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46919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晓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超杰0311-6812399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8
公告正文

涉县漳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I1301000075046919001 招标公告名称: 涉县漳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46919001G01 原公告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漳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涉县水利局漳北渠灌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涉县水利局漳北渠灌区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邯郸市涉县;建设规模:①渠道防渗②渠道加固③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改造④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渠道防渗 约2.96km,渠道拆除重建 约0.44km,隧洞防渗约1.83km;退水闸拆除重建 2 座;分水闸增设 32 座;渡槽拆除重建 1座;新建巡渠路约 13.38km;修复桥梁 35 座;增设信息化;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30日历天内提交勘查设计成果文件。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具体包括工程地质勘察以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等满足上级文件要求的各阶段成果及后续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相关信用状态以开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08 09:00至2022-11-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28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涉县水利局漳北渠灌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兴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涉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50号
邮编:

0564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张晓敏

联系人: 闫超杰
电话:

0310-3815129

电话: 0311-681239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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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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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XHDL68@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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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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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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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311902004510101
变更公告内容:

涉县漳北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8;更正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4日。

2、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项目原定于2022年11月28日14点00分开评标活动将予以延期,具体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最新补遗、澄清或变更公告信息,如各投标人没有及时关注信息错过开标时间、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联系电话:0311-68123998。潜在投标人已开具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的,保函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应办理保函延期工作或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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