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乌兰县柯柯盐湖东部盐矿再生盐开采利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比价公告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对乌兰县柯柯盐湖东部盐矿再生盐开采利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比价选择承包方,现邀请国内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编号:ZYHG-QJ-ZB2023209
1.2 比价内容:柯柯盐湖属海西州乌兰县管辖,东距乌兰县城(希里沟)约30公里,距省会西宁市约400公里,西至海西州德令哈市月120公里,青藏铁路从盐湖北部通过,交通便利。该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8.8217平方公里,核定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矿权持有人: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矿权有限期限:2035年7月19日,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0.00万吨/年
柯柯盐湖属海西州乌兰县管辖,东距乌兰县城(希里沟)约30公里,距省会西宁市约400公里,西至海西州德令哈市月120公里,青藏铁路从盐湖北部通过,交通便利。该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8.8217平方公里,核定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
矿权持有人: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矿权有限期限:2035年7月19日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服务内容
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步骤办理:
1、编制验收报告。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文件,在项目投产使用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明确验收结论。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批文件、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
3、公开验收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依法应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应同时公开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4、报备验收材料。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后,向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验收单位需对报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成果材料
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验收服务单位按照“自主验收”流程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标准、规范、规程确定的验收标准和条件,符合水利部水保〔2017〕365号验收规定和要求。验收成果包括:报备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清单;已向社会公开的证明材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
1.3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内完成技术服务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项目,最终提供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求的相关报告。
1.4. 地点: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乌兰县柯柯盐湖东部盐矿。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当具有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2、提供近三年(以合同时间为准)三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工作业绩;三项水土保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业绩;
2.3项目负责人分别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近三年内有承担类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写、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负责人的经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报价资格。(提供自公告发布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任意一天的“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3 比价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7日前向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招标办报名并获取比价文件。
3.2 投标人发送参标单位资质、联系方式到以下邮箱2234523534@qq.com【邮件名称
写明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编号;邮件内容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不要以附件形式)】,我公司登记完后负责发放电子比价文件。
4 比价文件递交事宜
4.1 比价组织实施单位:招标办公室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4.3 联系人:祁小全,联系电话:0977-8223618 13619770345
4.4 招标人:比价阶段为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4.5公告发布媒介:http://www.chinabidding.com.cn/;http://www.chinasaltchemical.com/;
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对乌兰县柯柯盐湖东部盐矿再生盐开采利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比价选择承包方,现邀请国内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1 项目概况
1.1 编号:ZYHG-QJ-ZB2023209
1.2 比价内容:柯柯盐湖属海西州乌兰县管辖,东距乌兰县城(希里沟)约30公里,距省会西宁市约400公里,西至海西州德令哈市月120公里,青藏铁路从盐湖北部通过,交通便利。该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8.8217平方公里,核定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矿权持有人: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矿权有限期限:2035年7月19日,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50.00万吨/年
柯柯盐湖属海西州乌兰县管辖,东距乌兰县城(希里沟)约30公里,距省会西宁市约400公里,西至海西州德令哈市月120公里,青藏铁路从盐湖北部通过,交通便利。该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18.8217平方公里,核定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
矿权持有人: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矿权有限期限:2035年7月19日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服务内容
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程序步骤办理:
1、编制验收报告。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依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文件,在项目投产使用前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明确验收结论。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批文件、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
3、公开验收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依法应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应同时公开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4、报备验收材料。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后,向水利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验收单位需对报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成果材料
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验收服务单位按照“自主验收”流程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标准、规范、规程确定的验收标准和条件,符合水利部水保〔2017〕365号验收规定和要求。验收成果包括:报备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清单;已向社会公开的证明材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
1.3 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内完成技术服务合同签订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项目,最终提供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求的相关报告。
1.4. 地点: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乌兰县柯柯盐湖东部盐矿。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当具有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2.2、提供近三年(以合同时间为准)三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工作业绩;三项水土保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业绩;
2.3项目负责人分别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且近三年内有承担类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写、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负责人的经历。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报价资格。(提供自公告发布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任意一天的“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3 比价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7日前向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招标办报名并获取比价文件。
3.2 投标人发送参标单位资质、联系方式到以下邮箱2234523534@qq.com【邮件名称
写明投标人名称、参加项目编号;邮件内容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不要以附件形式)】,我公司登记完后负责发放电子比价文件。
4 比价文件递交事宜
4.1 比价组织实施单位:招标办公室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4.3 联系人:祁小全,联系电话:0977-8223618 13619770345
4.4 招标人:比价阶段为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
4.5公告发布媒介:http://www.chinabidding.com.cn/;http://www.chinasaltchemical.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