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汽轮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发电侧)电力自动化、调度数据网及安全防护装置升级改造
金额
219.4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bh-2023-1103
预算金额219.46万元
招标公司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黄彦斌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丹024-54648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汽轮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发电侧)电力
自动化、调度数据网及安全防护装置升级改造
(招标编号:LNBH-2023-11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汽轮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发电侧)电力自动
化、调度数据网及安全防护装置升级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2194609 元,招标人为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汽轮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发电侧)电力
自动化、调度数据网及安全防护装置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汽轮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发电侧)电力自
动化、调度数据网及安全防护装置升级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汽轮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发电侧)电力自
动化、调度数据网及安全防护装置升级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2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00 元/本,售后不退。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 5-47号楼3号门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 5-47号
楼3号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 5-47 号
楼3号门市)。
七、其他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汽轮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发电侧)电力自动化、
调度数据网及安全防护装置升级改造
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BH-2023-1103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汽轮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发电侧)电力
自动化、调度数据网及安全防护装置升级改造
预算金额:人民币2194609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194609 元
采购需求: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汽轮发电机组附属设备(发电侧)电力
自动化、调度数据网及安全防护装置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 年12月31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13日至 2023 年11月2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 5-47号楼3号门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4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 5-47号楼3号门
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资质证书;
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柴河路82号
联系方式:024-53043538
L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 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4648888
邮箱地址:lnbh8888@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48608000013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 话:024-546488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柴河路82号
联系人:黄彦斌
电 话:024-53043538
电子邮件:60328508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 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人: 王丹
电 话: 024-54648888
电子邮件: lnbh8888@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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