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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西侧生态安全缓冲区水质提升净化设计项目(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626001001
泗阳意杨产业科技园实业有限公司的泗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西侧生态安全缓冲区水质提升净化设计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2】50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泗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西侧生态安全缓冲区水质提升净化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阳县高新区大兴南路东侧、古黄河南侧;
1.2 工程规模:
项目设计规模:本项目拟建设湿地对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进一步处理,湿地有效处理面积约为2.76万平方米,可处理水量约1.0万m?/d,含约1.1公里管道。工程总线路:污水厂尾水通过管道从规划湿地西端进水,依次经过湿地各工艺单元处理净化后,从东南端排入古黄河区。根据污水处理厂出水(湿地进水)的水质特征分析,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一级A)作为湿地进水设计水质,本湿地工程主要功能是强化去除有机物(COD)、氨氮和总磷等,同时兼具湿地系统的景观休闲功能,经湿地净化后,COD、NH3-N、TP达准IV水质(GB3838-2002)目标水质。
立项总投资额:80万元;
1.3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初步设计编制完成付合同价的20%,初步设计通过专家会审后付合同价的20%,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具体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泗阳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西侧生态安全缓冲区水质提升净化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研及批复,测绘、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各项设计服务(各阶段的相关部门报批报审、施工图设计交底、施工现场全程技术服务、施工过程中的可能发生的变更、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项目缺陷责任期的设计服务、招标人认为与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设计工作等);
(2)如果无勘察专业资质的,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由中标单位专业分包给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5万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4.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否;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否;
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3.6其它要求。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4.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21日 08:30至2022年09月27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异议受理单位:泗阳意杨产业科技园实业有限公司
电话:15151197001
8.2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527-852781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泗阳意杨产业科技园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泗阳县高新区 |
地 址: |
泗阳县人武部对面京宁名居东门 |
联 系 人: |
徐建 |
联 系 人: |
嵇明珠 / 段少婷 |
电 话: |
15151197001 |
电 话: |
15951677040 / 13655240282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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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20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