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一期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职业大学搬迁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通行审批[2022]172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集中建设单位(招标人)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内
2.1.2 建设规模:对钟秀校区5栋宿舍楼及1栋实验楼进行加固及装修改造,总建筑面积共约41958.43平方米,各单体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楼号名称 |
竣工时间(约) |
建筑面积约(?) |
建筑物结构 |
1 |
8#楼(现代教育实验楼) |
2002-01-02 |
9068.00 |
框架结构 |
2 |
学生公寓10号楼 |
2002-01-02 |
6359.37 |
框架结构 |
3 |
学生公寓11号楼 |
2002-01-02 |
5678.89 |
框架结构 |
4 |
学生公寓12号楼 |
2002-01-02 |
7573.71 |
框架结构 |
5 |
学生公寓13号楼 |
2002-01-02 |
5810.20 |
框架结构 |
6 |
学生公寓14号楼 |
2002-01-02 |
7468.26 |
框架结构 |
7 |
合计 |
41958.43 |
|
2.1.2合同估算价:约6000万元
2.1.3工期要求: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15日;总工期:169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批准的开工令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内容,详见设计图纸。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资格审查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申请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3.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②如本项目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4申请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注:①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②因信用手册版本更新,新办理信用手册的投标企业须同时将信用手册封面及扫描封面二维码后的人员界面截图一并上传,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须列明在人员界面截图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5月至2022年10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6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 2021年 11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 2022 年 8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7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申请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仓储建筑)加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①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备案,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金额、各主体单位名称等主要信息)或提供该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或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信息要素归集的相关截图,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③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④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加固工程,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加固工程金额的,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的证明材料。
3.8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11月14日至 2022年11月19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24日 9时30 分。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开发区能达大厦10楼 |
地址: |
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李晓鸥 |
电 话: |
0513-81529979 |
电 话: |
0513-89010636 |
附件1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
一、认证体系(9分)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备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至“其他材料”中,如证书扫描不清晰,评标委员会无法认定,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二、类似项目业绩(6分)
①投标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仓储建筑)加固工程。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仓储建筑)加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以上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6分。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
①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备案,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金额、各主体单位名称等主要信息)或提供该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或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信息要素归集的相关截图,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③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④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加固工程,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加固工程金额的,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的证明材料。
三、财务状况(2分)
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有效期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的得2分。
四、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3分)
(1)评标委员会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管理水平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并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答辩情况进行打分,优秀:3~2(含 2)分;良好:2~1(含 1)分;一般:1~0分。答辩得分为资审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二)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笔试的方式远程进行。请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格式于2022年11月24日10时00分~2022年11月24日10时30分申请加入招标代理机构QQ(号码: 1229813286)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加入QQ的,视为放弃答辩,本项不得分。
答辩具体要求:
①投标人自行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打印机、扫描仪等可能用到的设施设备(至准备两台音视频设备,一台用于录音录像,一台用于随机抽查的视频监督)。投标人自身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交答辩内容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②答辩全过程要求项目负责人本人进行录音录像,录像设备放于左前方,录像过程中镜头应包含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答题试卷,录像结尾必须将镜头对准所答试卷进行特写,答辩结束后20分钟内须提交录音录像电子档材料(全过程不得剪辑间断)发送至指定邮箱1229813286@qq.com供招标人核查。若未按要求递交的,答辩不得分。同时,在答辩过程中,监督人员将随机抽查投标人进行视频监督,请各投标人做好及时响应准备,无故未能及时接通的,本项不得分。
③项目负责人答辩环境必须单人单间、独立完成书面答辩,不得查阅手机、电脑、书籍等任何资料,答辩时桌面不得放置任何材料,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一经发现,本项不得分。
④招标代理机构将答辩题统一发给每个项目负责人,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从开始答题至完成答题后上传至邮箱的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的,本项不得分。本次答辩要求将答辩题目打印后以手写方式完成,不得在电脑上编辑。答辩完成后统一拍照或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1229813286@qq.com, 电子件应清晰,确保答辩内容能上传至评标系统,否则后果自负),发送邮件时备注 “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⑤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标识。违反暗标要求的,答辩不得分。
附件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技术标开标及评标→综合标开标及评标→经济标开标及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施工组织设计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业绩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除图表外,字体格式统一为黑色仿宋_GB2312,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1.05分-1.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05分-1.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4分-2.0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0.7分-1.0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7分-1.0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4分-2.0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0.7分-1.0分);
注:(1)对于分项评分,计分单元为0.01分。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2)各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为汇总各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三、综合标(业绩)(2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及以上的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仓储建筑)加固工程,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①业绩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备案,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金额、各主体单位名称等主要信息)或提供该业绩中标结果公示的官方链接网址及完整截图或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信息要素归集的相关截图,否则不予认可(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③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④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加固工程,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加固工程金额的,还应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的证明材料。
四、经济标评审(88分)
1、报价评审(84分)
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本工程设两种评标办法,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的取值为 8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扣 0.9 分,每下浮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信用评定分(4分)
投标人信用评定分=企业信用得分*4%(计算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建筑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房屋建筑专业信用得分为准。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经济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当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被质疑投诉,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情况,本项目重新招标。
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