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岳阳市水利局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高速公务船水面工作船执法车数量节能产品进口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两型产品规范编制信用信息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中标贷信用贷款政府采购合同解密锁货物类服务类政府采购计划价格评审优惠单一产品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轮机工程机舱布置图消防救生设备布置图船体钢料预估清单晒装设备清单机舱设备清单电气设备清单建造方案设备投入工期安排建造船叉车焊机剪板机起重机数控切割机折弯机钢铝执法船船体工程船用钢板角钢护舷钢管焊材船用铝板铝管铝型材焊接结构防滑铝板铝焊丝钢铝连接材船用油漆环氧船体胎架电气辅料碳三气水电费用主辅柴油机可移动舱底泵污油水手摇泵燃油箱空气管污油水箱全船阀件全船管路起动蓄电池充电机应急充放电板航行信号灯箱电笛按钮12V电风扇船用雨刮器直流探照灯舱室照明灯具8路开关板岸电插座适航灯具甚高频电话长排警灯船用电缆螺丝扎带接线鼻单人船用座椅驾驶椅前舱仿皮沙发铝蜂窝板装饰骨架材料铝方管防水地板驾控台玻璃钢隔热棉防火硅酸铝板穿孔铝板风雨密移窗铝质风雨密双开门铝质埋入式水密舱口盖下舱直梯不锈钢桅杆不锈钢栏杆不锈钢扶手大抓力锚锦纶纤维系船索双十字缆桩单十字缆桩不锈钢吊环旧轮胎五金配件及辅料线条脚线锚泊设备带绳救生圈救生浮索带自亮浮灯船员救生衣推车式泡沫灭火器乘员室配备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桶手旗小型球体号笛号钟手电筒运费保险费吊装行河试航储备浮力内河高速船高速货船高速客船乘员驾驶舱钢质船体与铝合金上层建筑连接钢质主船体钢质结构舵尾机舱主甲板舱壁板外底板角接焊缝主机基座带缆桩加强结构碱性低氢焊条E4303焊条半自动焊及自动焊H08A焊丝430或431焊剂手工焊全部采用低氢焊条铝合金焊丝钢质船体钢-铝结构焊接连接船舶舾装锚设备15kg四爪锚系泊设备钢质双十字系缆桩钢质单十字系缆桩舱面属具驾驶室前窗为夹胶挡风玻璃驾驶室前窗配有船用刮雨器航行设备航行无线电设备黄色闪光灯白色桅灯红环照灯白闪光灯白环照灯白色艉灯红色舷灯绿色舷灯驾驶座椅双人环保皮沙发救生消防设备儿童救生衣5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柴油舷内外机艉机主机遥控系统操舵系统液压助力操纵系统驾驶室操纵装置仪表盘滑油压力表水温表转速表高水温低油压报警器主机仪表燃油系统主机燃油泵滑油系统主机均为湿式油底壳冷却水系统主机淡水系统节温器热交换器淡水泵淡水箱辅机排气系统主机排气管为湿式排气管主机的排气管船舶系统舱底水系统底水泵机舱通风系统污油水系统测量系统电感液位计自闭管式液位计垃圾桶垃圾收集装置可回收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系统电气设计通导设备直流配电系统直流控制箱仪表板设电压表电流表运行指示灯绝缘指示灯黄色旋转灯红信号灯白信号灯甚高频无线电话搜索灯车载CD机本艇在驾驶室挡风玻璃前设有一套雨刮器机舱设有一台可移动式直流舱底泵避雷与接地避雷针生活污水泵304不锈钢污水箱卫生间便盆污油水标准排放接头海水系统空气注入系统透气口加油口标牌柴油发电机组岸电箱主配电板发电机断路器直流配电板航行灯面板船用水冷空调AIS自动识别系统磁罗经火灾报警系统密封胶前舱茶几前舱吧台区大理石台面不锈钢椭圆风雨密舷窗卫生间实木门辅机舱全船栏杆结构胶舟车式泡沫灭火器乘员舱休息舱0#轻柴油机主推进装置双舷内外机动力系统高压油泵主机供油主辅机排气排水管辅机排气管加水口粪便泵生活污水通岸接头船舶垃圾污染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配电设备直流设备主电源交流配电系统DC12V配电系统岸电电缆水冷整体空调空调水泵机舱排风机可移动直流电动泵灰水收集箱警灯警报器联系电铃车载DVD航行安全信息接收装置圆顶灯底舱安装厢灯白闪灯避雷接地船用柴油发动机轴系船用齿轮箱螺旋桨轴人力液压舵机主机操纵软轴液压油管操纵手柄电动自吸泵排污粉碎泵压力水柜污水国际通岸接头污油国际通岸接头艉轴滑油箱带低液位报警紫铜管铸钢法兰闸阀吸入粗水滤器铸钢中心蝶阀双联粗油滤器铸钢自闭式放泄阀铸钢快关阀内螺纹铜闸阀全船管系船用阀件轮机辅料航行信号灯板船用发电机组单极闸刀开关远程起停按钮遥切按钮顶棚甲板左舷装有1盏红色左舷灯绿色右舷灯号筒扬声器水火报警板感温探头高水位报警浮子开关抗噪音声力电话机闪光分铃器LED筒灯荧光舱顶灯排气扇一位开关船用开关船用尼龙水密开关水密插座舱室插座挂壁式空调花纹铝板陶瓷蹲便器驾驶室三人仿皮沙发冲孔铝板铝质风雨密单开门铝质风雨密机舱门钢质埋入式水密舱口盖锦纶锚绳消防软盘钢质执法船驾驶室前窗及乘员室前窗为夹胶挡风玻璃艏尖舱舵机舱CCSB级钢CO2气体保护焊焊丝舵设备悬挂式流线型组合式平衡舵不锈钢双十字系缆桩锚灯红色环照灯失控灯白色环照灯绿色环照灯红色闪光灯绿色闪光灯长条仿皮沙发转角沙发壁挂式空调转角洗手盆驾驶室配备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主柴油机主机组本船在机舱前部对称安装有两只钢质进水斗海底阀海水滤器海水总管可移动式舱底泵海水泵主机启动电瓶发电机组启动电瓶舵装置总成舵机液压油缸电感式舵角反馈器可拆联轴器艉轴油密封装置前后白合金轴承艉管艉轴架支臂导流帽舵杆舵叶上下舵承座舵柄舵角限位器机械式软轴操纵系统主机起动和停车按钮RYB-90型油泵操作滑阀管路阀件燃油快关阀拉环集油盘润滑油工作油齿轮箱散热器主机排气排水管空调冷却水泵尾排气消防水系统电动泵供水机舱灭火设施油污水系统污油水软管污油水泵生活污水标准排放接头淡水增压泵空气系统船体水密舱室防止污染系统家用风冷空调空调水系统交流电源免维护蓄电池启动电源应急蓄电池组DC24V直流系统低压助航设备排污泵舵角指示器无线电通信设备绿环照灯内通报警设备监测报警系统烟感探头液位表对外喊话装置对外扩音装置船外喊话装置排风扇圆钢排气管采用无缝钢管支柱铝-钛-钢电控系统液电联控舵机燃油滤器轴流风机生活污水箱机带总用泵机带消防泵消防栓船用法兰法兰铸钢闸阀控制板组合启动箱白桅灯LED吸顶灯LED射灯测深GPS三合一船用扩音机火灾报警器主机传令钟船用设备通用报警器舱底水报警板换气扇电视机饮水机球型高清摄像头硬盘录像机监视显示器22寸液晶电气辅助材料真皮沙发仿皮单人沙发一层会议室桌一层多功能区座椅多功能茶几上下床PU皮革全船地板实木地
金额
558.6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100797-20230113-84
预算金额562.99万元
招标公司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
招标联系人刘学文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诚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欧丽君0730-8180189
中标公司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万骏船舶有限公司558.66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小平13657372086
中标公司工商银行岳阳分行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海荃游艇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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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年2月8日 | ||||||||||||||||||||||||||||||
岳阳市水利局的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3年02月07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330号 | ||||||||||||||||||||||||||||||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诚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1100797-20230113-84 | ||||||||||||||||||||||||||||||
预算金额:5,629,955.99 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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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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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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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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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 ||||||||||||||||||||||||||||||
收费标准:协议议价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65000 元 | ||||||||||||||||||||||||||||||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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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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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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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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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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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结果公告.docx结果公告.docx
开标记录表.jpg开标记录表.jpg
招标文件2稿(岳阳市水政执法公务船政府采购(四艘)项目).doc招标文件2稿(岳阳市水政执法公务船政府采购(四艘)项目).doc
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公开招标
结果公告
岳阳市水利局(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的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
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3年02月07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1000330号
执法车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诚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采购项目编号:YYZC(HNCJ)-202212089
预算金额:5629955.99元
包号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品目分类 | 标的物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1ab00o00g |
1 | A033110-水面工作船 | 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1项 |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供应商库抽取()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包名:1:资格审查供应商信息结果 | 包名:1:资格审查供应商信息结果 | 包名:1:资格审查供应商信息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报价 | 评标价 | 评标价 | 评分 | 推荐排名 | ||
湖南万骏船舶有限公司 | 湖南万骏船舶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5586695元 | 5028025.50元 | 5028025.50元 | 95.6 | 1 | ||
湖南三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湖南三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5591962元 | 5032765.80元 | 5032765.80元 | 70.77 | 2 | ||
湖南海圣游艇有限公司 | 湖南海圣游艇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5593405元 | 5034064.50元 | 5034064.50元 | 65.56 | 3 | ||
包号1 | 包号1 | 供货明细中标供应商湖南万骏船舶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平电话:13657372086联系方式地址:湖南沉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南船舶配套产业园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 供货明细中标供应商湖南万骏船舶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平电话:13657372086联系方式地址:湖南沉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南船舶配套产业园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 供货明细中标供应商湖南万骏船舶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平电话:13657372086联系方式地址:湖南沉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南船舶配套产业园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 供货明细中标供应商湖南万骏船舶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平电话:13657372086联系方式地址:湖南沉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南船舶配套产业园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 供货明细中标供应商湖南万骏船舶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小平电话:13657372086联系方式地址:湖南沉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南船舶配套产业园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 | 成交金额5586695元企业类型小型企业单价 | 成交金额5586695元企业类型小型企业单价 | 成交金额5586695元企业类型小型企业单价 | 成交金额5586695元企业类型小型企业单价 |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开标记录表
标段名称: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1000108818)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 包号 | 包名称 | 投标报价|其他内容 | 项目负责人 | 入联系芳委托代理式 | 开标备注 | |
湖南万骏船舶有限公司 | 岳财市采计[2022000330号 | 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 包1 | 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 | 5586695.00 | 优惠声明:小企业价格折扣金额558669.5元节能产品金额3200.00元 | 王小平 | 13657372086 | ||
2 | 湖南三环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岳财市采计[2022]000330号 | 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 包1 | 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 5591962.00 | 优惠声明中小企业价格折扣金额:559196.20元 | 邓裕 | 13873773818 | |
3 | 湖南海圣游艇有限公司 | 岳财市采计[2022]000330号 | 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 包1 | 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 5593405.00 | 中小企业价格折扣金额5593405元 | 李剑波 | 18390439976 |
开标09:30:0020209:30:00
综合
★
430802
21001839
430800035
湖南诚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坚
HunanChengJianProjectManagementCo.,Ltd
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330号
委托代理编号:YYZC(HNCJ)-202212089
采购人:岳阳市水利局(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诚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1
第二章投标须知5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5
第二节投标须知20
一、总则20
二、招标文件21
三、投标文件22
四、投标26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8
六、中标信息公布30
七、合同签订31
八、政府采购政策31
九、其他规定34
第三章资格审查35
1.资格审查主体35
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
2.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6
3.资格审查结果36
附表1资格审查表37
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38
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39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40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40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44
1.评标方法44
2.评标程序44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4
4.投标文件的澄清44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45
6.推荐中标候选人45
7.编写评标报告46
8.评标报告复核46
9.停止评标46
10.废标46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47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48
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49
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50
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51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52
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53
第五章采购需求57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57
第二节技术要求58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104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20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22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30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130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32
一、开标一览表133
二、投标保证金134
三、授权委托书135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136
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37
附件4-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138
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141
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142
附件4-5分包承诺143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144
五、投标函145
六、分项报价147
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147
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147
七、采购需求响应148
附件7-1响应一览表148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149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150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51
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151
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51
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153
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154
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155
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56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57
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岳阳市水利局(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的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2]000330号
3、委托代理编号:YYZC(HNCJ)-202212089
4、采购项目预算:5629955.99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建造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四艘 | 5629955.99元 | 5594533.61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船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建造生产资质证明材料或市级及以上船舶主管部门核发的船舶开工前生产条件评估结果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
注: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系统设置为开标后30分钟内),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人文件解密操作。投标人在单位自行在线解密,安排专人在网上进行开标签到,并按要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01月16日至2023年02月06日,08:30-17:30,在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
