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钢筋棚、料仓及粉罐封闭拆除线上询价采购询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钢筋棚、料仓及粉罐封闭拆除线上询价采购询价书


采购单位:
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312国道无锡新吴段改扩建工程312XW15标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11-03 17:28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1-07 17:30

招标方联系人:
李奕凯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759706807

监督方联系人:
宋汉东

监督方联系电话:
18856939452

交货方式:
乙方自行进场,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完成定做物的安装及验收及材料报检等工作。

收货人:
宋汉东

收货人联系方式:
18856939452

保证金:
2000.0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采用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占50%,承兑期为12个月,卖方承担贴息费用。如采用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卖方必须配合买方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或者13%)后20日内,甲方每次支付金额不超过当次结算额的40%,剩余60%待工程验收审计结束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

发票抬头:
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税号:
91320507151822239P

其他要求:
乙方同意给予12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货款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以末次应付款时间起计算,前期已付款部分或已结算未付款部分不予计算。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期 送货地址
1 2054001010002 钢筋加工棚 - 6800.0 平方米 含人工、机械、转运 华东区-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高浪路高架桥下中铁四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