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4-C-147)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4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bd-2024-c-147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联系人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晓雅022-242136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公告正文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4-C-147)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JBD-2024-C-14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44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 1 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 产品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 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 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 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 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财务室)。3.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4.售价: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评 标室一)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评 标室一) 七、其他 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捌仟捌佰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支 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将磋商保证金 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 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441150100100274018 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169 号 联 系 人:宗老师 电 话:022-24539236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高晓雅、王萌、杨姣姣、郝文杰 电 话: 022-24213608 电子邮件: zb@tjbd66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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