þ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全流程电子化,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
3、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经开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丘山大厦)。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þ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杨阳
2、电话:17673455699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岳阳市水利局(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
(2)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大道163号
(3)联系人:杨阳
(4)邮编:414000
(5)电话:17673455699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诚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岳阳城市照明管理中心5楼(市巴陵中路火车站立交桥西100米)
(3)联系人:欧丽君
(4)邮编:414000
(5)电话:0730-8180189
(6)电子邮箱:676245206@qq.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2)联系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
(3)电话:0730-2966692
(4)电子邮箱:2685776317@qq.com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þ”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
第1.2款 | 是否预留采购份额 | ¨ 预留采购份额¨ 非预留采购份额 |
第2.1款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杨阳电话:17673455699 |
第2.2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采购人名称:岳阳市水利局(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大道163号联系人:杨阳电 话:17673455699 |
第2.3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诚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岳阳城市照明管理中心5楼联系人:欧丽君电话:0730-8180189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船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建造生产资质证明材料或市级及以上船舶主管部门核发的船舶开工前生产条件评估结果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 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þ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具体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公告。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þ不组织□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 偏离项数之和≥10项将导致无效投标。每偏离一项所扣分值,以评分方法及评分标准为准。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中国湖南岳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yys)《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ueyang.gov.cn/) |
三、投标文件 | ||
第13.2款 |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 1.采购项目总预算:5629955.99元(人民币)2.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594533.61元(人民币) |
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
第14.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备船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建造生产资质证明材料或市级及以上船舶主管部门核发的船舶开工前生产条件评估结果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 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说明: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等,请自行说明。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发现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天(日历日)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þ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
第18.1款 | 分包 | □允许分包þ不允许分包。 |
第19.1款 | 投标文件分数 | 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制作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未按要求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评标的为无效投标。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需提供一正二副的纸质投标文件用于备案。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记录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
四、投标 | ||
第2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制作 |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2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3、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YYGCZF格式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的内容目录和详细页码,其制作软件的下载安装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件说明(含电子签章的操作流程)可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yueyang.gov.cn/)的服务指南《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操作手册》。 |
第21.4款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解密 |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要求投标人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网上开标和远程解密电子标书。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 02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系统设置为开标后30分钟内),投标人使用CA登录会员端,在“开标签到解密”中进行投标人文件解密操作。投标人在单位自行在线解密,安排专人在网上进行开标签到,并按要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4.1款 | 开标地点 | 不见面开标,本项目开标仪式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具体标室请看当天显示屏。本项目同时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线下开标会场,地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经开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丘山大厦),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
第24.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无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若有得分相同(并列第一名)的投标人时,则以投标人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若综合得分和技术得分也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决定排名顺序。 |
第29.3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地址:岳阳城市照明管理中心5楼506室电话:欧丽君0730-8180189 |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þ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_________。 |
八、政府采购政策 | ||
第33.8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þ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九、其他规定 | ||
第35.1(1)项 | 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第35.1(2)项 | 质量保证金 |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第35.2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65000元,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完成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第36.1款 | 中标贷 | 中标贷: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和金融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广中标贷。具体详见:岳财函〔2020〕124号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推行“中标贷”的通知。(具体见后附页1-5)。 |
第37.1款 | 信用信息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 )和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
第37.2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1-3、附页1-4。 |
第37.3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大小,在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index.do)向下列或本附表附页1-2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及联系方式如附页1-2。 |
附页1-1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
(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岳阳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三)严格遵守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
(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附页1-2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刘 波 |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 13874998873 |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 肖勇光 | 分行高级经理 | 13755192647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黄飞燕 | 营业部总经理 | 13308463468 |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 蒋寒奇 |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 1354898297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刘栅延 | 支行行长 | 13337316405 |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 蒋修远 | 支行客户经理 | 18607310422 |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 邓永胜 | 岳麓支行副行长 | 13617319650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蔡学军 |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 13055167195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宋学农 |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 0731-845822141 |
岳阳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交通银行岳阳分行 | 黄颖 | 普惠金融部负责人 | 18873011060 |
光大银行岳阳分行 | 黄睿 | 13907303977 | |
建设银行岳阳市分行 | 艾慧平 | 建湘北路支行副行长 | 13907309202; 3069560 |
农业银行岳阳市分行 | 黄立军 | 公司业务部 | 18973061212 |
华融湘江银行岳阳分行 | 谢平 | 财源支行副行长 | 13007306404 |
工商银行岳阳分行 | 张奎 | 13786098001 | |
浦发银行岳阳分行 | 王勇拓 | 18673070127 | |
邮储银行岳阳市分行 | 孙向红 | 13707307130 |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 何嘉 | 010-88822659/13718642233 |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蔡建雄 |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彭球、邓霞英 | 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 |
附页1-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页1-4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附页1-5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贷”推广介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有在岳阳市成交的政府采购类项目,中标企业都可以通过中标贷平台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中标贷是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合同为载体,以财政支付为保障,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信用为融资依据,向中标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
一、中标贷的特点
在线申请,快捷方便:中标企业用CA证书即可登录中标贷平台,进行在线申请。银行贷前、贷中调查需要的企业相关资料,都可以在线提交。
信用贷款,无需抵押:凭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即可申请,无需抵押。
平台渠道,利率优惠:相比其他渠道的同类贷款,银行针对中标贷给出的利率优惠力度更大。
专用产品,放款快速:银行提供专用产品匹配中标贷,中标企业提交中标合同、约定还款账号等关键资料后,符合条件的,不超过15天即可放款。
二、中标贷的操作
登录入口: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中标贷平台,或https://hnyy.biddingloan.com
登录工具:企业CA(湖南CA办理电话:0730-8181828)
贷款申请:详见“中标贷操作手册”。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服务-政府采购-【中标贷手册V1.2.4】,或下载http://ggzy.yueyang.gov.cn/uploadfiles/202009/20200917151230447.pdf
三、业务咨询电话
0730-2966626,张女士
16673063296,陈工
第二节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投标人应当符合本章第33.7款规定,否则,其投标无效。
2.定义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8.询问
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9.4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语言
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1.计量单位
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
(5)投标函
(6)分项报价
(7)采购需求响应
(8)合同条款偏离表
(9)采购需求偏离表
(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1)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2.2投标人可以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方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及评审时查阅。
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3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
13.6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
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投标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5.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7.投标保证金
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
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8.分包
18.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18.2投标人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
18.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8.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
19.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
19.2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9.3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
20.投标文件要求
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上传提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0.2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YYZY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服务指南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提交文件或与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由于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所导致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投标截止期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编制、递交
21.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中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上传投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1.2投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仪式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经开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丘山大厦),具体标室请看当天显示屏。
21.3投标文件的编制
21.3.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1.3.2投标人应当使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认可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岳阳版)”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并进行固化、加密;
21.3.3“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
21.3.4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注意压缩文件;
21.3.5电子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
投标文件的指定盖章处应采用电子平台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
21.3.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本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3.6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本系统自带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如果误选了非本项目的规则文件导致不能在开标时解密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将被电子开标系统拒绝,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21.3.7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
