利。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致潜在投标人:
现拟就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型钢厂大型线花纹立辊车削项目招标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
一、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招标人
单位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三、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型钢厂大型线花纹立辊车削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数量(包括但不限于):
按型钢厂提供的图纸对大型线立辊进行车削、刻纹加工;
立辊:规格Φ980×450,10支。
(三)技术要求
1. 按图纸或样板及技术要求进行加工。
2. 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制作样板,立辊加工完成后用样板卡量,精度要求,格宽η偏差±0.3mm;格高δ偏差±0.2mm;格边斜度α偏差±5°;轧辊表面粗糙度1.6。
3. 孔型表面不得有刀痕、凸起、凹坑,各过渡处要做到均匀、光滑,表面粗糙度要符合图纸要求。
4. 吊装、运输过程中不得造成轧辊损坏。
5. 花纹立辊截面形状复杂,要求精度高,为保证轧辊车削精度,满足工艺使用要求,所有轧辊必须使用数控铣床(或具有相应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进行刻纹,中标厂家必须具有相应加工能力的车床和数控铣床(或具有相应功能的数控加工中心)。
6. 中标的厂家不允许将维修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执行,一旦发生,将中止与中标方的一切业务合作,已发生的维修业务招标方不给予结算,发生物资流失的,由中标方按市场价值的3倍进行赔偿。
7. 保密要求:
(1)投标方不得将招标方的任何技术资料(图纸、加工任务、本协议等)和相关信息透漏给第三方。否则将追究投标方的泄密责任。
(2)投标方必须对存放电子图纸的计算机进行加密,对所有接触图纸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必须制定相关保密制度。
(3)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保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严重不符的提出处罚意见,从结算款中扣除。
(4)对造成技术资料泄密属实的,招标方将采用法律形式解决处理,相应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5)投标方不得在加工招标方立辊期间,加工现场接待第三方对招标方的立辊实物进行现场拍照、测绘或勘察。
(6)招标方在投标方现场进行初检完成后对相应立辊的图纸资料等进行删除、收回等。
(7)合同执行完毕,投标方制作的样板,要立即进行销毁。
(四)工期:
工期自立辊从招标方现场拉出之日起开始计算。
立辊:规格Φ980×450,每支立辊的车削修复时间为3天,运输等各工序均含在工期内。
若投标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后一天招标方有权扣除10%的加工费。
投标单位应报出每支立辊加工工期及总工期,运输等各工序均含在工期内。
(五)资金来源:工艺件生产成本费用。
(六)施工地点:中标方场地。
(七)本项目拟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一家单位承担型钢厂大型线花纹立辊车削项目任务,根据项目金额预算和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提供一次报价机会。若因招标方标书要求变动而统一澄清时,可在澄清的基础上,统一给予一次所有投标报价单位重新报价的机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投标人在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出现中标后弃标、不履约合同或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淘汰供应商名单(淘汰时间范围内),一票否决;投标人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格审查将被否决(已注明否决项),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本项目投标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为在国内注册的公司。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上年度企业现金流量表;提供有无重大诉讼事件或在诉案件说明。(原件扫描件截图)
4. 业绩要求:(否决项)
4.1 2019年~今,投标单位具有国内类似备件或工艺件加工业绩(不少于2份)(或加工业绩是承包合同中一部分),需提供原件合同及相关验收证明(该项目开具的发票或决算),符合要求的合同业绩请尽量提供多份,分包合同不予认可。(否决项)
4.2 招标方根据项目需求,可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投标单位装备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实地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5. 投标资格审查:办理资审手续的投标方,要求是本单位专门负责投标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先进行资格预审和资质文件审查。
6.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伪造、借用资质投标,经查证核实后,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7. 中标后不得转包。
8.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9.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诚信记录,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以“企查查”(www.qichacha.com)网站查询结果为依据,投标人需提供“法律诉讼”项下“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经营风险”项下“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知
1.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报名后,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及所报名项目里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情况)、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以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2. 投标人不按须知要求投标或提供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招标人就以上要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做废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返还。
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14: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5月28日14:00(以招标系统截止时间为准,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资格预审地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资格预审资料: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及所报名项目上传附件处,按本公告要求上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原件扫描件。
七、开标地点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济南市钢城区友谊路26号)。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4年5月31日14:00(以招标系统截止时间为准,若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期内登陆:http://eps.laigang.com,注册用户成功后,须修改初始密码,重新登录后报名。(注册时仅填写或上传带红星的必填项,完成注册即可;注册成功后,点击申请参加,待完成资格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轮标书交费、技术标书下载、详细投标等工作,按本公告要求交费即可)。
本招标项目标书费100元人民币(请在资格预审通过后交纳标书费)。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人账户(详见“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并在银行汇款或转账备注栏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非基本账户交款的,同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交纳标书费后,招标人第二个工作日确认后,投标人可直接用注册的账户和密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只开具收据不退还,收据应在一个月内领取,不提供邮寄服务。
十、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人账户信息
招标人账户名: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市钢城区支行
账号:1617011029248031672
交款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人汇款后,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投标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传真至招标中心0531-76923170。招标中心据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投标人过后到莱芜分公司财务部(莱钢财务部)经费管理科开具收款收据。缴费日次月起的每月5-25号办理相关结算业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地址:莱钢集团办公楼1104房间。)
十二、招标文件澄清或答疑
(一)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根据投标人需求情况,组织标前答疑、现场踏勘、技术交流等,招标人有权就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文件以附件的形式,在招标人招标平台内予以发布。
(二)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文件给予统一答复。澄清要求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不按要求注明信息的,招标人有权作未收到澄清要求文件处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日答复,答复不说明问题来源。
(三)请潜在投标人每日登陆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交易平台(http://eps.laigang.com)用注册的用户名查找是否有招标澄清或补充文件及现场澄清通知等信息,招标人不再单独通知,怠于登陆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十三、招标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联系地址:莱钢办公楼。
招标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0531-76821245
招标平台联系人:宋先生 0531-76923171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2024年5月23日
三、投标人须登录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投标和开标活动,务必在开标前完成注册并获得投标资格,中标情况将在本网公示。
四、网上投标方法: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使用帮助”。
五、招标文件发售
售 价:100人民币/份,标书售后不退。
联 系 人:
网上发售: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模板。
开户名称: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钢城支行
帐 号:1617011029248031672
六、报名截止时间:2024-05-28 14:0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05-31 14: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八、有意者可与刘成军联系,业务联系电话:电话:0531-76821552 邮箱:
山钢股份莱芜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4-05-27 09:5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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