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建瓦力新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CX[TP]2018008的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工业机器人多工艺教学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教学专用仪器 | 工业机器人多工艺教学工作站 | 1 | 套 | 国内 | 499500 | 499500 | 华航唯实 | DHL-DS-01A | ||||||
合计: | 499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元(¥499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15号漳州二职校;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符合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依据 :谈判文件 、中标人的响应文件 、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 ,均为验收依据 。6.1.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共同开箱并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6.1.3.系统验收 :乙方根据采购要求进行货物安装 、调试、测试后 ,由甲方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6.1.4.甲方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 、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精度 、性能进行检验 。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6.1.5.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货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中标价 5% 的履约保证金 ,5% 的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供货后将转为质保金 ,该质保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质保责任义务履行情况 ,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的 15个工作日内把质保金无息全部或部分退还乙方 。。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05%。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总金额的10%。10.1.2如果双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总金额的0.05%项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照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是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0.05%每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免费质保期 :本次采购要求提供自全部内容均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部分1年免费保修、软件部分2 年免费升级及免费保修,所需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乙方承诺免费保修期内免费上门维护(包含免费维修服务、软件永久免费升级、课程内容更新)、永久的电子邮件、电话及远程支持。 14.2免费保修期内若成交货物由于设计、工艺制造方面的问题或选用材料及零部件的质量原因,而引起货物(包括附件)任何故障或缺陷,乙方在4 小时内响应 ,12 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故障排除 ;24 小时内无法恢复的,免费保修期内乙方予以更换全新的产品 。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漳州第二职业中专学校 | 乙方: | 福建瓦力新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南路15号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园山南路800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梁伟峰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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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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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709363431 | 联系方法: | 1355921914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康乐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00024709200052247 |
签订地点:福建省漳州市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11日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