21.3.8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的投标书和解密时间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21.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21.4.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中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222.242.228.197:8083/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完成文件递交。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0730-2966692信息技术科)。
21.4.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响应文件解密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所有参与开标的供应商需用加密锁在解密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1.4.3按本通用条款第9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投标人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
21.4.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21.4.5投标人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备份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内将纸质的投标文件递交给代理公司,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盖章签字并承诺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
2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
23.串通投标行为
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4.开标
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岳阳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24.3开标注意事项: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时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
(1)投标人未按要求配置开标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导致解密失败的;
(2)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
(3)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
(4)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5)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
2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4.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5.资格审查
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5.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26.评标委员会
26.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6.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6.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7.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
28.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8.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29.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9.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29.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0.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0.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1.履约担保
31.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1.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1.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
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八、政府采购政策
33.政府采购政策
33.1优先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节有关规定对该部分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33.2强制采购:
(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33.3价格评审优惠: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3.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
(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
33.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3.1款、第33.2款、第33.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
(3)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3.7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
(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3.8采购进口产品
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3.9投标人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
九、其他规定
34.招标不足三家处理
34.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4.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1合同价款支付
(1)招标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2)招标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
(3)投标人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
35.2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主体
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3在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和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湖南信用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资格审查(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供应商若有第二章第14.1款规定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该款规定进行审查。除本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结果
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
附表1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1 |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 查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 |
2 |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等的营业执照副本)。 |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查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投标人必须具备船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建造生产资质证明材料或市级及以上船舶主管部门核发的船舶开工前生产条件评估结果证明材料 | 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4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fgw.hunan.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 | 查验供应商资格声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以上网站查询记录的网上截图 | |
说明: 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等,请自行说明。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 号)文件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5、被“信用中国”、“湖南信用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上查询记录截图)。6、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注: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如发现伪造、篡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行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附表2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表3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采购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þ”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3.4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 核心产品为: / 。(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 / %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 |
第5.2(1)项 |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报价相同的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
第5.2(2)项 |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若本项目单个合同包中采购单一品目或有明确主要投标产品的,对该单一品目或主要投标产品,多家供应商用同一品牌产品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的,应作为一家供应商计算(主要投标产品以招标文件注明内容为准)。(确定有效投标单位标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单位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单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单位不参加排名且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
第5.4(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扶持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 %。注: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文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 |
第5.4(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价格部分10%。 | |
第5.4(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 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 期) 内的产品(应同时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
第5.4(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 环境标志:□否√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近公布)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列入清单内产品价值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5%;(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4%。(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
第5.4(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 “两型”产品:□否√是,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5%;(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4%、价格4 %;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 4 %。(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第十批)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 |
第5.4(2)项 | 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报价÷总报价)。注:优先采购加分计算1、投标人投标产品同时具备政府采购优先节能产品、采购环境标志和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的,投标人可选择其一,可均填报。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选择其一,给予最高4%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2、所投产品已为强制节能产品的不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及湖南省两型产品政策加分。 | |
第6.2款 | 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方式 | 评审小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对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取前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得分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
第二节评标方法及标准
1.评标方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最低评标价,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3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见本章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评标程序
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3.2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
3.3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3.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3.3款规定处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5.1评标委员会依法按照本章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1)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按本章本节第5.2款规定处理。
5.4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
(2)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及第二章“投标须知”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
6.推荐中标候选人
6.1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6.2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7.编写评标报告
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8.评标报告复核
8.1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8.2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8.3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9.停止评标
9.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0.废标
10.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1.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11.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符合性审查
1.1评标委员会应按本章本节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投标无效
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附表1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商务技术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 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5 | 其他条款 |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6 | 其他条款 | 是否符合本节第1.1、1.2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
7 | 其他条款 |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8 | 其他条款 | 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
结论 |
附表2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
附表3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1.综合评分法
1.1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
2.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二节第4.2款、第4.3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2.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本章第二节第5.4(1)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
2.3按本章本节第2.1款、第2.2款规定,以修正或调整后的价格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用于投标报价评价。
3.投标报价评价
3.1投标报价评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投标报价修正或调整)×100×报价权值
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
4.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
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第二章、本章第二节第5.4(2)项以及本节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商务项得分(加分)计算。
评标总得分
5.1评标总得分为投标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方法
6.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技术得分相同的并列排序。评审小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对满足采购需求且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取前三名为中标候选单位。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得分顺序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附表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综合评分表
1.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的取值 |
1 | 投标报价 | 30% |
2 | 技术部分 | 45% |
3 | 商务部分 | 25% |
4 | 其他部分 | 0% |
Σ(1+2+3+4)=1 | 100% |
2.评分标准
(1)报价(30分)
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评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30价格权值;2、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30 |
2 | 优先采购加分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后评分 | 30 |
3 | 合计: |
(2)技术部分(45分)
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技术指标响应 |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使用要求提供详细的建造设计图,包括船体、轮机、电气说明书、类似实船照片、各舱室内整体效果图、总布置图、机舱布置图、线型图、基本结构图、典型横剖面图、消防救生设备布置图、船体钢料预估清单、晒装设备清单、机舱设备清单、电气设备清单,每提供一项计1分,最多计15分。 | 15 |
2 | 建造方案 | 投标人根据设计方案提供生产建造方案,包括材料供应、设备投入、工期安排、资源协调、流程管理等内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综合比较方案全面,科学合理优秀的计5分,方案良好的计3分,方案一般的计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5 |
