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乌海能源救护大队应急救援破拆工具套装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9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乌海能源救护大队应急救援破拆工具套装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乌海能源救护大队应急救援破拆工具套装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0612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6120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金萌睿 刘伟东 电话:0473-5678989
邮箱:shgmjmr@126.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乌海能源救护大队应急救援破拆工具套装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40612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406120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北京高安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中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98.000000 | 339.96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项目不适用 |
业绩 | 1、项目名称:龙王沟煤矿矿山救护队破拆设备采购;发包人名称:山西虹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0年3月10日; 2、项目名称:新疆救援基地破拆工具设备采购;发包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惠美达新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0年6月1日; 3、项目名称:大同煤矿集团应急救援保障车采购;发包人名称: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0年8月25日; 4、项目名称:新建川藏铁路应急救援中心快速成套破拆与支护集成车采购;发包人名称:川藏铁路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2年9月; 5、项目名称:山东能源矿山救护中心破拆工具采购;发包人名称:赛弗安全设备(天津)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5月29日; 6、项目名称:重庆市应急救援有限公司快速成套破拆工具采购;发包人名称:重庆市应急救援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7月1日; | 1、项目名称:破拆工具采购合同;发包人名称:梅州市矿山救护队;签订时间:2022年9月17日; 2、项目名称:破拆工具销售合同;发包人名称:陕西君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3、项目名称:破拆工具销售合同;发包人名称:北京玮尔迅科贸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1月10日; 4、项目名称:破拆工具销售合同;发包人名称:浙江信昂救援装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5月12日; 5、项目名称:破拆工具销售合同;发包人名称:天津慧信应急装备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1月7日; 6、项目名称:国家矿山应急救援(中国有色)红透山队2023年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发包人名称:中国有色集团抚顺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6月14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金萌睿 刘伟东 电话:0473-5678989
邮箱:shgmjmr@126.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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