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陆洲泵站改建工程已由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发改许发〔2020〕89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招标人为扬州市涵闸河道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标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陆洲泵站位于扬子津科教园区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东南角、仪扬河北岸,东临邗江南路道路。为保证扬子津科教园内部排涝安全,提高泵站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安全稳定发展。在原陆洲泵站的基础上,保留现状出水涵洞,对站身部分原址改建,引河拓浚,更换出口涵闸处闸门及启闭机,并配套新建站区及业务用房。泵站设计排涝流量Q=6.0m3/s,自引流量Q=0.5m3/s、装机功率465kw,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围堰临时工程为5级。
本工程主体采用堤后式布置,由进水河道、站身、出水池、穿堤涵洞组成。站身采用箱式湿室型泵房。站身底板面高程0.1m,底板厚0.7m。站身原址拆建,共3孔,均为泵孔,单孔净宽2.8m。共布置800ZQB-70*J型立式轴流泵3台套,单泵设计流量为2.00m3/s,配用电机功率为155kW。东侧泵孔出水池侧边墩处布置0.6*0.6m铸铁闸门一座,采用30KN螺杆启闭机启闭。闸门后接DN600钢制排水管,顺站身轴线方向穿进出池八字墙接入内河。涵洞出口处闸门及启闭机进行更换,布置2×2m铸铁闸门一座,采用80KN螺杆启闭机启闭,同时实施引河拓浚,河底高程0.5m,河底宽8m,河道边坡1:2,河口宽,22m,两岸设绿化混凝土护坡,坡顶植0.5m宽绿篱隔断。
本次招标分为1个施工标(合同编号:LZBZ-SG),主要建设内容:对现状泵站的机泵设备及房屋建筑部分进行改建,内引河拓浚及挡墙拆建、配套新建站区及管理业务用房。工程概算总投资793万元。
2.2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等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本合同项目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目标等级为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2.4本合同项目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计划于2020年12月15日进场施工,2021年5月31日具备水下验收条件,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另计)。总工期229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400万元或以上的单体闸(涵)、站水工建筑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
3.3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行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水利网http://slj.yangzhou.gov.cn/yzslj/zbxx/202003/d1e58159fcbd4602a11f9fa81dad43db.shtml,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按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3本项目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符合投标文件的且已在《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2020年11月14日00:00至2020年11月21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221.181.158.13:183/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招标文件(含图纸):800元/标。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2020年11月23日14时30分在邗江南路与吴州路交叉口南侧 集中并登记,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月8日10时00分。
6.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6.3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0年12月8日10时0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涵闸河道管理处
地址:扬州市邗沟路夫差广场东侧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514-870107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09室
联系人:陈工、魏工
电话:0514-87880356、13952539268
电子邮件:1365371193@qq.com
9. 备注
9.1 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http://222.190.131.3:9101/OP/Login.aspx)。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10.评标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28分) | 1.1工场布置及施工交通(3分) | (1)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2)场内外施工交通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2工程进度计划及资源配置(4分) | (1)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投入的人员、主要施工机具设备使用计划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
(3)水泥、黄砂、碎石、钢筋及砼等主要材料的采购、检测、运输、保管等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3主要临时措施(5分) | (1)围堰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降排水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安全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
(3)防汛、度汛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4主体建筑物工程(5分) | (1)主体工程总体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2)土方开挖与回填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3)混凝土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4)搅拌桩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的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5房屋工程(2分) | 房屋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可行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6机电及金结设备采购安装(5分) | 1、水泵、电机、电气设备等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等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3分。有缺陷扣0.1~1.5分,无表述不得分; 2、闸门、启闭机、拦污栅等制作(采购)、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全面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7绿化及道路工程(2分) | 绿化及道路材料采保、运输、施工方案可行,施工工艺组织合理,质量有保障,得2分,有缺陷扣0.1~1.0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分) |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内容合理全面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
3、农民工工资保证(1分) | 农民工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管理制度健全且符合政策规定得1分,有缺陷扣0.1~0.5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2.4(2) | 二、项目经理能力(2分) | 2.1项目经理踏勘现场 (2分) | 拟任项目经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现场踏勘的得2分,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准时现场签到的签名表为准,否则不予赋分。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3分) | 3.1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素质(3分) | 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具备水利行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1分,最多得3分。 |
2.2.4(4) | 四、投标报价 (60分) | 4.1报价得分(60分) |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2.2.2。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6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④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
2.2.4(5) | 五、其他(7分) | 5.1企业信用等级 (2分) | 扬州市水利局:AAA级得2.0分;AA级得1.7分;A级得1.5分;B级得1.2分;C级0.8分;D级0.3分(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赋分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注:2019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0/6/29/art_42984_9271207.html) |
5.2安全生产标准化得分(1分) | 取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得1分。 | ||
5.3投标人业绩(4分) | 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中标价400万元或以上的单体闸(涵)、站水工建筑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 有1个不得分,每再增加1个加2分,最多得4分。 |
注:
1、投标人须将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系统的“原件复印件”中。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