3 | 整体质量控制方案 | 根据投标人造船的基础设施情况,包括船台、材料加工设备、仪器仪表、自动化检测设备等硬件情况、船体建造关键工艺、船体建造质量控制、船体重要设备配置等的描述。投标人质量保障方案能够清楚地阐述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保障的每个环节,方案完整、质量可控、内容合理可行的计7分;方案较完整、质量基本可控、内容比较合理的计4分; 方案一般、内容不全面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7 |
4 | 建造能力 | 根据投标人提供建造船所需设备如叉车、焊机、剪板机、起重机、数控切割机、折弯机等的数量进行比较后评分:设备齐全,品质最优的计5分;其次的计3分;一般的计1分。(提供本公司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 |
5 | 技术人员 | 1.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投标人为本项目每配备一名技术工程师的计1分,最多计3分;2.投标人每配备一名专职质检人员的计1分,最多计2分,专职人员需具备相关验船师证或辅助验船师证;3.投标人配备专职焊工人员,并具备由船级社颁发的证书每一名计1分,最多计3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和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 |
6 | 船舶实验检测方案 | 投标人对所建造船舶检测提供详细的检测方案。包括实验场所、测试条件、检测设备、实验保障条件等。 方案科学、设备先进、可行性强、全面完整的计5分; 方案较科学、可行性一般、基本具备实验检测条件的计3分; 方案欠科学、设备欠先进、检测方案不完整的计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5 |
7 | 优先采购加分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后评分 | |
8 | 合计: |
(3)商务部分(25分)
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以来交付的执法船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1艘造船合同计2分,最多计10分。(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及项目合同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10 |
2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2019年1月以来获得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奖项每个计1分,最多计3分,没有不计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3 | 企业实力 |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2分。 (提供证书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不计分) | 4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质保期方案、服务响应时间、技术人员安排、维护维修方案等)进行比较:方案完善,备品备件充足、响应迅速、售后服务优的计3分; 方案较完善,备品备件一般、响应时间较长、售后服务有欠缺的计2分;方案不完善,售后服务较差的计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五星或以上售后服务认证书的计2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售后服务师证书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3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和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8 |
5 | 优先采购加分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后评分 | |
5 | 合计: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人计算方法具体解释:
1)、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的评标的综合得分;
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最终得分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8.5米钢铝执法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章第二节技术要求1艘¨¨213米钢铝执法船1艘¨¨314.8米钢质执法船1艘¨¨427米钢铝执法船1艘¨¨序号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8.5米钢铝执法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章第二节技术要求1艘¨¨213米钢铝执法船1艘¨¨314.8米钢质执法船1艘¨¨427米钢铝执法船1艘¨¨
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最小投标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标的。
2.投标人必须对一个完整、独立的包进行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包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货物的主要技术要求或内容: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服务要求。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第二节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水政执法公务船采购(四艘)项目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1、8.5米钢铝执法船
(1)8.5米钢铝执法船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序号 | 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一、船体工程 | ||||
1 | 船用钢板 | CCSB~§4×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1.5 |
2 | 船用钢板 | CCSB~§5×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0.6 |
3 | 船用钢板 | CCSB~§6×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0.3 |
4 | 船用钢板 | CCSB~§12×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0.2 |
5 | 角钢 | L50×32×4 | 吨 | 0.4 |
6 | 护舷钢管 | Φ108×8 | 吨 | 0.3 |
7 | 焊材 | 国产-E4303,E4315Φ 1.2 | 吨 | 0.21 |
8 | 船用铝板 | 5083-116-4mm | 吨 | 0.5 |
9 | 船用铝板 | 5083-116-5mm | 吨 | 0.1 |
10 | 铝管 | 6160 | 吨 | 0.3 |
11 | 铝型材 | 6082 | 吨 | 0.2 |
12 | 防滑铝板 | 5083-116 | 吨 | 0.1 |
13 | 铝焊丝 | Φ1.2 | kg | 60 |
14 | 钢铝连接材 | 铝-钛-钢 | 米 | 18 |
15 | 油漆 | 环氧船用油漆 | 吨 | 0.6 |
16 | 船体胎架费用 | 套 | 1 | |
17 | 辅料 | 碳三气、水电费用等 | 套 | 1 |
二、轮机工程 | ||||
1 | 舷内外机 | 柴油机160HP/艉机H160型(含操纵) | 台 | 1 |
2 | 移动舱底泵 | 12V | 台 | 1 |
3 | 污油水手摇泵 | CS-25Y | 台 | 1 |
4 | 油箱 | 钢质(含液位计) | 只 | 1 |
5 | 污油水箱 | 钢质(含液位计) | 只 | 1 |
6 | 全船阀件 | 套 | 1 | |
7 | 全船管路 | 套 | 1 | |
8 | 辅料 | 套 | 1 | |
三、电气工程 | ||||
1 | 蓄电池 | 200AH | 块 | 2 |
2 | 充电机 | CDHD-20/24 | 台 | 1 |
3 | 充放电板 | 按图定制 | 套 | 1 |
4 | 航行信号灯控制板 | 按图定制 | 套 | 1 |
5 | 电笛 | 130db | 套 | 1 |
6 | 电风扇 | 8寸/24V | 台 | 2 |
7 | 单臂船用雨刮器 | 24V/105度 | 只 | 1 |
8 | 探照灯 | TW8012~12V | 盏 | 1 |
9 | 舱室照明灯具 | 含开关、插座等 | 套 | 1 |
10 | 适航灯具 | DC12V 21W | 套 | 1 |
11 | 甚高频电话 | IC-M330 | 台 | 1 |
12 | 长排警灯 | TBD021121 DC12V | 套 | 1 |
13 | 船用电缆 | CJPJ/SC | 套 | 1 |
14 | 电气辅料 | 螺丝/扎带/接线鼻等 | 套 | 1 |
四、舾装及内饰工程 | ||||
1 | 船用座椅 | DH-C2~W=450(环保皮) | 套 | 3 |
2 | 驾驶椅 | 可旋转升降 | 套 | 1 |
3 | 仿皮沙发 | 长条形 | 套 | 2 |
4 | 铝蜂窝板 | t=10mm | 张 | 15 |
5 | 装饰骨架材料 | 铝方管50mm*30mm | 米 | 82 |
6 | 地板 | PVC防水地板 | 平方 | 7 |
7 | PU皮革 | (浅米色覆膜) | 平方 | 12 |
8 | 驾控台 | 玻璃钢(防火板+真皮包面) | 套 | 1 |
9 | 隔热棉 | δ=50mm | 平方 | 30 |
10 | 防火硅酸铝板 | δ=25mm | 平方 | 5 |
11 | 穿孔铝板 | 1220*2440*1mm | 张 | 2 |
12 | 挡风玻璃 | 幕墙 | 套 | 1 |
13 | 风雨密移窗 | 按图定制 | 套 | 6 |
14 | 铝质风雨密双开门 | 按图定制 | 张 | 1 |
15 | 铝质埋入式水密舱口盖 | 500×500 | 个 | 2 |
16 | 机舱铝质埋入式水密舱口盖 | 按图订制 | 个 | 1 |
17 | 下舱直梯 | 钢质 | 个 | 2 |
18 | 桅杆 | 铝质 | 套 | 1 |
19 | 全船栏杆、扶手 | 钢制 | 套 | 1 |
20 | 大抓力锚 | 15kg | 口 | 1 |
21 | 锦纶纤维系船索 | φ16mm | 米 | 90 |
22 | 双十字缆桩 | 钢制 | 只 | 4 |
23 | 单十字缆桩 | 钢制 | 只 | 1 |
24 | 吊环 | 304不锈钢 | 只 | 12 |
25 | 旧轮胎 | 只 | 6 | |
26 | 五金配件及辅料 | 结构胶、线条、脚线、骨架等 | 套 | 1 |
五、锚泊设备 | ||||
1 | 救生圈 | 一只带30m救生浮索/一只带自亮浮灯 | 只 | 2 |
2 | 救生衣 | 成人 | 件 | 8 |
3 | 泡沫灭火器 | 9L | 具 | 1 |
4 | 干粉灭火器 | 5kg | 具 | 3 |
5 | 消防桶 | 半圆形 | 个 | 2 |
6 | 手旗(红绿白三角旗) | 400*600 | 套 | 1 |
7 | 小型球体 | 规范配备 | 个 | 1 |
8 | 号笛 | 规范配备 | 只 | 1 |
9 | 号钟 | 规范配备 | 只 | 1 |
10 | 手电筒 | 规范配备 | 只 | 1 |
六、劳务人工费 | ||||
1 | 船体工费 | 小时 | 820 | |
2 | 涂装工费 | 小时 | 240 | |
3 | 轮机工费 | 小时 | 160 | |
4 | 电气工费 | 小时 | 80 | |
5 | 装饰工费 | 小时 | 180 | |
6 | 舾装工费 | 小时 | 48 | |
七、运费、保险费 | 项 | 1 | ||
八、吊装、行河及试航费用 | 项 | 1 | ||
九、管理费 | 项 | 1 |
(2)8.5米钢铝执法船技术参数要求:
(一)、船体部分
1、概述
1.1船型、用途及航区(本船不夜航)
本船为单机、单桨、以舷内外柴油机为动力驱动的纵流消波船型,具有良好的耐波性和适航性。首尾浪小、振动及噪音低、抗风浪及抗拍击能力强、耗油少、功能齐、宽敞舒适、外形线条流畅等特点。主船体采用全电焊钢质结构,上层建筑采用全电焊铝质结构。
本船主要用于水上公务执法,适航于B级航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高速公务船应符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10篇的相关规定。
1.2主要尺度
总长:LOA8.50m
船长:L8.00m
船宽:B2.60m
型深:D1.277m
设计吃水:d0.70m
满载排水量:△约8.0t
1.3船员及乘员
船员:2人
乘员:6人
1.4设计建造依据
本船的设计与建造符合以下规范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及“2019修改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
1.5完整稳性
本船完整稳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对B级航区之要求。
1.6储备浮力
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10篇,第4章,第6节)4.6.1.1高速船一般应校核所有装载工况在排水状态下破舱后的浮力和稳性。除另有规定外,所有高速货船和船长小于或等于20m的高速客船在设计状态下,其储备浮力等于或大于满载排水量的100%时,可不必满足本节的要求。
1.7续航力
本船续航力2h。
1.8主机及航速
本船主机采用国产名牌船用柴油机1台、单机额定功率不低于不小于160HP。在正常排水量状态下,静深水航速35km/h。注意:本船回航限速18.0km/h。
1.9船舶类型
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10篇第1章1.1.1.1,船长5m至15m,其最大航速V≥3.7▽0.1667m/s,且V≥18km/h的船舶为高速船。对本船▽=8.0m3,3.7▽0.1667m/s=18.84km/h,本船设计航速为35km/h>18.84km/h,故本船为内河高速船。
1.9舱室划分
艉~FR5为尾机舱;FR5~FR13为乘员驾驶舱;FR13~艏为艏尖舱
具体详见本船“总布置图”。
2、船体结构
本船主船体和上层建筑结构分别使用钢和铝合金设计建造。
2.1钢质主船体
2.1.1结构形式及材料
本船主船体采用钢质结构,按中国船级社(CCS)《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的要求进行设计。
主船体结构型式为单底、单甲板,纵骨架形式(尾机舱、舵尾机舱、及首尖舱船底及舷侧为横骨架式)。
本船主船体材料为CCSB船用钢板。
具体结构见基本结构图、典型横剖面图与横舱壁结构图。
2.1.2材料性能
CCSB级钢具有良好的防腐和焊接性能。
其力学性能如下:
屈服强度ReH≥235N/mm2
抗拉强度400≤Rm≤520N/mm2
弹性模量E=2.06×108kN/m2
2.1.3焊接材料
采用符合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规定的结构焊接工艺,在完成焊接工艺认可实验后,编制船体的焊接施工工艺文件。
主甲板、舱壁板、外底板的角接焊缝,主机基座、带缆桩等加强结构,采用E5015、E5016碱性低氢焊条,其余部位采用E4303焊条,半自动焊及自动焊采用H08A焊丝和430或431焊剂,CO2气体保护焊焊丝采用E501T-1、H08Mn2SiA。为确保熔敷金属的质量,手工焊全部采用低氢焊条。
2.2铝合金上层建筑
2.2.1上层建筑结构设计
上层建筑采用铝板及铝型材焊接结构,按中国船级社(CCS)《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的要求进行设计。
2.2.2上层建筑材料
板材为5083-H116铝合金材料,型材为6082-T6铝合金材料;焊接材料选用带CCS证书的铝合金焊丝。
2.3钢质船体与铝合金上层建筑连接
钢质主船体与铝合金上层建筑之间连接材料采用钢-铝结构焊接连接。
3、船舶舾装
3.1锚设备:本船在船首配置15kg四爪锚(大抓力锚)一口,φ16mm纤维锚索(破断负荷不小于32.0kN)50m。
3.2系泊设备:艏艉两舷侧边板装有钢质双十字系缆桩共4只,钢质单十字系缆桩共1只,φ16mm纤维系船索(破断负荷不小于32.0kN)2根,每根长20m,总长40m。主甲板两舷边板上共装有不锈钢吊环12只。艏部缆桩可兼做被拖曳装置。
3.3舱面属具
驾驶室前窗为夹胶挡风玻璃,配有船用刮雨器。
上建侧窗采用钢化幕墙玻璃和铝合金风雨密移窗。
本船艉甲板,可供乘员瞭望等活动,在舷周设有900mm高的不锈钢栏杆,顶蓬两侧设有不锈钢扶手,艏部为不锈钢栏杆。全船D型钢质护舷材。
3.4航行设备,详见电气部分
3.5无线电设备,详见电气部分
3.6航行信号灯
本艇仅在白天航行。本船安装9盏航行信号灯,顶蓬甲板桅杆顶部1盏黄色闪光灯、中部1盏桅灯、2盏红环照灯、1盏白闪光灯,1盏白环照灯。顶棚甲板尾部上1盏艉灯,顶棚甲板左舷1盏红色舷灯、右舷1盏绿色舷灯。所有航行信号灯均为24V,25W,各灯具的防护等级均不低于IP55。
4.舱室设施与装饰
4.1乘员驾驶舱
乘员驾驶舱设于FR5~FR13肋位,室内配有驾驶座椅1把,单人船用座椅3把,双人环保皮沙发2套。驾控台为新颖的操纵台。侧壁采用樱桃木面板装饰,天花板合成革软包,地面铺设PVC防水地板。
4.2尾机舱及其它
尾机舱设于尾~FR5肋位,具体布置详见轮机尾机舱布置图及相关图纸。
5、救生消防设备
5.1本船配有救生衣8件(船员救生衣2件,公务船可不必配备儿童救生衣),均置于座位底下。
5.2本船乘员驾驶舱配备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具;尾机舱艉甲板上设45L推车式泡沫灭火器1台,3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5只,用于尾机舱消防;主甲板尾部还配备消防桶1只(带绳),带绳救生圈2只,救生圈均悬挂在艉栏杆上。
(二)、轮机部分
1、总述
1.1本船动力装置的设计依据为以下规范
a)中国船级社:
《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
《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
1.2设计环境:江水温度25℃、相对湿度60%、环境温度45℃、绝对大气压:0.10MPa。
1.3燃料:0#轻柴油。
1.4材质:本船主船体为钢质,上层建筑为铝合金
2、主机及推进装置
本船推进装置采用单舷内外机。舷内外机的主机为国产名牌船用柴油机,单机持续功率为160HP;艉机为国产。
3、尾机舱布置
本船为尾机舱型,尾机舱布置于尾—#5肋位之间,全长为2.722m。在#0—#4之间开有尾机舱盖口,轮机的主要机器设备均布置在舱底。
4、艉机布置
本船为单舷内外机,舷内外机于船舯线布置。
5、主机遥控系统及操舵系统
本船采用单站驾驶,在驾驶室内设有控制装置,采用机械控制装置,以实现主机组的遥控。通过驾驶室控制台的手柄可实现主机调速、艉机的离合和换向。
本船采用液压助力操纵系统,通过驾驶室操纵装置可实现±35度范围任意角度的转舵。
驾驶室控制台装有仪表盘一个,包括:滑油压力表、水温表、转速表以及高水温、低油压报警器等主机仪表。
6、动力系统
6.1燃油系统
主柴油机采用0#轻柴油机作燃料。主机燃油泵将燃油从燃油箱经低压粗油滤器和机带精油滤器抽至高压油泵。燃油箱燃油供给出口设置有快关阀,在尾机舱口处安装拉环。打开尾机舱盖,可在尾机舱外通过拉环对主机供油进行紧急关闭。尾机舱设有一只燃油箱,满足2h续航力要求。
燃油可从尾机舱艉甲板的加油口注入燃油箱,燃油箱的透气管伸至主甲板敞开处所200mm以上,燃油箱安装透气口。
6.2滑油系统
主机均为湿式油底壳。
6.3冷却水系统
主机的冷却水系统均为闭式冷却系统。
主机淡水系统由节温器、热交换器、淡水泵、淡水箱等组成。
6.4排气系统
主机排气管为湿式排气管。主机的排气管由主机自带直接排舷外。
7、船舶系统
7.1舱底水系统
本船尾机舱内设有SL-1000型直流移动舱底水泵一台,可以用来抽吸各舱的舱底积水。
8、通风系统
尾机舱采用自然进风、自然排风。在主甲板舷墙上设有两只自然进风口,新鲜空气由自然风口进入尾机舱。在尾机舱尾部主甲板上两舷对称设有两只自然出风口,污浊空气从出风口排出船外。
9、污油水系统
尾机舱设置有一只污油水箱,通过污油水手摇泵可将尾机舱舱底含油舱底积水收集到污油水箱中储存,定期通过污油水通岸接头排到岸上回收,并集中处理。
10、全船空气及测量系统
10.1污油水箱设有管式液位计,燃油箱设有电感液位计及管式液位计。
10.2污油水箱、燃油箱均设透气管。
11、防止船舶垃圾污染
本船乘员及船员产生的主要是生活垃圾。因此,船上设4只垃圾桶,单个垃圾桶容积为5L,作为本船垃圾收集装置。垃圾桶用图示、颜色等标识,分别用于收集分别收集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定期将垃圾运送至岸上接收装置,并遵守港口主管当局的有关规定。
垃圾桶容量及数量可满足船员及乘客产生垃圾的要求。
垃圾桶应位于通风良好的处所,并远离餐厅、厨房、居住处所。垃圾桶的布置不应对人员通过、逃生等造成不利影响。并设置防止船舶垃圾污染的告示牌。
12、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本船未设卫生间,不设生活污水系统。
(三)、电气部分
1、概述
1.1本船电气设计按照中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中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和中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中的有关规定要求设计,适航于我国内河B级航区,本船不夜航。本船总长8.50m,船长8.0m,乘员:6人,船员:2人,静水航速40km/h;本船主船体为钢质,上层建筑为铝合金。
2、主机设备及电源:
2.1一台柴油舷内外机,起动电源由两块蓄电池(6-CQW-200AH)提供。
2.2两块主机起动蓄电池(型号6-CQW-200AH)兼作为主电源,供电给全船低压照明、航行设备。主要用电设备有:舱室照明,航行信号灯及通导设备等。当主机正常运转时可对蓄电池进行充电。
3直流配电系统:
3.1本艇直流配电系统均采用DC12V双线绝缘系统。设直流控制箱(分体式,分为仪表板、接线板、8路开关板)一只:仪表板设电压表、电流表各一块,并设有运行指示灯、绝缘指示灯;8路开关板对各电气设备进行保护和控制,各供电分路均设有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
3.2设充电机一台(12V,20A),利用岸电为蓄电池备用充电。
4.照明:
4.1舱室设有二盏照明灯(12V5W)。
5.航行信号灯:
5.1本船安装9盏航行信号灯,顶蓬甲板桅杆顶部1盏黄色旋转灯、中部1盏桅灯、2盏红信号灯、2盏白信号灯,船尾部栏杆上1盏艉灯;顶蓬甲板左舷1盏红色舷灯、右舷1盏绿色舷灯。所有航行信号灯均为12V/21W,其中黄色旋转灯为12V/10W。
6.航行无线电设备:
6.1甚高频无线电话一台,型号:IC-M330,12V,25W;
6.2搜索灯一盏,型号:TW8012,12V;
7.其它电气设备:
7.1车载CD机一台,型号:KSD5116(兼做航行信息接收设备);
7.2长排警灯一台,型号:TBD021121,12V(兼做对外喊话装置);
7.3电笛一套,型号:HYF-305LTP,12V;
7.4本艇在驾驶室挡风玻璃前设有一套雨刮器;
7.5机舱设有一台可移动式直流舱底泵(型号SL-1000);
7.6驾驶室安装12V电风扇一台。
8、避雷与接地:
本艇在顶棚甲板的桅杆顶部安装有一根直径14mm长度高出桅顶电气设备300mm的铜制避雷针,通过灯桅及螺栓固定至铝质上建,作为避雷设施。另外油箱、主机等均通过上述接地点有效接地。
9、电缆:
本艇主要电缆均采用CEPF/SC型船用低烟无卤电缆(随机电缆除外)。
2、13米钢铝执法船
(1)13米钢铝执法船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序号 | 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一、船体工程 | ||||
1 | 船用钢板 | CCSB~§4×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2.4 |
2 | 船用钢板 | CCSB~§5×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1.2 |
3 | 船用钢板 | CCSB~§6×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0.8 |
4 | 船用钢板 | CCSB~§12×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0.6 |
5 | 角钢 | L50×32×4 | 吨 | 0.9 |
6 | 护舷钢管 | Φ108×5 | 吨 | 0.5 |
7 | 焊材 | 国产-E4303,E4315Φ 1.2 | 吨 | 0.8 |
8 | 船用铝板 | 5083-116-4mm | 吨 | 1.2 |
9 | 船用铝板 | 5083-116-5mm | 吨 | 0.6 |
10 | 船用铝板 | 5083-116-6mm | 吨 | 0.4 |
11 | 铝管 | 6160.00 | 吨 | 0.3 |
12 | 铝型材 | 6082.00 | 吨 | 0.6 |
13 | 防滑铝板 | 5083-116 | 吨 | 0.2 |
14 | 铝焊丝 | Φ1.2 | kg | 120 |
15 | 油漆 | 环氧船用油漆 | 吨 | 1 |
16 | 船体胎架费用 | 套 | 1 | |
17 | 辅料 | 碳三气、水电费用等 | 套 | 1 |
二、轮机工程 | ||||
1 | 舷内外机 | QSD4.2ES270,199kW(270HP)/3800rpm | 台 | 2 |
2 | 移动舱底泵 | 12V | 台 | 1 |
3 | 污油水手摇泵 | CS-25Y | 台 | 1 |
4 | 淡水泵 | Jasbco PAR-MAX2/12V | 台 | 1 |
