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阳市中心医院全智能护理、多考站、院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y2024-1-2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祁文静029-3328723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雅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咸阳市中心医院全智能护理、多考站、院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KY2024-1-2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市中心医院全智能护理、多考站、院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咸阳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咸阳市中心医院全智能护理、多考站、院感监测系统采购项目,1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包:全智能护理系统项目; (002)第2包:多考站系统项目;(003)第3包: 院感监测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包:全智能护理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 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 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 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 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02第2包:多考站系统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 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 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提供 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 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 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003第3包:院感监测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己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 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 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提供 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 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 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23日17时 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购买;2、售价:每包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购买竞争 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现金购 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 层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 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咸阳市中心医院采购屮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阳市中心医院 地 址: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 联系人:祁文静 电 话:029-332872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 层 联系人: 余雅兰、丁嘉伟、刘金柯、卢韶华 电 话: 029-81206622-822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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