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独店镇田园综合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YJ2023-015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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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独店镇田园综合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3)公路 |
联系人 | 魏女士 | 联系电话 | 18993354308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3-24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3-28 15: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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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独店镇田园综合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001 | GSYJ2023-015 | 工程-施工 | 2298864.0(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独店镇田园综合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独店镇田园综合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灵交复【2023】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2023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独店镇田园综合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GSYJ2023-015
3.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内容及规模:灵台县独店镇田园综合体产业道路建设项目,位于独店镇张鳌坡村,路线全长1.5公里,包含两条线路,其中主线长915米,起点位于张鳌坡村接既有道路,终点位于艾草产品生产加工在建基地;支线长585米,起点位于艾草产品生产加工在建基地,终点与硬化路相接。项目采用部颁《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1-2019)四级公路 (I类)技术标准,路基宽度5.5-6米,路面宽度4.5米,2x0.25 米硬化路肩+2x0.25 米土路肩(部分路段)。路面结构采用3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AC-13)上面层+5 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下面层+20厘米厚水泥(5%)稳定砂砾基层+20厘米厚石灰(10%)稳定土底基层。设计速度15千米/小时,路基洪水频率1/15。
(2)主要工程量:路基挖方4525立方米,路基填方825立方米,软基砂砾换填5532立方米,C20混凝土梯形边沟463 米/112.47立方米,C20混凝土挡土墙40米/55.2立方米,20厘米厚石灰稳定土底基层7596平方米,20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6846平方米,5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846平方米,3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846平方米,培土路肩697立方米,C20现浇混凝加固土路肩178.9立方米,1-0.75米钢筋混凝圆管涵6.5米/道,1-0.5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8.0米/道,平面交叉2处,Gr-C-4E型波形梁护栏140米,单柱式标志牌6块,道口柱4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内容。
5.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241.887万元。
6.资金来源:申请2023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自筹
7.质量标准:合格。
8.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
9.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在建工程项目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4.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 gov.cn/)
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查询结
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之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最新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4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28日12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资质审核:代理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竞标人上传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综合审查:其中包含:(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取前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第二信封)网上竞价环节(各竞标人请于2023年3月28日12时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被选定为参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未按规定时限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4.被选定为参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竞价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12时00分至2023年3月28日15时00分。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中载明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选择第一信封综合评分较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结果公示
1.招标文件详见附件资料,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参与竞价成交的竞标人,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含预算清单)及光盘1份(PDF格式)送至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205016901010000100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平凉分行营业室
1.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 GSYJ2022-015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33-365104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懿锦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18993354308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御景华府
附件信息
- 附件1:工程量清单表(1).pdf
- 附件2:招标文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