5 | 污水泵 | (Jasbco 12V)18590-2092 | 台 | 1 |
6 | 燃油箱 | 钢质(含液位计) | 只 | 2 |
7 | 燃油系统附件 | 管路、阀件等 | 套 | 1 |
8 | 淡水箱 | 304不锈钢(含液位计) | 只 | 1 |
9 | 淡水系统附件 | 管路、阀件等 | 套 | 1 |
10 | 污水箱 | 钢质(含液位计) | 只 | 1 |
11 | 便盆(含冲水箱) | 只 | 1 | |
12 | 污水系统附件 | 管路、阀件、排放接头等 | 套 | 1 |
13 | 污油水箱 | 钢质 | 只 | 1 |
14 | 污油水系统附件 | 管路、阀件、排放接头等 | 套 | 1 |
15 | 海水系统 | 管路、阀件等 | 套 | 1 |
16 | 主、辅机排气系统 | 套 | 1 | |
17 | 空气注入系统 | 透气口、加油口、管路等 | 套 | 1 |
18 | 辅料 | 螺栓、标牌、油漆等 | 套 | 1 |
三、电气工程 | ||||
1 | 发电机组 | 220V-6KW/50HZ | 台 | 1 |
2 | 蓄电池 | 块 | 3 | |
3 | 充电机 | CDHD-20/24 | 台 | 1 |
4 | 岸电箱 | AJ-63/3 | 台 | 1 |
5 | 主配电板 | 按图定制 | 套 | 1 |
6 | 直流配电板 | 按图定制 | 套 | 1 |
7 | 航行灯面板 | 按图定制 | 套 | 1 |
8 | 单臂船用雨刮器 | 按图定制 | 套 | 1 |
9 | 船用水冷空调 | 24000BTU | 台 | 1 |
10 | 车载DVD | SJQ-7160DVD~DC12V | 台 | 1 |
11 | 探照灯 | TW8012~12V | 盏 | 1 |
12 | 舱室照明灯具 | 含开关、插座等 | 套 | 1 |
13 | 适航灯具 | DC12V | 套 | 1 |
14 | 甚高频电话 | IC-M330 | 台 | 1 |
15 | AIS自动识别系统 | AIS-9000 | 台 | 1 |
16 | 磁罗经 | QX650 | 台 | 1 |
17 | 长排警灯 | TBD021121 DC12V | 套 | 1 |
18 | 火灾报警系统 | K1302B AC220V/DC24V | 套 | 1 |
19 | 电缆 | CEFR/SA | 套 | 1 |
20 | 电气辅料 | 密封胶、扎带等 | 套 | 1 |
四、舾装及内饰工程 | ||||
1 | 铝蜂窝板 | t=10mm | 张 | 26 |
2 | 地板 | 防水复合地板 | 平方 | 28 |
3 | PU皮革 | (浅米色覆膜) | m2 | 32 |
4 | 驾驶椅 | 可旋转升降 | 套 | 1 |
5 | 船用座椅 | DH-C2~W=450(环保皮) | 套 | 6 |
6 | 前舱仿皮沙发 | 按图定制 | 套 | 1 |
7 | 前舱茶几 | 实木 | 只 | 1 |
8 | 前舱吧台区 | 大理石台面 | 套 | 1 |
9 | 驾控台 | 玻璃钢(防火板+真皮包面) | 套 | 1 |
10 | 隔热棉 | δ=50mm | m2 | 45 |
11 | 防火硅酸铝板 | δ=25mm | m2 | 16 |
12 | 穿孔铝板 | 1220*2440*1mm | 张 | 4 |
13 | 挡风玻璃 | 幕墙 | 套 | 1 |
14 | 风雨密移窗 | 按图定制 | 只 | 4 |
15 | 不锈钢椭圆风雨密舷窗 | 按图定制 | 只 | 4 |
16 | 铝质风雨密双开门 | 按图定制 | 张 | 1 |
17 | 卫生间实木门 | 按图定制 | 张 | 1 |
18 | 铝质埋入式水密舱口盖 | 570×570 | 个 | 1 |
19 | 铝质埋入式水密舱口盖 | 500×500 | 个 | 1 |
20 | 机舱铝质埋入式水密舱口盖 | 1600*1150 | 个 | 1 |
21 | 辅机舱铝质埋入式水密舱口盖 | 900*600 | 个 | 1 |
22 | 下舱直梯 | 钢质 | 个 | 4 |
23 | 桅杆 | 铝质 | 套 | 1 |
24 | 全船栏杆、扶手 | 铝管 | 套 | 1 |
25 | 五金配件及辅料 | 结构胶、线条、脚线、骨架等 | 套 | 1 |
五、锚泊设备 | ||||
1 | 大抓力锚 | 15kg | 口 | 1 |
2 | 锦纶纤维系船索 | φ20mm | 米 | 90 |
3 | 双十字缆桩 | 304不锈钢 | 只 | 4 |
4 | 单十字缆桩 | 304不锈钢 | 只 | 1 |
5 | 吊环 | 304不锈钢 | 只 | 12 |
6 | 旧轮胎 | 只 | 6 | |
7 | 救生圈 | 一只带30m救生浮索/一只带自亮浮灯 | 只 | 2 |
8 | 救生衣 | 成人/带自亮灯 | 件 | 10 |
9 | 舟车式泡沫灭火器 | MPTZ/45L~无 | 只 | 1 |
10 | 二氧化碳灭火器 | 5kg | 只 | 5 |
11 | 干粉灭火器 | 5kg | 具 | 3 |
12 | 消防桶 | 半圆形 | 个 | 2 |
13 | 手旗(红绿白三角旗) | 400*600 | 套 | 1 |
14 | 小型球体 | 规范配备 | 个 | 1 |
15 | 号笛 | 规范配备 | 只 | 1 |
16 | 号钟 | 规范配备 | 只 | 1 |
17 | 手电筒 | 规范配备 | 只 | 1 |
六、劳务人工费 | ||||
1 | 船体工费 | 小时 | 2600 | |
2 | 涂装工费 | 小时 | 450 | |
3 | 轮机工费 | 小时 | 350 | |
4 | 电气工费 | 小时 | 180 | |
5 | 装饰工费 | 小时 | 280 | |
6 | 舾装工费 | 小时 | 120 | |
七、运费、保险费 | 项 | 1 | ||
八、吊装、行河及试航费用 | 项 | 1 | ||
九、管理费 | 项 | 1 |
(2)13米钢铝执法船技术参数要求:
(一)、船体部分
1、概述
1.1船型、用途及航区(本船不夜航)
本船为双机、双桨、以舷内外柴油机为动力驱动的纵流消波船型,具有良好的耐波性和适航性。首尾浪小、振动及噪音低、抗风浪及抗拍击能力强、耗油少、功能齐、宽敞舒适、外形线条流畅等特点。主船体采用全电焊钢质结构,上层建筑采用全电焊铝质结构。
本船主要用于水上公务执法,适航于B级航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高速公务船应符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10篇的相关规定。
1.2主要尺度
总长:LOA13.00m
船长:L11.94m
船宽:B3.40m
型深:D1.40m
设计吃水:d0.75m
满载排水量:△约13.92t
1.3船员及乘员
船员:2人
乘员:10人
1.4设计建造依据
本船的设计与建造符合以下规范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及“2019修改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
1.5完整稳性
本船完整稳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对B级航区之要求。
1.6储备浮力
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10篇,第4章,第6节)4.6.1.1高速船一般应校核所有装载工况在排水状态下破舱后的浮力和稳性。除另有规定外,所有高速货船和船长小于或等于20m的高速客船在设计状态下,其储备浮力等于或大于满载排水量的100%时,可不必满足本节的要求。
1.7续航力
本船续航力6h。
1.8主机及航速
本船主机采用进口品牌的QSD4.2ES270型船用舷内外柴油机2台,单机持续功率不小于199kW,转速为3800rpm;艉机为进口品牌的BRAVOⅡ。
在正常排水量状态下,静深水航速45km/h。注意:本船回航限速18.0km/h。
1.9船舶类型
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10篇第1章1.1.1.1,船长5m至15m,其最大航速V≥3.7▽0.1667m/s,且V≥18km/h的船舶为高速船。对本船▽=13.92m3,3.7▽0.1667m/s=20.66km/h,本船设计航速为45km/h>20.66km/h,故本船为内河高速船。
1.9舱室划分
艉~FR3为尾机舱;FR3~FR7为辅机舱;FR7~FR14为乘员舱,下面为空舱;FR14~FR19为休息舱,下面为空舱;FR19~艏为艏尖舱。
具体详见本船“总布置图”。
2、船体结构
本船主船体和上层建筑结构分别使用钢和铝合金设计建造。
2.1钢质主船体
2.1.1结构形式及材料
本船主船体采用钢质结构,按中国船级社(CCS)《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的要求进行设计。
主船体结构型式为单底、单甲板,纵骨架形式(尾机舱、舵尾机舱、及首尖舱船底及舷侧为横骨架式)。
本船主船体材料为CCSB船用钢板。
具体结构见基本结构图、典型横剖面图与横舱壁结构图。
2.1.2材料性能
CCSB级钢具有良好的防腐和焊接性能。
其力学性能如下:
屈服强度ReH≥235N/mm2
抗拉强度400≤Rm≤520N/mm2
弹性模量E=2.06×108kN/m2
2.1.3焊接材料
采用符合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规定的结构焊接工艺,在完成焊接工艺认可实验后,编制船体的焊接施工工艺文件。
主甲板、舱壁板、外底板的角接焊缝,主机基座、带缆桩等加强结构,采用E5015、E5016碱性低氢焊条,其余部位采用E4303焊条,半自动焊及自动焊采用H08A焊丝和430或431焊剂,CO2气体保护焊焊丝采用E501T-1、H08Mn2SiA。为确保熔敷金属的质量,手工焊全部采用低氢焊条。
2.2铝合金上层建筑
2.2.1上层建筑结构设计
上层建筑采用铝板及铝型材焊接结构,按中国船级社(CCS)《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的要求进行设计。
2.2.2上层建筑材料
板材为5083-H116铝合金材料,型材为6082-T6铝合金材料;焊接材料选用带CCS证书的铝合金焊丝。
2.3钢质船体与铝合金上层建筑连接
钢质主船体与铝合金上层建筑之间连接材料采用钢-铝结构焊接连接。
3、船舶舾装
3.1锚设备:本船在船首配置15kg四爪锚(大抓力锚)一口,φ16mm纤维锚索(破断负荷不小于32.0kN)50m。
3.2系泊设备:艏艉两舷侧边板装有钢质双十字系缆桩共4只,钢质单十字系缆桩共1只,φ16mm纤维系船索(破断负荷不小于32.0kN)2根,每根长24m,总长48m。主甲板两舷边板上共装有不锈钢吊环12只。艏部缆桩可兼做被拖曳装置。
3.3舱面属具
驾驶室前窗为夹胶挡风玻璃,配有船用刮雨器。
上建侧窗采用钢化幕墙玻璃和铝合金风雨密移窗,配有窗帘。
本船艉甲板,可供乘员瞭望等活动,在舷周设有900mm高的不锈钢栏杆,顶蓬两侧设有不锈钢扶手,艏部为不锈钢栏杆。全船D型钢质护舷材。
3.4航行设备,详见电气部分
3.5无线电设备,详见电气部分
3.6航行信号灯
本艇仅在白天航行。本船安装9盏航行信号灯,顶蓬甲板桅杆顶部1盏黄色闪光灯、中部1盏桅灯、2盏红环照灯、1盏白闪光灯,1盏白环照灯。顶棚甲板尾部上1盏艉灯,顶棚甲板左舷1盏红色舷灯、右舷1盏绿色舷灯。所有航行信号灯均为24V,25W,各灯具的防护等级均不低于IP55。
4.舱室设施与装饰
4.1乘员舱
乘员舱设于FR7~FR14肋位,室内配有驾驶座椅1把,单人船用座椅6把;左舷设有卫生间,右舷设24000btu/h船用水冷空调1台。驾控台为新颖的操纵台。侧壁采用樱桃木面板装饰,天花板合成革软包,地面铺设防水复合地板。
4.2休息舱
休息舱设于FR14~FR19肋位,室内配有仿皮沙发1套,茶几1张。侧壁采用樱桃木面板装饰,天花板合成革软包,地面铺设防水复合地板。
4.3尾机舱及其它
尾机舱设于尾~FR3肋位,具体布置详见轮机尾机舱布置图及相关图纸。
5、救生消防设备
5.1本船配有救生衣12件(船员救生衣2件,公务船可不必配备儿童救生衣),均置于座位底下。
5.2本船乘员舱配备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具;休息舱配备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具;尾机舱艉甲板上设45L推车式泡沫灭火器1台,3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5只,用于尾机舱消防;主甲板尾部还配备消防桶1只(带绳),带绳救生圈2只,救生圈均悬挂在艉栏杆上。
(二)、轮机部分
1、总述
1.1本船动力装置的设计依据为以下规范
a)中国船级社:
《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
《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
1.2设计环境:江水温度25℃、相对湿度60%、环境温度45℃、绝对大气压:0.10MPa。
1.3燃料:0#轻柴油。
1.4材质:本船主船体为钢质,上层建筑为铝合金。
2、主机及推进装置
本艇推进装置采用双舷内外机。舷内外机的主机为进口品牌的QSD4.2ES270型船用柴油机,单机持续功率为199kW,转速为3800rpm;艉机为进口品牌的BRAVOⅡ。
3、柴油发电机组
本艇采用一台单相水冷柴油发电机组。额定功率不小于6.5kW,额定转速为1500rpm。
4、尾机舱布置
本艇为尾机舱型,尾机舱布置于尾—#3肋位之间,全长为1.95m。在#0—#3之间开有一个大尾机舱盖口,用于吊装柴油机及用于尾机舱的进出。轮机的主要机器设备均布置在舱底。
5、艉机布置
本艇为双舷内外机,两台舷内外机中心距尾1300mm。
6、主机遥控系统及操舵系统
本艇采用单站驾驶,在驾驶室内设有控制装置,采用机械控制装置,以实现主机组的遥控。通过驾驶室控制台的手柄可实现主机调速、艉机的离合和换向。
本艇采用液压助力操纵系统,两台舷内外机之间通过连杆连接,通过驾驶室操纵装置可实现±35度范围任意角度的转舵。
驾驶室控制台装有仪表盘一个,包括:滑油压力表、水温表、转速表以及高水温、低油压报警器等主机仪表。
7、动力系统
7.1燃油系统
主辅柴油机采用0#轻柴油机作燃料。主辅机燃油泵将燃油从燃油箱经低压粗油滤器和机带精油滤器抽至高压油泵,其回油回至燃油箱。燃油箱燃油供给出口设置有快关阀,在尾机舱口处安装拉环。打开尾机舱盖,可在尾机舱外通过拉环对主机供油进行紧急关闭。尾机舱设有两只燃油箱,满足续6h航力要求。
燃油可从尾机舱艉甲板的加油口注入燃油箱,燃油箱的透气管伸至主甲板敞开处所200mm以上,燃油箱安装透气口。
7.2滑油系统
主辅机均为湿式油底壳。
7.3冷却水系统
主辅机的冷却水系统均为闭式冷却系统。
主辅机淡水系统由节温器、热交换器、淡水泵、淡水箱等组成。
7.4排气系统
主机排气管为湿式排气管。主机的排气管由主机自带直接排舷外。
辅机排气管为湿式排气管。有湿式消音器、耐高温排气软管等组成。
8、船舶系统
8.1舱底水系统
本艇尾机舱内设有FL-1000型直流移动舱底水泵一台,可以用来抽吸各舱的舱底积水。
9、通风系统
尾机舱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在主甲板舷墙上设有两只自然进风口,新鲜空气由自然风口进入尾机舱。在尾机舱尾部主甲板上两舷对称设有两只出风口,其内安装两台排风机,尾机舱污浊空气从出风口排出船外。
10、污油水系统
尾机舱设置有污油水箱一只,通过污油水手摇泵可将尾机舱舱底含油舱底积水收集到污油水箱中储存,定期通过污油水通岸接头排到岸上回收,并集中处理。
11、淡水系统
本艇设置200L淡水箱1只,位于空舱下居中位置。在右舷舷侧走道处设有DN40加水口1只。
进口品牌的淡水泵1台。卫生间中洗手盆及便盆的淡水均由淡水泵从淡水箱中抽取供应。
12、污水系统
本船在空舱设有1只容积为100L的不锈钢污水箱,箱体前方设有一台18590-2092型粪便泵,艉甲板设置有一个生活污水通岸接头。卫生间便盆排出的生活污水因自重排至污水箱中贮存,待船艇靠近生活污水接收装置时,通过粪便泵和生活污水通岸接头可将贮存在污水箱中的生活污水泵送至生活污水接收装置,进行集中处理。
13、全船空气及测量系统
13.1污油水箱设有管式液位计,燃油箱设有电感液位计及管式液位计,污水箱及淡水箱设有电感液位计。
13.2污油水箱、燃油箱、淡水箱、污水箱、空舱、艏尖舱均设透气管。
14、防止船舶垃圾污染
本艇乘员及船员产生的主要是生活垃圾。因此,船上设4只垃圾桶,单个垃圾桶容积为8L,作为本艇垃圾收集装置。垃圾桶用图示、颜色等标识,分别用于收集分别收集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定期将垃圾运送至岸上接收装置,并遵守港口主管当局的有关规定。
垃圾桶容量及数量可满足船员及乘客产生垃圾的要求。
垃圾桶应位于通风良好的处所,并远离餐厅、厨房、居住处所。垃圾桶的布置不应对人员通过、逃生等造成不利影响。并设置防止船舶垃圾污染的告示牌。
(三)、电气部分
1、概述
1.1本船电气设计按照中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中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和中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中的有关规定要求设计,适航于我国内河B级航区,本船不夜航。本船总长13.00m,船长11.94m,乘员:10人,船员:2人,静水航速45km/h;本船主船体为钢质,上层建筑为铝合金。
2、发电机组
2.1柴油发电机组:型号:OM6CYZ,额定电压230V,频率50Hz,额定功率6.5kW。为空调和充电机等提供电源。
3、主电源与配电设备
3.1主电源:机舱设有两块6-CQW-200MF蓄电池,每块蓄电池组成DC12V200AH蓄电池组。两组蓄电池,为全船照明、航行和无线电设备等所有DC12V电气设备供电。为保证整个航行期间(至少4小时)供电要求,本船除主机随机充电机浮充电外,驾驶室配置充电机一台(型号68型-20A/12V)给主电源蓄电池组浮充电。
3.2起动蓄电池:上述DC12V主电源兼做主机启动电源,当主机正常运行时可对其充电。发电机启动蓄电池为其自带蓄电池。
3.3充电机(型号:68型-20A/12V)一台,通过交流配电板控制主电源蓄电池组浮充电。
3.4交流配电系统采用单相双线绝缘制供电,设交流配电分配箱及仪表板各一只,安装在驾驶室左舷侧。DC12V配电系统采用双线绝缘制供电,设一套保险板和一套直流面板。
3.5岸电岸电电缆
岸电插座采用单相双线制,额定电流32A,安装于主甲板艉部舱壁处,通过交流配电板保护及发电机电源连锁控制,再接入交流配电板,供本船停靠码头时,连接岸电提供交流电源。
岸电电缆为1根50米2×6mm2的软电缆。
4、用电设备
4.1水冷整体空调一台:型号:OA-24,电压220V2.4KW。
4.2空调水泵一台:型号:PU-2,电压220V0.5KW。
4.3机舱排风机两台:型号:SFG4-3,电压24V0.06KW。
4.4充电机一台,型号:68型-20A/12V,电压220V0.24KW。
4.5可移动直流电动泵一台,型号:FL-1000,12V60W。
4.6粪便泵一台,型号:18590-2092,12V100W。
4.7淡水泵一台,型号:PAR-MAX2/12V,12V60W。
4.8设备舱排风机一台,型号:YY20060H12B,12V60W。
4.9灰水收集箱一台,型号:FL-1000,12V60W。
5、航行设备
5.1直流探照灯一盏,型号:TW-8012,DC12V,100W。
5.2警灯警报器一台,型号:TBD021121,电压DC12V,80W。兼做船外喊话装置。
5.3联系电铃一对,型号:UCZ4~75DC12V,用于驾驶室与机舱联系。
5.4AIS自动识别系统一套,型号:AIS-9000,DC12V,40W。
5.5国产磁罗经1台。
6、无线电设备
6.1甚高频电话一台,型号IC-M330,DC12V25W。
6.2车载DVD(带收音天线)一台兼安全信息接收装置,型号:SJQ-7160,DC12V50W。
7、照明
7.1乘员室安圆顶灯6盏,卫生间圆顶灯1盏,机舱2盏圆顶灯,设备舱1盏圆顶灯,空舱1盏圆顶灯,底舱安装厢灯1盏,均为DC12V,10W。
8、航行信号灯
本船设9盏航行信号灯,顶棚甲板桅杆顶部1盏黄色闪光灯、中部1盏桅灯、桅杆横桁左侧2盏红环照灯、横桁右侧1盏白环照、1盏白闪灯,船艉1盏艉灯、驾驶甲板顶部左舷1盏红色舷灯、右舷1盏绿色舷灯。所有航行信号灯均为DC12V,21W,各灯具的防护等级均不低于IP55。
配航行信号灯箱一只,并设有航行信号灯熄灭故障声光报警装置。
9、其它电气设备
9.1顶棚甲板安装一套电笛,DC12V瞬时功率80W。
9.2驾驶挡风玻璃处安装两套雨刮器,DC12V35W。
9.3K1302B型火灾报警系统一套。
10、电缆
采用CEPF/SC型船用电缆。
电缆敷设保证电缆原有防护性能,穿过舱壁或甲板时保证舱壁或甲板原有防护性能不受影响。
11、避雷接地
本艇在顶棚甲板的桅杆顶部安装有一根直径14mm长度高出桅顶电气设备300mm的铜制避雷针,通过灯桅及螺栓固定至铝质上建,作为避雷设施。另外油箱、主机等均通过上述接地点有效接地。
3、14.8米钢质执法船
(1)14.8米钢质执法船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序号 | 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一、船体工程 | ||||
1 | 船用钢板 | CCSB~§4×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2.8 |
2 | 船用钢板 | CCSB~§5×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4.6 |
3 | 船用钢板 | CCSB~§6×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2.5 |
4 | 船用钢板 | CCSB~§12×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1.2 |
5 | 船用钢板 | CCSB~§14×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0.6 |
6 | 角钢 | L50×32×4 | 吨 | 0.8 |
7 | 护舷钢管 | Φ219×8 | 吨 | 0.5 |
8 | 焊材 | 国产-E4303,E4315Φ 1.2 | 吨 | 0.56 |
9 | 油漆 | 环氧船用油漆 | 吨 | 1.2 |
10 | 船体胎架费用 | 套 | 1 | |
11 | 辅料 | 碳三气、水电费用等 | 套 | 1 |
二、轮机工程 | ||||
1 | 船用柴油发动机 | 142kW,1800rpm | 台 | 2 |
2 | 轴系、舵系 | 按图加工 | 套 | 2 |
3 | 船用齿轮箱 | 120C~2:1 | 套 | 2 |
4 | 螺旋桨 | Cu1 | 套 | 2 |
5 | 人力液压舵机 | RYD-265Kgm~265Kgm | 套 | 1 |
6 | 主机操纵软轴 | 33C~44FT | 根 | 4 |
7 | 液压油管 | Φ16×4.0×14m/根 | 根 | 2 |
8 | 操纵手柄 | MT-3~Twin 1(双机双柄) | 套 | 1 |
9 | 电动自吸泵 | JET-150~1.5kW/220V | 台 | 1 |
10 | 可移动舱底泵 | FL-1000 | 台 | 2 |
11 | 排污粉碎泵 | 0.5PWF-10~5m3/h/1.5KW/220V | 台 | 1 |
12 | 压力水柜 | 型号 NGX3E/20 | 只 | 1 |
13 | 污油水箱 | 钢质 | 个 | 1 |
14 | 污水箱 | 304不锈钢 | 个 | 1 |
15 | 油箱 | 钢质 | 个 | 1 |
16 | 电感液位计总成 | S3H500~L=500mm | 套 | 2 |
17 | 自闭管式液位计 | STC型~L=450mm | 套 | 1 |
18 | 手摇泵 | CS-25Y | 套 | 1 |
19 | 污水国际通岸接头 | DN25~四孔 | 只 | 1 |
20 | 污油国际通岸接头 | DN25~六孔 | 只 | 1 |
21 | 艉轴滑油箱(带泵) | JT/T365-2013~15L/带低液位报警 | 只 | 2 |
22 | 紫铜管 | φ12×1、φ16×1、φ10×1 | 套 | 1 |
23 | 铸钢法兰闸阀 | A25065 CB/T466-1995(DN65) | 只 | 2 |
24 | 粗水滤器 | A65 GB/T497-94 | 只 | 2 |
25 | 铸钢中心蝶阀 | A10065 GB/T3036-94~DN65 | 只 | 2 |
26 | 双联粗油滤器 | DN25 | 只 | 1 |
27 | 铸钢自闭式放泄阀 | AS25 CB/T601-92~DN25 | 只 | 1 |
28 | 铸钢快关阀 | AS25 CB/T601-92~DN25 | 只 | 1 |
29 | 铜闸阀 | DN40 | 只 | 6 |
30 | 内螺纹铜闸阀 | DN32 | 只 | 2 |
31 | 内螺纹铜闸阀 | DN15(黄铜) | 只 | 2 |
32 | 全船管系 | Q235 满足规范要求 | 套 | 1 |
33 | 全船阀件 | 船用阀件满足规范要求 | 套 | 1 |
34 | 轮机辅料 | 套 | 1 | |
三、电气工程 | ||||
1 | 蓄电池 | 6CQA-200 12V | 块 | 7 |
2 | 主配电板 | SA1~1200-1580(ZC) | 套 | 1 |
3 | 航行信号灯板 | 供图订货 | 套 | 1 |
4 | 充电机 | CDHD-20/24 | 台 | 1 |
5 | 船用发电机组 | 8KW,220V | 台 | 1 |
6 | 单极闸刀开关 | 个 | 2 | |
7 | 远程起停按钮 | ZPB-3 | 套 | 6 |
8 | 遥切按钮 | DK7-1 | 套 | 2 |
9 | 桅灯 | CXH3-2P 24V/25W | 只 | 1 |
10 | 艉灯 | CXH4-2P 24V/25W | 只 | 1 |
11 | 左舷灯 | CXH2-2P 24V/25W | 只 | 1 |
12 | 右舷灯 | CXH1-2P 24V/25W | 只 | 1 |
13 | 闪光灯 | CXH5-2P 24V/25W | 只 | 3 |
14 | 环照灯 | CXH6-2P 24V/25W | 只 | 4 |
15 | 号筒扬声器 | HYC25-1 | 只 | 1 |
16 | 水火报警板 | BJ-8 | 只 | 1 |
17 | 感温探头 | JTW-ZD-5i | 只 | 2 |
18 | 浮子开关 | 只 | 2 | |
19 | 抗噪音声力电话机 | KS-1J | 台 | 1 |
20 | 闪光分铃器 | KL-1AG | 只 | 1 |
21 | 电笛 | 130db | 台 | 1 |
22 | 电笛按钮 | 只 | 1 | |
23 | 甚高频电话 | IC-M330 | 台 | 1 |
24 | 探照灯 | TW8012~24V | 盏 | 1 |
25 | 长排警灯 | TBD021121 DC24V | 套 | 1 |
26 | LED筒灯 | 24V/7W | 个 | 2 |
27 | 24V舱顶灯 | 10W/24V | 只 | 2 |
28 | 排气扇 | 220V/20W | 个 | 2 |
29 | 一位开关 | AC220V 10A | 只 | 6 |
30 | 船用开关 | 船用尼龙水密开关,型号 HF2-2 | 只 | 4 |
31 | 带开关水密插座 | CZKF2-3 | 套 | 2 |
32 | 舱室插座 | 10A/250V | 个 | 10 |
33 | 雨刮器 | ZD2530VB 24V 30W | 套 | 2 |
34 | 挂壁式空调 | 1.5匹 | 台 | 2 |
