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2025年度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hy2024-035fw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联系人邱先生0756-8646711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康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小姐1392803969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2025年度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HY2024-035FW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2025年度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2025年度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或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信用情况: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方式: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扫描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及食品经营许可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
(5)报名付费凭证
2.网上报名流程:(1)供应商附件格式填好报名表;(2)致电13928039698,招标代理确认收到资料且符合的,招标代理将发送报名账号。(3)供应商填好报名表后,连同报名费用转账凭条(或转账截图)一起发送给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核对后,符合要求的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不等同资格和符合性通过,请知悉。)
3.报价上限:采用费率报价,报价上限为100%。具体结算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报价超过上限或为负数或为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金鼎镇金峰西路11号
联系方式:邱先生 电话:0756-8646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康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联系方式:吴小姐 联系电话:13928039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 13928039698
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2025年度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HY2024-035FW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2025年度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2025年度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或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以先到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5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2.信用情况: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或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方式: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扫描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及食品经营许可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登记表
(5)报名付费凭证
2.网上报名流程:(1)供应商附件格式填好报名表;(2)致电13928039698,招标代理确认收到资料且符合的,招标代理将发送报名账号。(3)供应商填好报名表后,连同报名费用转账凭条(或转账截图)一起发送给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核对后,符合要求的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不等同资格和符合性通过,请知悉。)
3.报价上限:采用费率报价,报价上限为100%。具体结算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报价超过上限或为负数或为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珠海市高新区金鼎镇金峰西路11号
联系方式:邱先生 电话:0756-8646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康恒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香洲区沿河东路担杆大厦六楼A座
联系方式:吴小姐 联系电话:13928039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 1392803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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