35 | 电缆 | CEPF/SC,CEPF/NC | 套 | 1 |
36 | 电气辅料 | 套 | 1 | |
四、舾装及内饰工程 | ||||
1 | 花纹铝板 | t=3mm | 船套 | 1 |
2 | 铝蜂窝板 | t=10mm | 张 | 26 |
3 | 装饰骨架材料 | 铝方管50mm*30mm | 米 | 160 |
4 | 地板 | 防水复合地板 | 平方 | 24 |
5 | PU皮革 | (浅米色覆膜) | m2 | 24 |
6 | 陶瓷蹲便器 | 含水箱 | 只 | 1 |
7 | 前舱仿皮沙发 | 环保皮 | 套 | 1 |
8 | 驾驶室三人仿皮沙发 | 环保皮 | 套 | 1 |
9 | 驾驶椅 | 可旋转升降 | 把 | 1 |
10 | 驾控台 | 玻璃钢(防火板+真皮包面) | 套 | 1 |
11 | 隔热棉 | δ=50mm | m2 | 36 |
12 | 防火硅酸铝板 | δ=25mm | m2 | 10 |
13 | 冲孔铝板 | 1220*2440*1mm | 张 | 4 |
14 | 铝质风雨密单开门 | 按图订制 | 套 | 2 |
15 | 铝质风雨密机舱门 | 按图订制 | 套 | 1 |
16 | 风雨密移窗 | 按图订制 | 只 | 12 |
17 | 挡风玻璃 | 按图订制 | 套 | 2 |
18 | 钢质埋入式水密舱口盖 | 按图订制 | 个 | 2 |
19 | 铝质埋入式水密舱口盖 | 按图订制 | 个 | 2 |
20 | 下舱直梯 | 镀锌管 | 个 | 4 |
21 | 桅杆 | 钢制 | 套 | 1 |
22 | 全船栏杆 | 钢制 | 套 | 1 |
23 | 五金配件及辅料 | 结构胶、线条、脚线、骨架等 | 套 | 1 |
五、锚泊设备 | ||||
1 | 大抓力锚 | 30kg | 支 | 1 |
2 | 锦纶锚绳 | φ22mm | m | 50 |
3 | 双十字缆桩 | 钢制 | 只 | 4 |
4 | 吊环 | 不锈钢 | 只 | 12 |
5 | 旧轮胎 | 只 | 6 | |
6 | 救生圈 | 带30m救生浮索 | 只 | 2 |
7 | 救生衣 | 成人 | 件 | 7 |
8 | 干粉灭火器 | 5kg | 具 | 3 |
9 | 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 MPTZ/45L~无 | 具 | 1 |
10 | 消防软盘 | JPS0.8-19~20m | 卷 | 1 |
11 | 消防桶 | 半圆形 | 个 | 2 |
12 | 手旗(红绿白三角旗) | 400*600 | 套 | 1 |
13 | 小型球体 | 规范配备 | 个 | 1 |
14 | 号笛 | 规范配备 | 只 | 1 |
15 | 号钟 | 规范配备 | 只 | 1 |
16 | 手电筒 | 规范配备 | 只 | 1 |
六、劳务人工费 | ||||
1 | 船体工费 | 小时 | 1680 | |
2 | 涂装工费 | 小时 | 520 | |
3 | 轮机工费 | 小时 | 650 | |
4 | 电气工费 | 小时 | 360 | |
5 | 装饰工费 | 小时 | 620 | |
6 | 舾装工费 | 小时 | 80 | |
七、运费、保险费 | 项 | 1 | ||
八、吊装、行河及试航费用 | 项 | 1 | ||
九、管理费 | 项 | 1 |
(2)14.8米钢质执法船技术参数:
(一)、船体部分
1、概述
1.1船型、用途及航区(本船不夜航)
本船为双机、双桨、双舵、柴油机为动力驱动的遂道纵流消波船型,具有良好的耐波性和适航性。首尾浪小、振动及噪音低、抗风浪及抗拍击能力强、耗油少、功能齐、宽敞舒适、外形线条流畅等特点。主船体及上层建筑采用全电焊钢质结构。
本船主要用于水上公务执法,适航于B级航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高速公务船应符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10篇的相关规定。
1.2主要尺度
总长:LOA14.80m
船长:L14.30m
船宽:B3.60m
型深:D1.50m
设计吃水:d0.85m
满载排水量:△约21.52t
1.3船员及乘员
船员:2人
乘员:12人
1.4设计建造依据
本船的设计与建造符合以下规范法规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及“2019修改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
1.5完整稳性
本船完整稳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对B级航区之要求。
1.6储备浮力
本船储备浮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对B级航区之要求。
1.7续航力
本船续航力6h。
1.8主机及航速
本船主机采用国产知名品牌的船用柴油机2台、单机额定功率145kW,额定转速2300rpm。在正常排水量状态下,静深水航速30.0km/h。注意:本船回航限速18.0km/h。
1.9船舶类型
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10篇第1章1.1.1.1,船长5m至15m,其最大航速V≥3.7▽0.1667m/s,且V≥18km/h的船舶为高速船。对本船▽=21.52m3,3.7▽0.1667m/s=22.22km/h,本船设计航速为30km/h>22.22km/h,故本船为内河高速船。
1.9舱室划分
艉~FR2为艉尖舱;FR2~FR12为机舱;FR12~FR20为驾驶室;FR20~FR28为乘员室;FR28~艏为艏尖舱
具体详见本船“总布置图”。
2、船体结构
本船主船体和上层建筑结构为钢质。
2.1.1结构形式及材料
本船主船体采用钢质结构,按中国船级社(CCS)《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的要求进行设计。
主船体结构型式为单底、单甲板,纵骨架形式(机舱、舵机舱、及首尖舱船底及舷侧为横骨架式)。
本船主船体材料为CCSB船用钢板。
具体结构见基本结构图、典型横剖面图与横舱壁结构图。
2.1.2材料性能
CCSB级钢具有良好的防腐和焊接性能。
其力学性能如下:
屈服强度ReH≥235N/mm2
抗拉强度400≤Rm≤520N/mm2
弹性模量E=2.06×108kN/m2
2.1.3焊接材料
采用符合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规定的结构焊接工艺,在完成焊接工艺认可实验后,编制船体的焊接施工工艺文件。
主甲板、舱壁板、外底板的角接焊缝,主机基座、带缆桩等加强结构,采用E5015、E5016碱性低氢焊条,其余部位采用E4303焊条,半自动焊及自动焊采用H08A焊丝和430或431焊剂,CO2气体保护焊焊丝采用E501T-1、H08Mn2SiA。为确保熔敷金属的质量,手工焊全部采用低氢焊条。
3、船舶舾装
3.1舵设备:本船采用悬挂式流线型组合式平衡舵2套,舵装置按中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的有关规定进行,舵机采用人力液压舵机。
3.2锚设备:本船在船首配置30kg四爪锚一口,φ16mm纤维锚索(破断负荷不小于32.0kN)50m。
3.3系泊设备:艏艉两舷侧边板装有不锈钢双十字系缆桩共4只,φ22mm纤维系船索(破断负荷不小于32.0kN)1根,总长50m。主甲板两舷边板上共装有不锈钢吊环12只。艏部缆桩可兼做被拖曳装置。
3.4舱面属具
驾驶室前窗及乘员室前窗为夹胶挡风玻璃,驾驶室前窗配有船用刮雨器。
上建侧窗采用铝合金风雨密移窗。
本船艉甲板及机舱棚顶,可供乘员瞭望等活动,在舷周设有900mm高的不锈钢栏杆,艏部为不锈钢栏杆。全船D型钢质护舷材。
3.5航行设备,详见电气部分
3.6无线电设备,详见电气部分
3.7航行信号灯
本船安装11盏航行信号灯,顶棚甲板桅杆顶部设有1盏白色环照灯(锚灯);中部设1盏桅灯、2盏红色环照灯(失控灯)、1盏白色环照灯、1盏绿色环照灯;顶棚甲板左舷装有1盏红色左舷灯,1盏红色闪光灯;右舷装有1盏绿色右舷灯,1盏绿色闪光灯;船尾装有1盏白色艉灯。所有航行信号灯均为24V,25W,各灯具的防护等级均不低于IP55。
4.舱室设施与装饰
4.1乘员室
乘员室设于FR20~FR28肋位,室内配有长条仿皮沙发1张、转角沙发1张,茶几1只,壁挂式空调1台。侧壁采用铝蜂窝板装饰,天花板合成革软包,地面铺设PVC防水地板。
4.2驾驶室
乘员室设于FR12~FR20肋位,室内配有驾驶座椅1把,长条仿皮沙发1张,壁挂式空调1台。驾控台为新颖的操纵台。侧壁采用铝蜂窝板装饰,天花板合成革软包,地面铺设PVC防水地板。
4.3卫生间
卫生间设于乘员室FR12~FR14肋位右舷,配有陶瓷蹲便器、转角洗手盆等,地面铺设瓷砖。
4.4机舱及其它
机舱设于FR2~FR12肋位,具体布置详见轮机机舱布置图及相关图纸。
5、救生消防设备
5.1本船配有救生衣14件(船员救生衣2件,公务船可不必配备儿童救生衣),均置于座位底下。
5.2本船乘员室配备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具;驾驶室配备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具;机舱艉甲板上设45L推车式泡沫灭火器1台,5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5只,用于机舱消防;主甲板尾部还配备消防桶1只(带绳),带绳救生圈2只,救生圈均悬挂在艉栏杆上。
(二)、轮机部分
1、总述
1.1本船动力装置的设计依据为以下规范
a)中国船级社:
《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
《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
1.2设计环境:江水温度25℃、相对湿度60%、环境温度45℃、绝对大气压:0.10MPa。
1.3燃料:0#轻柴油。
2、主推进装置
本船主推进装置采用双机双桨。
主柴油机选用国产知名品牌船用柴油机两台,额定功率/转速分别为145kW/2300rpm。
齿轮箱选用国产知名企业生产的120C型船用齿轮箱两台,减速比为1.94:1。
主机组位于机舱FR6~FR10肋位之间,居中布置。
主推进装置中的主柴油机、齿轮箱带均CCS船用产品证书。
3、船用发电机组
本船选用知名品牌的船用发电机组一套,型号为YC8G2C,额定功率为8kW,额定转速为1500rpm,额定电压为230V,额定频率为50HZ。位于机舱中间FR2~FR4肋位之间横向布置。
4、机舱布置
本船为尾机舱型,机舱棚布置于FR2~FR12肋位之间,全长为5m。轮机的主要机电设备均布置在舱底。在机舱尾部左舷位置布置有一台柴油发电机组,在FR6~FR10肋位之间对称设有两台船用柴油机和两台船用齿轮箱。在机舱前部对称设有钢质进水斗(含格栅)、海底阀、海水滤器及海水总管。在FR2~FR12肋位之间横向居中设有一只钢质燃油箱。
在机舱内其他位置还设有可移动式舱底泵、主机机带海水泵、主机启动电瓶、发电机组启动电瓶、污油水箱、污油水手摇泵等。
5、舵机舱布置
5.1本船舵机舱位于尾~FR2肋位之间。
5.2舵机舱的设备有:
舵装置总成、舵机液压油缸、电感式舵角反馈器、主辅机排气排水管等。
6、轴、舵系
6.1轴系
本船为双轴系,轴系中心线距离为1500mm,轴线与船体基线的水平夹角约为6.5度。
轴系由可拆联轴器、油密封装置、前后白合金轴承、螺旋桨轴、艉管及前后轴承座、艉轴架支臂、螺旋桨及导流帽等组成。螺旋桨轴基本轴径为φ60mm,材料为45#钢调质。本船螺旋桨轴润滑形式为油润滑,密封装置选用经CCS认可的江苏华青流体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70JQ/CS48A~D60型艉轴油密封装置总成。
6.2舵系
本船为双舵系,舵系中心线距离为1500mm。舵装置设计为上下整体舵承结构悬挂式流线型平衡舵叶,舵装置由舵杆、舵叶、舵承及舵柄等组成。
在固定上舵承座的钢制舵平台上设有电感式舵角反馈器和舵角限位器。
舵杆材质为25#钢,舵叶及舵承座材质为Q235A,舵杆下舵承处直径为Ф70mm,上舵承处直径为Ф70mm。
7、主机组遥控系统及操舵系统
7.1主机组遥控系统
主推进装置的控制系统设计在乘员室首部右侧的驾驶室进行操纵控制。
在驾驶室操纵台上设置有主机和齿轮箱的控制装置,采用机械式软轴操纵系统,通过驾驶室操纵台的操纵手柄可实现主机调速、齿轮箱的离合和换向。
在驾驶室操纵台上还设置有主机起动和停车按钮,在驾驶室可对主机进行遥控起动和停车。
驾驶室操纵台设置有如下主机仪表:水温、油温、油压及转速表等。在驾驶室可对主推进装置以上性能参数进行监控。
在驾驶室操纵台上还设置有主机高水温、低油压声光报警装置。
7.2操舵系统
本船操舵系统采用人力液压舵机,舵机型号为RYD-0.265,其公称扭矩为265kg.m。在驾驶室控制台转动手轮,调节RYB-90型油泵操作滑阀,改变液压油缸压力,控制舵叶在左右±35°范围内的转舵。
8、动力系统
8.1燃油系统
主、辅机用0#轻柴油作燃料。本系统由燃油箱及管路阀件等组成。在FR12~FR15肋位之间居中横向设有一只燃油箱,能满足6h续航力的要求,燃油可从机舱甲板的加油口注入燃油箱。主、辅机燃油泵将燃油从燃油箱经双联低压粗油滤器至高压油泵,其回油回至燃油箱顶部。在机舱口处安装燃油快关阀拉环一只,通过直径为6mm的软轴接在快关阀上,在紧急情况下可快速关闭油路,并做好标识。
在尾甲板设有燃油箱空气管一只,置于开敞处所的空气管的最低进水点位置距离主甲板的垂直高度不小于200mm,燃油箱空气管带金属防火网。
燃油管路阀门、油滤器下均需安装集油盘。
燃油管路采用无缝钢管及紫铜管。
8.2滑油系统
主机和船用发电机组柴油机为湿式油底壳。滑油采用设备厂商推荐使用的润滑油。
主机和船用发电机组柴油机为湿式油底壳,自成体系,补充或调换滑油由人工加入。
齿轮箱的滑油和工作油自成体系,补充或调换滑油由人工加入。
8.3冷却水系统
本船在机舱前部对称安装有两只钢质进水斗,底部设不锈钢海水格栅格栅,并安装好海底阀、海水滤器和海水总管,海水总管用φ76×4.0的无缝钢管制作,可同时用于主机机带海水泵、电动泵抽取海水。
主机采用随机配套的外置式冷却海水泵,用B型三角皮带与主机自由端连接,设钢质防护罩。主机机带海水泵从海水总管抽取海水后,先冷却主机机体,再经过齿轮箱散热器,最后通过主机排气排水管排出船艉。
辅机采用随机配套的内置式冷却海水泵,辅机冷却水泵从单独海水吸口中抽取海水后,直接冷却辅机机体,最后通过辅机排气排水管排出船艉。
8.4排气系统
本船主机采用尾排气,排气方式为气水混合式排气管。排气管裸露部分采用绝热材料包扎,表面温度不高于60度。排气管舷外排出口应不低于水线300mm以上,排气管舷外出口处加装防浪板。
本船辅机采用湿式消音器尾排气方式,直接通大气。辅机排气管采用辅机配套耐高温硅胶管及无缝钢管制作。
9、船舶系统
9.1舱底水系统
本船设有可移动式舱底泵(FL-1000,4.546m3/h)两台,移动该泵可用来抽吸各水密舱舱底积水。
9.2消防水系统
本船船长为14.30m,未超过15m,本船不需设水灭火系统。电动泵供水仅用于甲板冲洗。
9.3机舱灭火设施
本船在机舱艉甲板上设45L推车式泡沫灭火器1只,设5kg的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5只,并专门设置释放孔以将灭火剂释放至机舱内。
10、通风系统
本船主、辅柴油机工作和其他机电设备散热所需要的空气,全部来自机舱外部。本船机舱采用自然进风和排风。机舱棚两侧舷窗可打开进行通风。
11、油污水系统
机舱内设置污油水箱一只,容积为120L,并配有CS-25Y型污油水手摇泵1台,艉甲板左舷设置有一个污油水标准排放接头,机舱内设可移动式的抽吸污油水软管(带滤网入吸口)。机舱内产生的污油水则可通过污油水手摇泵泵送至污油水箱中贮存,待船艇靠近污油水接收设施时,通过污油水手摇泵和污油水标准排放接头可将贮存在污油水箱中污油水泵送至污油水接收设施,进行回收处理。
12、生活污水系统
本船在空舱内居中设有1只304不锈钢污水箱,箱体旁设有一台0.5PWF-10型排污粉碎泵,艉甲板设置有一个生活污水标准排放接头。便盆产生的生活污水排至污水箱中贮存,待船艇靠近生活污水接收设施时,通过排污粉碎泵和生活污水标准排放接头可将贮存在污水箱中的生活污水泵送至生活污水接收设施进行集中处理。
13、淡水系统
本船在空舱内居中设有1只淡水箱,淡水可从舷侧走廊上的加水口注入淡水箱。并设有一台15WG型淡水增压泵,通过它可将淡水箱中的淡水加压后泵送至卫生间。
14、全船空气及测量系统
14.1空气系统
本船燃油箱、淡水箱、污水箱、污油水箱、船体水密舱室均设有空气管,所有空气管的高度距主甲板不得小于200mm。燃油箱、污水箱及污油水箱空气管带金属防火网。
14.2测量系统
本船的燃油箱、淡水箱、污水箱均设有电感液位计,通过设置在驾驶室操纵台上的显示仪表,可观测到各箱体内的液位高度。
本船的燃油箱、污油水箱均设有带防护罩的玻璃管式液位计(应为自闭式),在箱体旁可查看箱体内液位高度。
15、防止污染系统
本船主柴油机带满足GB15097-2016要求的第二阶段排放证书。本船主柴油机、发电机组柴油机使用0#轻柴油,燃油的硫含量不超过4.5%m/m。
本船禁止使用含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装置。
本船应禁止使用含有石棉的材料。
本船风冷空调采用环保制冷剂。
本船灭火器内的灭火剂采用泡沫、干粉及二氧化碳(具体见船体相关图纸)。
16、防止船舶垃圾污染
本船乘员及船员产生的主要是生活垃圾。因此,船上设4只垃圾桶,单个垃圾桶容积为8L,作为本船垃圾收集装置。垃圾桶用图示、颜色等标识,分别用于收集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定期将垃圾运送至岸上接收装置,并遵守港口主管当局的有关规定。
本船主甲板尾部需张贴一张海事局颁发的垃圾告示牌。
17、空调水系统
本船安装1.5匹家用风冷空调2台,室外机安装在顶甲板上;室内机安装在乘员室及驾驶室尾部,用于乘员室的制冷及制热。
(三)、电气部分
1.概述
1.1本船电气设计按照中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中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和中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中的有关规定要求设计,适航于我国内河B级航区,本船不夜航。
2.电源
2.1本船设船用单相交流柴油发电机组一台,型号:YC8G2C,额定电压AC230V,频率50Hz,额定功率8kW,额定电流34.8A,在驾驶台上设有监测发电机组的远控仪表,能够对发电机组的转速、油压、水温等参数进行监视。
2.2交流电源:由上述柴油发电机组提供,主要用电设备有:空调、风机、电动泵(冲洗甲板用)等。
2.3主电源:本船主电源由4只船用免维护蓄电池(型号6-QW-200)串联成二组DC24V,200AH提供,直流电源由充电机(型号20A/24输入AC220V,输出DC24V20A)对其进行充电。
2.4启动电源:上述两组主电源蓄电池组兼做为主机启动电源,通过蓄电池开关控制,当主机正常运转时可对其充电。1只船蓄电池(6-QW-200/DC12V)为发电机启动提供电源。
2.5本船交流配电系统采用单相双线绝缘制供电;DC24V直流系统采用双线绝缘制供电。
3.配电设备
3.1主配电板:本船设主配电板一套,AC220V,安装在驾驶室,可接通或断开本船电动泵、空调、充电机等设备的电源,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保护装置动作,切断故障电路,实现对电气设备的保护。发电机组主开关与岸电开关间设有互锁保护。在配电板上设有电压表、电流表、频率表、发电机组分闸指示灯、合闸指示灯,岸电分闸指示灯、合闸指示灯等。
3.2充放电板:本船设有充放电板一套,DC24V,安装在驾驶台。通过蓄电池组供电给航行信号灯、照明、低压助航设备等直流设备。充放电板上安装有直流电压表、电流表、绝缘指示灯等。
3.3岸电箱一台,AC220V/32A;岸电箱上设有电源指示灯,通过YC2×6软电缆与岸电连接。
4.电力设备
4.1家用风冷空调两台,型号:1.5匹。
4.2电动泵一台,型号:JET-150,1.5KW,AC220V。
4.3排污泵一台,型号:0.5PWF-10,1.1KW,AC220V。
4.4淡水增压泵一台,型号:15WG,0.12KW,AC220V。
4.5充电机一台,型号:CDHD-20/24,电压220V,功率0.48KW。
4.6可移动式舱底泵两台,型号:FL-1000,0.06KW,DC24V。
5.航行设备
5.1探照灯一盏,型号:TW8012,100W,DC24V。
5.2舵角指示器一只,DC24V,随主机配套提供。
6.无线电通信设备
6.1甚高频电话一台,型号:IC-M330,DC12V。
6.2车载DVD一台,型号:JSJ-715,DC12V;兼做为航行安全信息接收装置,乘员室设乘员室设定压扬声器两只。
7.照明
7.1乘员室及驾驶室安装厢灯1盏,卫生间圆顶灯1盏,机舱2盏圆顶灯,舵机舱1盏圆顶灯,均为DC12V,10W。
8.航行信号灯
本船安装11盏航行信号灯,顶蓬甲板桅杆顶部1盏白色环照灯、中部1盏白色桅灯、2盏红环照灯、1盏白闪光灯,1盏绿环照灯。船艉1盏艉灯,顶棚甲板左舷1盏红色舷灯,1盏红色闪光灯、右舷1盏绿色舷灯,1盏绿色闪光灯。所有航行信号灯均为24V/25W(且带故障报警功能),各灯具的防护等级均不低于IP55。
配航行信号灯箱一只,并设有航行信号灯熄灭故障声光报警装置。
9.内通报警设备
9.1驾驶室、机舱各设声力电话一台,用于驾驶室与机舱之间的工作联系。其中机舱声力电话配备有抗噪耳机和闪光分铃器。
9.2火灾、舱底水监测报警系统一套,型号:JBS-8Q。机舱设温、烟感探头各一只。艏尖舱、空舱、机舱、舵机舱均设有高水位报警浮子开关。
10.其它电气设备
10.1顶棚甲板安装一套电笛,型号:HYF-305LT(双筒)DC24V。
10.2驾驶台挡风玻璃处安装一套雨刮器,型号:ZD2333,DC24V/35W。
10.3燃油箱、淡水箱及污水箱均设有电感液位计一只,驾驶台上设有与之相对应的液位表一只。
10.4顶蓬甲板设长排警灯一台,型号:LED-9771,DC24V/80W,兼做为对外喊话装置。
10.5对外扩音装置一只(号筒扬声器),型号TBD021121DC24V,兼做船外喊话装置。
10.6卫生间安装排风扇一台,型号:113FZY-S,DC24V/35W。
11.电缆
11.1本船电缆均采用CEPF/SC型船用电缆(随机电缆除外)。
11.2电缆敷设保证电缆原有防护性能,穿过舱壁或甲板时保证舱壁或甲板原有防护性能不受影响。
12.接地
在顶棚甲板的桅杆顶部安装有一根ф12铜质避雷针,避雷针高出顶灯300m,通过1×70mm2的电缆接至铝质上建。
4、27米钢铝执法船
(1)27米钢铝执法船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序号 | 名称 | 规格或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一、船体工程 | ||||
1 | 船用钢板 | CCSB~§4×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5.6 |
2 | 船用钢板 | CCSB~§5×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7.8 |
3 | 船用钢板 | CCSB~§6×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12.5 |
4 | 船用钢板 | CCSB~§12×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1.2 |
5 | 船用钢板 | CCSB~§14×1500×6000~CCS 证书 | 吨 | 1 |
6 | 角钢 | L50×32×4 | 吨 | 3.6 |
7 | 角钢 | L50×50×4 | 吨 | 3.7 |
8 | 钢管 | Φ152×5 | 吨 | 0.75 |
9 | 圆钢 | Φ30 | 吨 | 0.3 |
10 | 护舷钢管 | Φ219×8 | 吨 | 1.2 |
11 | 无缝钢管 | Φ108×5 | 吨 | 2.3 |
12 | 支柱 | Φ50×4 | 吨 | 0.8 |
13 | 焊材 | 国产-E4303,E4315Φ 1.2 | 吨 | 1.5 |
14 | 船用铝板 | 5083-116-4mm | 吨 | 3.2 |
15 | 船用铝板 | 5083-116-5mm | 吨 | 1.5 |
16 | 船用铝板 | 5083-116-6mm | 吨 | 1.2 |
17 | 船用铝板 | 5083-116-8mm | 吨 | 0.8 |
18 | 铝管 | 6160 | 吨 | 0.4 |
19 | 铝型材 | 6082 | 吨 | 1 |
20 | 防滑铝板 | 5083-116 | 吨 | 0.6 |
21 | 铝焊丝 | Φ1.2mm | 公斤 | 280 |
22 | 钢铝连接材 | 铝-钛-钢 | 米 | 65 |
23 | 油漆 | 环氧船用油漆 | 吨 | 1.8 |
24 | 船体胎架费用 | 套 | 1 | |
25 | 辅料 | 碳三气、水电费用等 | 套 | 1 |
二、轮机工程 | ||||
1 | 船用柴油发动机 | 270KW,1800rp | 台 | 2 |
2 | 操纵系统 | 电控系统 | 套 | 1 |
3 | 液压舵机 | JYD-0.8 液电联控 | 套 | 1 |
4 | 齿轮箱 | 型号;HC200 转速比;2.0:1 | 台 | 2 |
5 | 轴系、舵系 | 含密封装置等 | 套 | 2 |
6 | 螺旋桨 | Cu1 | 套 | 2 |
7 | 油箱 | 钢质 | 个 | 1 |
8 | 燃油滤器 | DN25 | 套 | 1 |
9 | 轴流风机 | 2920(r/mim),1.5(kw),型号JCZ-40A | 台 | 2 |
10 | 污油水箱 | Q235,250L | 个 | 1 |
11 | 生活污水箱 | 304不锈钢/1500L | 个 | 1 |
12 | 排污粉碎泵 | 0.5PWF-10~5m3/h/1.5KW/220V | 台 | 1 |
13 | 淡水箱 | 304不锈钢/1500L | 只 | 1 |
14 | 压力水柜 | 型号 NGX3E/20 | 只 | 1 |
15 | 总用泵 | 型号 50CBZ-21 21m³/h 3kw | 台 | 1 |
16 | 机带消防泵 | 型号 50CBZ-21 21m³/h | 台 | 1 |
17 | 手摇泵 | CS-25Y | 只 | 4 |
18 | 滑油箱 | 30CB*3333 | 只 | 2 |
19 | 消防栓 | DN50 | 套 | 3 |
20 | 船用法兰铸钢闸阀 | DN100 | 套 | 1 |
21 | 吸入粗水滤器 | DN100 | 套 | 1 |
22 | 中心蝶阀 | DN100 | 套 | 1 |
23 | 自闭管式液位计 | STC型~L=450mm | 套 | 1 |
24 | 电感液位计总成 | S3H500~L=500mm | 套 | 3 |
25 | 污水国际通岸接头 | DN25~四孔 | 只 | 1 |
26 | 污油国际通岸接头 | DN25~六孔 | 只 | 1 |
27 | 全船管系 | Q235 满足规范要求 | 套 | 1 |
28 | 全船阀件 | 船用阀件满足规范要求 | 套 | 1 |
29 | 轮机辅料 | 套 | 1 | |
三、电气工程 | ||||
1 | 发电机组 | 25KW,380V | 台 | 1 |
2 | 空调 | 水冷空调(5台24000BTU、1台12000BTU) | 套 | 1 |
3 | 主配电板 | 30KW/20KW 380V 三相四线 | 套 | 1 |
4 | 充放电板 | 40A DC24V | 套 | 1 |
5 | 航行信号灯控制板 | 11 路 | 套 | 1 |
6 | 充电机 | CDHD-20/24 | 台 | 1 |
7 | 岸电箱 | 50A 380V 三相四线 | 套 | 1 |
8 | 雨刮器 | ZD2930型DC24V | 套 | 2 |
9 | 单极闸刀开关 | 400A | 套 | 3 |
10 | 蓄电池 | 6-CQW-200 | 个 | 10 |
11 | 组合启动箱 | 3KW 380V | 套 | 4 |
12 | 遥切按钮 | 参考型号 ZPB-1 | 套 | 4 |
13 | 左舷灯 | 24V 25W | 只 | 1 |
14 | 右舷灯 | 24V 25W | 只 | 1 |
15 | 环照灯 | 24V 25W 1 白 2 红 1 绿 | 只 | 3 |
16 | 艉灯 | 24V 25W | 只 | 1 |
17 | 白桅灯 | 24V 25W | 只 | 1 |
18 | 闪光灯 | 24V 25W1 白 1 红 1 绿 | 只 | 2 |
19 | LED 吸顶灯 | 220V 12W | 只 | 1 |
20 | LED 射灯 | 220V 5W | 只 | 38 |
21 | LED 射灯 | 24V 5W | 只 | 12 |
22 | 荧光舱顶灯 | JCY22-2F 2×20W | 只 | 8 |
23 | 荧光舱顶灯 | 2×20W 24V 15W | 只 | 2 |
24 | 船用开关 | 船用尼龙水密开关,型号 HF2-2 | 只 | 8 |
25 | 一位开关 | AC220V 10A | 只 | 20 |
26 | 自动识别系统 | AIS-B-800 | 台 | 1 |
27 | 雷达 | 雷达,测深,GPS 三合一 MR-1210RII | 套 | 1 |
28 | 磁罗经 | CPT-130B | 台 | 1 |
29 | 探照灯 | TG-27A/220V/1000W | 台 | 1 |
30 | 甚高频电话 | IC-M330 | 台 | 1 |
31 | 船用扩音机 | HKD-50C DC24V 50W | 台 | 1 |
32 | 火灾报警器 | FCU-2000 | 台 | 1 |
33 | 电笛 | 130db | 台 | 1 |
34 | 声力电话 | KS-1 | 套 | 1 |
35 | 主机传令钟 | 船用设备 | 套 | 1 |
36 | 火灾报警器 | BJ-8Q | 套 | 1 |
37 | 通用报警器 | RM-1B | 套 | 1 |
38 | 舱底水报警板 | 船用设备 | 套 | 1 |
39 | DVD | 装碟 | 套 | 2 |
40 | 换气扇 | 美的 | 台 | 5 |
41 | 长排警灯 | TBD021121 DC24V | 套 | 1 |
42 | 电视机 | 海信-50寸 | 台 | 1 |
43 | 饮水机 | 20L型 | 套 | 1 |
44 | 高清摄像头 | 78016N 200万像素 | 个 | 4 |
45 | 球型高清摄像头 | 78016N 200万像素 | 个 | 2 |
46 | 硬盘录像机 | 2TB 78016N | 台 | 1 |
47 | 监视显示器 | 22寸 液晶 | 台 | 1 |
48 | 船用电缆 | CJPJ/SC | 套 | 1 |
49 | 电气辅助材料 | 螺丝/扎带/接线鼻等 | 套 | 1 |
四、舾装及内饰工程 | ||||
1 | 二层驾驶椅 | 定制 | 座 | 2 |
2 | 二层驾驶室真皮沙发 | 定制 | 座 | 1 |
3 | 二层指挥室仿皮单人沙发 | 定制 | 座 | 8 |
4 | 一层会议室仿皮单人沙发 | 定制 | 座 | 14 |
5 | 一层会议室桌 | 定制 | 张 | 1 |
6 | 一层多功能区座椅 | 定制 | 座 | 12 |
7 | 一层多功能茶几 | 定制 | 只 | 4 |
8 | 船员室上下床 | 订制 | 套 | 4 |
9 | 装饰骨架材料 | 铝方管50mm*30mm | 米 | 650 |
10 | PU皮革 | (浅米色覆膜) | 平方 | 260 |
11 | 铝蜂窝板 | t=10mm | 张 | 85 |
12 | 全船地板 | 实木地板 | 平方 | 128 |
13 | 驾控台 | 玻璃钢(防火板+真皮包面) | 套 | 1 |
14 | 隔热棉 | δ=50mm | 平方 | 165 |
15 | 防火硅酸铝板 | δ=25mm | 平方 | 58 |
16 | 穿孔铝板 | 1220*2440*1mm | 张 | 15 |
17 | 全船玻璃(含窗户) | 夹层钢化玻璃 | 套 | 1 |
18 | 风雨密双开门(尾门) | 1900×900mm | 张 | 2 |
19 | 风雨密双开门(驾驶室) | 1700×700mm | 张 | 2 |
20 | 铝制空腹门 | 1750×550mm | 张 | 3 |
21 | 双开实木门(会议室) | 1800×900mm | 张 | 1 |
22 | 单开实木门(船员室) | 1800×600mm | 张 | 4 |
23 | 铝合金舱口盖 | 铝合金 | 只 | 2 |
24 | 铝质水密机舱盖 | 铝合金 | 只 | 2 |
25 | 不锈钢艏栏杆 | 304 | 套 | 1 |
26 | 不锈钢艉栏杆 | 304 | 套 | 1 |
27 | 双十字不锈钢缆桩 | 304 | 只 | 4 |
28 | 不锈钢吊环 | 304 | 套 | 12 |
29 | 旧轮胎 | 只 | 12 | |
30 | 全船不锈钢扶手 | 304 | 套 | 1 |
31 | 不锈钢桅杆 | 304 | 套 | 1 |
32 | 不锈钢旗杆 | 304 | 根 | 2 |
33 | 不锈钢防护链 | 304 | 套 | 1 |
34 | 五金配件及辅料 | 套 | 1 | |
五、锚泊设备 | ||||
1 | 救生衣 | 含 2 件儿童救生衣 | 件 | 38 |
2 | 救生圈 | 经船检认可 | 只 | 4 |
3 | 救生浮索 | 经船检认可 | 只 | 1 |
4 | 自亮浮灯 | 经船检认可 | 套 | 1 |
5 | 干粉灭火器 | 5kg | 只 | 5 |
6 | 手提式泡沫灭火器 | 9L | 只 | 1 |
7 | CO2 灭火装置 | 8Lx3 | 套 | 1 |
8 | 消防桶 | 规范配备 | 只 | 2 |
9 | 太平斧 | 规范配备 | 把 | 1 |
10 | 铜雾钟 | 规范配备 | 只 | 1 |
11 | 小型球体 | 规范配备 | 个 | 2 |
12 | 船钟 | 规范配备 | 面 | 1 |
13 | 倾斜仪 | 规范配备 | 只 | 1 |
14 | 望远镜 | HGY-1 | 副 | 1 |
15 | 电动锚机 | 12.5mm/1.2kw/380v | 台 | 1 |
16 | 丹佛锚 | 铸钢镀锌/67kg | 支 | 1 |
17 | 锚索、缆绳 | 规范配备 | 套 | 1 |
18 | 黄砂箱 | FRP | 只 | 2 |
19 | 降落伞火箭信号 | 规范配备 | 只 | 4 |
20 | 国际信号旗 | 规范配备 | 套 | 1 |
21 | 国旗 | 5# | 面 | 1 |
22 | 消防系统 | 消防栓、带、枪 | 套 | 2 |
六、劳务人工费 | ||||
1 | 船体工费 | 小时 | 7500 | |
2 | 涂装工费 | 小时 | 1500 | |
3 | 轮机工费 | 小时 | 1200 | |
4 | 电气工费 | 小时 | 850 | |
5 | 装饰工费 | 小时 | 2050 | |
6 | 舾装工费 | 小时 | 240 | |
七、运费、保险费 | 项 | 1 | ||
八、吊装、行河及试航费用 | 项 | 1 | ||
九、管理费 | 项 | 1 |
(2)27米钢铝执法船技术参数:
(一)、船体部分
1.1概述
本船主船体采用钢质,上建采用铝合金建造。主要用于公务执法工作。
1.2航区
本船航行于内河B级航区。本船不夜航。
1.3设计建造依据
中国船级社(CCS)《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16)及2018年第一次变更通告
中国船级社(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技术法规《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
1.4主要参数
总长:LOA27.00m
船长:L25.67m
两柱间长:25.41m(垂线间长)
型宽:BOA5.40m
型深:D1.90m
设计吃水:T0.90m
排水量:△51.19t
1.4船员及乘员
本船为航行于内河B级航区的巡逻船,乘客定额及舱室设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的相关要求。
船员:3人
乘员:28人
1.5续航力
本船续航力为300海里。
1.6完整稳性
本船完整稳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对内河B级航区的相关要求。
1.7分舱及抗沉性
1.7.1主船体舱室划分
舱室 | 位置 | 舱长(m) | 备注 |
艉尖舱 | 尾-#3 | 1.50 | 水密 |
机舱 | #3-#14 | 5.50 | 水密 |
空舱1 | #14-#22 | 4.00 | 水密 |
空舱2 | #22-#34 | 6.00 | 水密 |
空舱3 | #34-#46 | 6.00 | 水密 |
艏尖舱 | #46-艏 | —— | 水密 |
1.7.2破损稳性
本船各种装载状态下,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对内河A级区的相关破损要求,可以满足本船一舱破损不沉。
1.8主机及航速
本船主柴油机选用船用柴油机2台,单机额定功率为275kW,在正常排水量状态,静深水航速为32km/h。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第10篇第1章1.1.1.1,船长大于等于15m,其最大航速V≥3.7▽0.1667m/s的船舶为高速船。对本船▽=50.884m3,3.7▽0.1667=7.12m/s=25.6km/h,本船设计航速为32km/h>25.6km/h,故本船是高速船。
1.9船级
本船的建造与设计符合中国海事局(ZC)的要求。
2.总布置设计
本船的布置效果设计为二层。
一层自尾至首为艉甲板、上下楼梯、多功能区(含卫生间、设备室)、会议舱及艏甲板。
二层自尾至首为露天甲板、指挥室、驾驶室。
顶层设计有桅杆、舷灯等信号设备。
底层为艉尖舱、机舱、空舱(1、2、3)、及艏尖舱(兼做锚链舱)。
3.舱室设计与设备
3.1艏、艉甲板及乘员甲板舱室
艏甲板主要为船员工作区,布置有锚泊与系泊设备;艉甲板布置有系泊设备;乘员甲板(#14-#18)设有卫生间(左舷)、设备室(右舷),#18-#22为多功能区,布置有单人座椅8把;#22-#30为船员休息室;#30-#46为会议室,布置有仿皮沙发及茶几,首部居中位置设有单开门一扇。
3.2驾驶甲板舱室
驾驶甲板(#14-#22)为露天甲板,#22-#31为指挥室,设有环保皮单人沙发8具。#31-首为驾驶室,布置有驾驶座椅3(带安全带)把。驾控台为整体、新颖、独特的操纵台。驾驶室侧壁各设有一扇双开门。
3.3底层舱室
本船舱底分别设艉尖舱、机舱、空舱1、空舱2、空舱3、艏尖舱。
4.船体结构
4.1概述
本船主船体和上层建筑结构分别使用钢和铝合金设计建造。
4.2钢质主船体
4.2.1结构形式及材料
本船主船体采用钢质结构,按中国船级社(CCS)《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16)及修改通报的要求进行设计。
主船体结构型式为单底、单甲板,纵骨架形式(机舱、舵机舱、及首尖舱船底及舷侧为横骨架式)。
本船主船体材料为CCSB船用钢板,支柱材料采用A级钢。
具体结构见基本结构图、典型横剖面图与横舱壁结构图。
4.2.2材料性能
CCSB级钢具有良好的防腐和焊接性能。
其力学性能如下:
屈服强度ReH≥235N/mm2
抗拉强度400≤Rm≤520N/mm2
弹性模量E=2.06×108kN/m2
4.2.3焊接材料
采用符合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规定的结构焊接工艺,在完成焊接工艺认可实验后,编制船体的焊接施工工艺文件。
主甲板、舱壁板、外底板的角接焊缝,主发电机组基座、主机基座、带缆桩等加强结构,采用E5015、E5016碱性低氢焊条,其余部位采用E4303焊条,半自动焊及自动焊采用H08A焊丝和430或431焊剂,CO2气体保护焊焊丝采用E501T-1、H08Mn2SiA。为确保熔敷金属的质量,手工焊全部采用低氢焊条。
4.3铝合金上层建筑
4.3.1上层建筑结构设计
上层建筑采用5083-H116铝合金制造,按中国船级社(CCS)《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16)及修改通报的要求进行设计。
4.3.2上层建筑材料
5083-H116铝合金
4.4钢质船体与铝合金上层建筑连接
钢质主船体与铝合金甲板室之间连接材料采用铝-钛-钢复合材料焊接。
5.船舶舾装
5.1舵设备
本船采用悬挂式流线型组合式平衡舵二套,舵装置按中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16)及修改通报对B级航区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舵机采用液电联控舵机,本船舵叶选用Q235-A钢板加工而成,舵杆选用#35锻钢加工而成。
5.2锚设备
本船在船艏配置67kg丹佛锚1口,φ20的纤维锚索50m,锚与锚索之间加配2mφ12.5AM2有档锚链,配置电动锚机1台,导缆钳、挚链器等配齐。
5.3系泊设备
本船在首艉主甲板两舷各配2只不锈钢双十字型系缆桩,共计4只,配备φ20mm系船索3根,每根长40m,总长120m。
5.4护舷材
本船护舷材采用D型钢质护舷材。
设有吊环16只,可吊8只防碰装置(废旧轮胎)。
5.5栏杆及梯
本船栏杆及扶手均为不锈钢/铝合金。
艉尖舱、机舱、空舱及首尖舱均设有不锈钢下舱梯,室内设有钢质踏步梯,尾甲板上上甲板设有铝合金踏步,上甲板至顶甲板设有不锈钢挂梯。
5.6涂装
钢材除锈和涂装按CB/T3513—93要求进行。油漆选用CCS认可的产品。
6.防火分隔
舱室的防火分隔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要求的防火分隔进行分隔。
7.消防设备
本船消防设备的配备和布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的要求。所有消防设备均为经船检认可的产品。
本船消防泵为电动泵+机带泵。在主甲板首部、尾部、上甲板尾部各设有1只消防栓,消防栓各配1套消防水带和水枪(水雾两用),可对全船进行消防。另配备有太平斧2把。灭火器配备有45L推车式泡沫灭火器1具,5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5具,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2具。详见“防火控制图”
8.救生设备
本船救生设备的配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及修改通报的要求。
救生设备布置如下表,详见救生设备布置图。
序号 | 救生设备 | 数量 | 单位 | 存放位置 | 备注 |
1 | 救生圈 | 6 | 只 | 主甲板4只(左右舷各2)、上甲板2只(左右舷各一) | 其中3只带30m救生浮索 |
2 | 船员、乘员救生衣 | 39 | 件 | 各舱室(见救生设备布置图) | 每件救生衣均经船检认可 |
9.信号设备
本船信号设备及布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的要求,本船配备左右舷灯各1只,桅灯1只,绿环照灯1只,红环照灯3只,白环照灯1只,白闪光灯1只,艉灯1只,红闪光灯1只,绿闪光灯1只,红色旋转闪光灯1只。详见“信号设备布置图”及电气相关图纸。
(二)、轮机部分
1.总述
1.1本船动力装置的设计依据为以下规范:
a)中国船级社:
《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16)及2018年第1次变更通告
《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
1.2设计环境:
水温:0~35℃
湿度:≤80%
机舱温度:≤45℃
1.3燃料:0#轻柴油
1.4本船航区为:内河B级航区
1.5船舶类型:巡逻船本船主船体为钢质,上层建筑为铝合金。
2.主推进装置
本船主推进装置采用双机双桨。
主柴油机选用国产知名品牌的柴油机二台,曲轴功率/转速分别为275kW(375HP)/2100rpm。
齿轮箱采用杭州前进齿轮箱厂生产的HC200型船用齿轮箱二台,减速比为2.0:1。
主机组位于机舱8#-12#处距中1000mm靠两舷侧对称布置。
主推进装置中的船用主柴油机、齿轮箱需经ZC认可,主机带排放证书。
3.柴油发电机组
本船选用潍柴动力生产的船用发电机组一套,额定功率为24kW,额定转速为1500rpm,额定电压为400V,额定频率为50HZ。设于机舱尾部右舷约#3-#5。
机舱布置
本船为尾机舱型,机舱布置于#3—#14肋位之间,全长为5.5m。在#6-#11处机舱左右两舷侧对称开有两个吊机口,可供船舶维修时起吊主柴油机和齿轮箱用。在舵舱#2处的艉甲板上靠船中开有一个舵机舱口。轮机的主要机电设备均布置在舱底。
在机舱右舷约#3-#5布置有船用发电机组。在机舱#12-#13处靠船中对称设有钢质海水箱、法兰铸钢闸阀、船用中心蝶阀、粗水滤器及海水总管。
在机舱内其他位置还设有滑油箱(带手摇泵)、污油水箱、污油水手摇泵、机带总用泵、总用泵、主辅机启动电瓶、主配电板等。
5.舵机舱布置
5.1本船舵机舱位于#0-#3肋位之间,全长为1.5m。
5.2舵机舱的主要设备有:
舵装置
液压舵机推舵油缸及舵角指示器
电动液压泵站
6.轴、舵系
6.1轴系
本船为单体船,两轴系平行于船体基线对称布置,轴系中心距为2000mm,轴线与船体基线的水平夹角约为5.5度。每根轴系由中间轴、可拆联轴器、艉轴油密封装置、前白合金轴承、艉管、艉轴、前后轴承座、后白合金轴承、艉轴架支臂、螺旋桨及导流帽等组成,轴系全长约3386。艉轴基本轴径为80mm,材料为35#锻钢。本船艉轴润滑形式为油润滑,其油密封装置选用JQ/CS48AD=90型油密封装置。
螺旋桨材质采用镍铝青铜(Cu3),高速五叶桨,左右各一,桨叶直径约834mm。
6.2舵系
本船为单体船,两舵系平行于船体基线对称布置,舵杆中心距为2000mm。
本船舵装置设计为上下舵承结构悬挂式流线型平衡舵叶,舵装置由舵杆、舵叶、上下舵承、上下舵承座及舵柄等组成。
在固定上舵承座的钢制平台上设有舵角发生器和舵角限位器。
舵杆采用35#锻钢制作,舵杆下舵承处直径为Ф80mm,上舵承处直径为Ф65mm。
7.主机组遥控系统及操舵系统
7.1主机组遥控系统
主推进装置的控制系统设计在驾驶室进行操纵控制。
在驾驶室操纵台上设置有主机和齿轮箱的控制装置,采用机械操纵系统,通过驾驶室控制台的操纵手柄可实现主机调速、齿轮箱的离合和换向。
在操纵台上还设置有主机起动和停车按钮,在驾驶室可对主机进行遥控起动和停车。在机舱也可对主机进行起动和应急停车。
驾驶室操纵台设置有如下主机仪表:水温、油温、油压及转速表等。在驾驶室可对主推进装置以上性能参数进行监控。
在操纵台上设置有主机高水温、低油压报警装置。
7.2操舵系统
安装电联控型舵机一台,型号为JYD-0.8,额定扭矩为8KN.m。两舵柄两侧需装有舵角限位器,双舵最大转角为±350。推舵油缸与电动泵站/机带液压泵之间通过两根φ22×3的液压油管相连,驾驶台电子油泵通过电缆控制液压泵站/机带液压泵。
舵操纵系统还设有舵角发生器和舵角指示仪表,。
舵机动力来自两路,常用的主机皮带轮带动的机带液压泵,不常用的电动液压泵站。
8.动力系统
8.1燃油系统
主、辅柴油机均用0#轻柴油机作燃料。
在空舱1的#14-#18肋位靠船中设有1只容积为4000L的燃油舱,满足续航力要求。
燃油舱的透气管伸至主甲板舷侧敞开处所200mm以上。
主、辅机燃油泵将燃油从燃油舱经双联油滤器和机带精油滤器抽至高压油泵。回油回至燃油舱。
燃油舱、双联粗油滤器、机带精油滤器以及各阀件下都装有集油盘。
8.2滑油系统
主、辅机均为湿式油底壳。滑油采用设备厂商推荐使用的润滑油。
8.3冷却水系统
主、辅柴油机均采用淡水、江水双循环冷却系统,其中淡水为闭式循环,江水为开式循环,江水通过钢质海水箱、铸钢闸阀经粗水滤器吸入,经柴油机自带海水泵泵至淡水冷却器,冷却柴油机之后,一路直接排至舷外,一路至齿轮箱冷却齿轮箱后,输送至排气管,从船尾排至舷外。
主、辅机内循环淡水系统由调温器、热交换器、淡水冷却器、滑油冷却器、海水泵、淡水箱等组成。外循环系统由钢制海水箱、法兰铸钢闸阀、粗水滤器、海水总管、船用中心蝶阀、管路及管路附件等组成。
8.4排气系统及布置
主机采用气水混合式排气方式,排气管采用无缝钢管。
辅机采用气水分开式排气方式,排气管采用无缝钢管。
9.船舶系统
9.1舱底水系统
本船在机舱内设有1台50CBZ-21型总用泵,排量为21m3/h,扬程为21mH2O。总用泵可通过各舱室底部的带滤网止回吸入口来抽取各舱底积水,各个舱室底部都装有舱底水高位报警装置,以保护船体安全。另外本船在艏尖舱、艉尖舱各设有一台移动式舱底泵,通过上述泵可将各舱底的积水抽出船外。
本船在机舱内设有1台50CBZ-21型机带总用泵,排量为21m3/h,扬程为21mH2O。总用泵可通过各舱室底部的带滤网止回吸入口来抽取各舱底积水。
在每个水密舱室底部均装有一套舱底水高位报警系统,并在主甲板驾驶室操纵台上设有舱底水高位声光报警信号显示装置。
9.2消防水系统
本船在机舱设有1台50CBZ-21型总用泵,排量为21m3/h,扬程为21mH2O,作舱底兼消防用。在艉甲板设有一只船用消防栓、艏甲板设有一只消防栓、驾驶甲板尾部设一只消防栓。并配有三根通径为DN50的20m长的消防水带和三支水柱/水雾两用式消防水枪。
本船在机舱内设有1台50CBZ-21型机带总用泵,排量为21m3/h,扬程为21mH2O,兼消防泵用。
9.3淡水系统
本船在#28-#30靠船中设有一只容积为1400L的淡水箱,淡水可从舷侧走廊上的加水口注入淡水箱。并设有一台淡水泵(31620-0094),通过它可将淡水箱中的淡水加压后泵送至卫生间。
9.4污油水处理系统
本船在机舱左后设有一只容积为250L的污油水箱和一只CS-25Y型污油水手摇泵。污油水箱中的污油水可由污油水手摇泵抽取,通过DN25的污油水通岸接头排出,也可直接由岸上的设备直接从通岸接头中抽走,送至岸上的回收装置,并集中处理。
10.生活污水系统
本船在#20-#22设有一只容积为1400L的污水箱。
卫生间的蹲便器产生的生活污水因自重流至污水箱。定期采用0.5PWF-10型粪便泵将粪便通过标准排放接头泵至岸上进行集中处理。
11.机舱通风系统
本船主、辅柴油机工作和其他机电设备散热所需要的空气,全部来自机舱外部。本船机舱采用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在机舱前部对称开有两只通风面积足够的进风口,通过该进风口,将船外的新鲜空气送入机舱。在机舱后部对称设有两台JCZ-40A型船用轴流风机,作为机舱排风机,其单机风量为6000m3/h。通过主甲板尾部的出风格栅,将机舱内的污浊空气抽出舱外。
12.全船空气及测量系统
12.1本船燃油舱、淡水箱、污水箱、污油水箱、首尾尖舱及空舱均设有空气管,所有空气管透气口的高度距主甲板不得小于200mm。燃油舱、污水箱及污油水箱空气管带金属防火网。
12.2本船的燃油舱、淡水箱及污水箱均设有电感液位计,通过设置在驾驶室操纵台上的显示仪表,可观测到各箱体内的液位高度。燃油舱、污油水箱设有管式液位计,在箱体旁可查看箱体内液位高度。
13.防止污染系统
主机带有国二排放证书。
14.机舱灭火系统
本船在机舱艉甲板上设45L推车式泡沫灭火器1台,设5kg的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5只,并专门设置释放孔以将灭火剂释放至机舱内。(灭火器带ZC证书)。
15.防止船舶垃圾污染
本船乘员及船员产生的主要是生活垃圾。因此,船上设4只垃圾桶,单个垃圾桶容积为20L,作为本船垃圾收集装置。垃圾桶用图示、颜色等标识,分别用于收集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定期将垃圾运送至岸上接收装置,并遵守港口主管当局的有关规定。
本船主甲板尾部和驾驶甲板尾部均需张贴一张海事局颁发的垃圾告示牌。
16.空调系统
本船在主甲板舱室内设四台24000btu/h船用水冷整体空调、在指挥室设一台24000btu/h船用水冷整体空调、在驾驶室设一台12000btu/h船用水冷整体空调,并配有空调冷却水泵两台。空调冷却水泵将冷却水直接从空调江水门抽取泵送至江水冷却机组后,直接排出舷外。
船用水冷整体空调分别对各舱室制冷及制热。
机舱通讯
本船机舱及驾驶室内设有声力电话一套,用于驾驶室与机舱工作联系。
(三)、电气部分
1概论
本船设计以《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2016)及2018年第1次变更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为依据。
适于航区:内河B级。本船不夜航。
2电源设备
2.1主电源
2.1.1设一台船用三相柴油发电机组型号:CCFJ24J-W1,额定功率24KW,额定电流60A,额定电压400V,频率50HZ。为全船动力设备和照明提供电源。
2.2充电机
设有充电机一台CH1(CDHD-20)给舱室蓄电池组及应急蓄电池组充电。
2.3蓄电池组
2.3.1由二块12伏6-CQW-200免维护蓄电池串联成DC24V蓄电池组(DC1)作为直流设备主电源;
2.3.2由二块12伏6-CQW-200免维护蓄电池串联成DC24V蓄电池组(DC2)作为应急电源;
2.3.3分别由二块12伏6-CQW-200型蓄电池串联成DC24V蓄电池组二组,DC3、DC4为左、右主机起动电源,当起动完成正常运转时,可自行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
2.3.4设有一块12伏6-CQW-200型蓄电池,DC12V蓄电池组(DC5)作为发电机起动电源。当起动完成,正常运转时,可自行对蓄电池进行充电;
2.4甲板尾设有岸电箱一只,型号:AJ-63/4,AC380V,63A,防护等级为IP56。具有过载、短路、欠压、逆序、断相等保护及自动相序转换等功能。可输入三相交流380V、50Hz的岸电至主配电板,以满足船停靠码头时用电需要。岸电与主配电板发电机断路器之间相互联锁,保证岸电和船电不同时接通。并配有50米CEFR型3×10+1×6岸电线。
3配电
3.1本艇交流配电系统采用三相四线中性点接地系统及单相双线绝缘系统,直流系统采用双线绝缘系统。
3.2本艇机舱主配电板一套,驾驶室设有交流分配电板一套,二个交流配电板可对全船各交流用电设备进行接通、断开控制,并对其进行电气保护。发电机电源和岸电电源采用CM1-63M型断路器控制,两个断路器相互联锁,不能同时接通。
主配电板设有电压表、电流表、频率表、高阻表各一块,万能转换开关二只,分闸按钮二只,指示灯四只,小型空气断路器若干。交流分配电板上设有小型空气断路器若干。
3.3驾驶室设有充放电板及应急配电板一个,二个直流配电板可对全船各直流用电设备进行接通、断开控制,并对其进行电气保护。
充放电板型号设有直流电压表、电流表各1块,充电及供电断路器开关各一个,手动绝缘检测按钮一只、绝缘指示灯二只,供电及充电指示灯各一只,断路器若干。应急充放电板设有直流电压表、电流表各1块,充电及供电断路器开关各一个,手动绝缘检测按钮一只、绝缘指示灯二只,供电及充电指示灯各一只,断路器若干。
3.4在驾驶室内装有1只航行信号灯控制箱(NSB)控制全船的航行信号灯。当发生故障时,控制箱发出
声光报警,提醒值班人员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当故障排除后,声光报警结束,恢复正常。
4电力设备
4.1交流设备
4.1.1总用泵一台,型号:50CBZ-21,380V/3KW;
4.1.2舵机电动泵站一台,型号:2.2kW/380V/50HZ(正常航行主机机带泵输出动力,电动泵站不工作);
4.1.3充电机一台,型号:CDHD-20AC220V/DC24V;
4.1.4机舱风机二台,型号:JCZ-40A,380V/1.5KW;
4.1.5船用排污泵一台,型号:0.5PWF-10,380V/1.1KW;
4.1.6本船设有船用冷暖空调六台,驾驶室设制冷量12000BTU整体式空调一台;指挥室设制冷量24000BTU整体式空调一台;会议室、休息室设制冷量24000BTU整体式空调四台。
4.1.7空调水泵两台。
4.2直流设备
4.2.1淡水泵一台,型号:JABSCO31620-0094DC24V;
4.2.2舱底泵一台,型号:FL-1000DC24V;
5照明
5.1本船机舱设有防水型交流照明灯6盏(其中2盏带应急灯),舵舱设有防水型交流照明灯(带应急灯)一盏。驾驶室、指挥室、会议室、餐厅各设正常及应急照明灯具一套,设备间、休息室、储物间、卫生间各设正常照明灯具一套,休息室各床头装床头灯一盏,救生筏处设应急灯两盏。
5.2各直流应急照明灯通过主配电板中间继电器联锁控制,在主电源失电的情况下自动供电;
6航行信号灯
本艇设有13盏航行信号灯,1盏桅灯、1盏红闪光灯、1盏绿闪光灯、1盏白闪光灯、3盏红环照灯、1盏白环照灯、1盏绿环照灯,船艉装有1盏艉灯,顶蓬甲板左舷装有1盏红色舷灯、右舷装有1盏绿色舷灯,桅杆顶部1盏红旋转闪光灯。航行灯由两路电源供电。在驾驶室驾控台上设有航行信号灯控制板,对航行灯和信号灯实行控制和故障报警。
7航行设备
7.1雷达一台,型号:MR-1210;
7.2探照灯二盏,型号:TG-27A/220V/1000W;
7.3配有一套自动识别系统(AIS),型号:AIS-B-800,由两路电源供电;
7.4驾驶台设有舵角指示器一只(舵机配套),舵舱设有舵角发射器;
7.5本船设1套电笛(130db),扬声器设于顶棚甲板,控制器设于驾控台;
6驾驶舱前部设有不锈钢双臂雨刮器二套,型号:ZD2930型DC24V。
8船用通讯、广播与报警设备
8.1设船用扩音机一台,带有收音功能,在顶蓬甲板设有1只高音扬声器,并在各舱室均设有扬声器,可向舱内讲话和对外喊话,由两路电源供电;
8.2本船设声力电话一套,驾驶室、机舱、舵机舱各设声力电话一台;
8.3本船设有1套双主机主机传令钟系统,用于驾驶室向机舱传达主机转速命令及机舱回答命令执行情况。发送单元及电源单元设在驾控台,接收单元设在机舱主机旁;
8.4设有火灾报警器一套,各舱室分别设有感烟(温)探测器及手动报警按钮;
8.5设有通用报警器一套,各舱室设有电子铃,机舱设有带灯电子铃;
8.6设有舱底水报警板一套,舱底水吸口处各设报警浮子开关一只;
9无线电通信设备
本船设甚高频无线电话一台(型号:IC-M330),由两路电源供电。
本船设有无线广播接受装置(内置于DVD内)一台,可接受航行安全信息。
10其它电气设备
10.1会议室设50寸液晶电视一台,指挥室设50寸液晶电视一台;
10.2本船设DVD及功放各二台,吸顶式喇叭音响8个;
10.3卫生间、设备间、餐厅、会议室、指挥室各设换气扇1台;
10.4配有长排警灯一套,型号:TBD021121DC24V,配套1只高音扬声器,可对外喊话和发送警报信号。
11避雷与接地
11.1本船船体为钢制结构,上建为铝合金材质,在桅杆顶设有避雷针,避雷针采用φ14mm的铜棒制成,尖端做防腐处理。避雷针高出桅杆顶部电气设备(包含最高处天线)300mm以上,避雷针与桅杆用螺栓固定,桅杆、上建、主船体均为焊接连接保证良好的接触。
11.2本船严格按照规范对电缆以及设备进行可靠接地。接地包括除电缆以及设备导电部分外的所有可接近金属,例如电缆金属铠装,设备金属外壳。此外对桅杆避雷器进行可靠接地,保证避雷装置与海水可靠连通。
12电缆
12.1本船电缆采用船检认可的CEPF/SC型船用无卤电缆(随机电缆除外)。岸电及可移设备采用CEFR/SA型船用软电缆。
12.2全船电缆应拉敷整齐,平直,易于检修;
12.3电缆的穿舱件应确保水密性。
三、投标具体要求
1、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包中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进行处理。
2、投标文件中要求对每艘船型作具体设计,充分展示出船型设计外观的美观度及船体结构,舱室划分、总体布置的先进性、安全性、合理性、满足性,投标文件中附总体外观效果彩图、总布置图、基本结构图、机舱布置图、电气布置图、电力负荷计算书等,如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基本设计资料不全,将不利于投标人中标。无论是否委托他人设计,投标人必须对其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成果负全部责任。
3、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投船上每种所配设备的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数量、单价、厂商、产地、质保期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及要求应予以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注明。
★4、本次标书所列船舶的技术性能、配置清单及数量均为基本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已明确的设备必须按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要求提供),必须保证其功能、配置、技术性能、指标等于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完全满足采购需要,否则其报价无效。
四、船舶建造要求
1、船舶建造必须由中标人提供设计图纸经岳阳市水政综合执法支队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建造,不得私自变更建造工艺和设备减配,建造完毕须经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现场进行验收;
2、在船舶建造期间,中标人应及时处理采购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质量保障意见和发现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在主船体成型、上层建筑成型、重要设备进船安装、全船除锈涂装等主要节点阶段前,须报采购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
3、船舶建造施工前应按《船舶建造检验规程规定程序》向船检部门报检,船舶建造完工并经船检部门检验合格后由建造施工方向船检部门办理船舶检验合格证书后,方可与采购人进行交船。
第三节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要求
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所有船舶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图纸审批、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至最终目的地码头水面的运费和保险费、装卸、税金以及安装、调试、试航、船检、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维护、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专家论证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及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采购方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建造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货物交接要求: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将货物免费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水域进行交接手续。
二、付款方式
1、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10%,船体大合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项目进入财政投资评审程序支付到合同金额的85%,余款在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5%的银行保函后以财政投资评审结论金额为准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不计利息)。
三、设备质量保证要求
1、本项目船舶及附属所有设备应提供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至少1年的免费上门质量保修期(发动机、齿轮箱1年免费更换,3年免费保修),如船属设备制造厂商本身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标书要求的则按照厂商承诺执行。投标供应商在质保期内还应包括对成套产品的常规检查、调整等维护工作。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2、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国际)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技术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行内认可的国际标准;
4、凡需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认可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认可的标志;
5、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质保期结束后,对船舶及其所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只收取维修部件的原厂家出厂价格及必要的维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另增其他费用。
四、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1、投标人在湖南省内或附近地区应有完整的售后服务网点。服务网点需提供足够的备品、备件以满足维修需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人员配置(含负责人)、故障修复时间、方式及保障措施;
2、中标人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在质量保证期内船舶一旦发生故障,而采购人无法自行排除的,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应迅速作出响应,12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达现场处理问题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安排相关技术人员维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中标人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技术人员如在24小时内不能现场维修解决问题而影响使用时,应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维保点的检测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书面通知,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应免费提供质量保修期内设备所需的零配件及附件;
3、在质保期结束时,须由专业工程师对船舶进行再一次测试,期间出现的任何故障都须中标人自费解决。故障消除经采购人认可后,中标人应书面向采购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故障产生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等,并建立系统设备维修档案;
4、人员培训:船舶试航结束后,中标人应立即派具备该类船3年以上操作维修经验的工程师对采购人人员进行操作和日常管理与维护的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操作及维护等),并确保采购人参与培训的人员能独立、熟练地进行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出具体的免费培训计划(如:培训师资、教材、课程、人数、地点、日程等)。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4)是否分包:。
(5)项目负责人:。
(6)联系电话:。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2)地点:
(3)方式:
(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2)验收方式:。
(3)验收标准:。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技术、管理和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约定的全部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货物包装要求
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运输和保险
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乙方应提供的服务
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3乙方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9.不可抗力
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0.2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4.合同生效
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本章第二节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称:岳阳市水利局(岳阳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 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大道163号 |
本章第二节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章第二节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交货时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交货地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交货方式: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第9.2(1)项 | 质量保证期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第20.2款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双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þ仲裁 |
本章第二节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双方协商拟定 |
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五、投标函
六、分项报价
七、采购需求响应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以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年月日
一、开标一览表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包名称:
投标报价 | 其他内容 |
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 优惠声明:中小企业价格折扣金额: 元节能产品金额: 元环境标志产品金额: 元两型产品金额: 元未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优惠声明的,一律不给于相应的价格折扣。 |
项目负责人: | 优惠声明:中小企业价格折扣金额: 元节能产品金额: 元环境标志产品金额: 元两型产品金额: 元未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优惠声明的,一律不给于相应的价格折扣。 |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 优惠声明:中小企业价格折扣金额: 元节能产品金额: 元环境标志产品金额: 元两型产品金额: 元未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优惠声明的,一律不给于相应的价格折扣。 |
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交投标保证金)
注: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电子增信等。
2.鼓励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投标人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投标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其中:预算金额不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1星信用;预算金额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10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2星信用;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3星信用。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须知
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5.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
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4-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
3、附件4-5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提供)
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按第二章第14.1(1)项要求提供。
(1)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4-2-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4-2-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罚款在1000元及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2万元及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期限已经届满的除外)。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湖南信用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重大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备注: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不允许的条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____
日期:年月日
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注:按第二章第14.1(3)项要求提供。
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本项目不适用)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
日期:年月日
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
附件4-5分包承诺
注: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且要求合同分包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条第2款规定提供《分包承诺》,格式自拟。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
年月日
五、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至交易平台,参加采购项目投标,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保证金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
五、投标函
六、分项报价
七、采购需求响应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六、分项报价
附件6-1分项报价说明
分项报价说明
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要求,对本节“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编制,并说明。
附件6-2分项报价明细表
分项报价明细表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包名称:
分项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 品牌/产地 | 数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分项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 品牌/产地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投标报价(元): |
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
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3.如果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本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本表相应内容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七、采购需求响应
编制说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7-1响应一览表
响应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 | 数量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包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_日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包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
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
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七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3.6款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10-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
附件10-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
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附页1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
包号:包名称: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价格(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 | / | / |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
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湖南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注:提供第五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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