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服务
2、项目编号:皖C-2019-ZF-CG-Z-003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复审时间:2019年5月10日9时00分
5、复审结果:1、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质疑第四包评标方式违规、不公正对待投标人等问题。
答复:关于质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系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两家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评标委员会在审查资格时否决了其中一家,只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一家进入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答辩顺序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评审专家虽然要求用较为简洁的语言进行方案阐述,但对各投标人均平等对待,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投标人情形。
2、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质疑其在第三包存在中标费率颠倒的可能,并可能影响中标结果。
答复:经核实,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的投标费率为3.497%,评审过程中系统录入时与另一家公司颠倒,现已更正。另,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费率高低不是确定拟中标人的唯一标准。
3、关于项目第二包、第三包成交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和第四包中标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费用决算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出入的问题.
答复:经项目评标委员会复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第二、三、四包投标文件,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风险承担比例设定项目第二包得7分,第三包得0分,第四包得0分,经过调整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
项目第二包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费率3.50%,综合得分86.98;
项目第三包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费率3.497%,综合得分88.00;
项目第四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费率3.20%,综合得分88.36;
综上所述,项目第一包结果不变,项目第二、三、四包中标人发生变化。王增桂评委不能到场,经电话询问王增桂评委,认可本次复审结果。
本项目经复审,项目第一包维持第一次评审结果,项目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中标人(成交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服务
2、项目编号: 皖C-2019-ZF-CG-Z-003
3、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服务需求
4、合同履行日期: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二包、三包转为竞争性谈判)
6、采购预算: 1360.8万元,一包:市本级运营283.85万元;二包:怀远县运营515.2万元;三包:固镇县运营279.65万元;四包:五河县运营282.1万元。
7、采购公告日期: 2019年3月7日
8、开标日期: 2019年3月28日,复审日期:2019年5月10日
9、评审委员会成员:张树立(组长)、程晓玲、程俊岭(采购人代表)、高梅芳、刘歌声(采购人代表)、刘善连、王增桂
10、招标单位名称: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地址:蚌埠市曹凌路789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程俊岭,联系电话: 0552-2065641
1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项目负责人: 陈 旭 ,联系电话: 0552-2053260
12、收费标准: 无,收费金额: 0
13、公告期限:2019 年 5月 14日至2019年5月15日
14、监督人员: 梅同杰
15、中标人(成交人):
二包(成交人):
名称: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133号,成交金额: 费率3.50%,
资格能力条件: /
质量: /
业绩:/
获奖: /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综合评标法得分: 86.98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其他: /
三包(成交人):
名称: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133号,成交金额: 费率3.497% ,
资格能力条件: /
质量: /
业绩: /
获奖: /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综合评标法得分: 88.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其他: /
四包(中标人):
名称: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133号,中标金额: 费率3.20% ,
资格能力条件: /
质量: /
业绩: /
获奖: /
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综合评标法得分: 88.36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其他: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综合部,联系电话:0552-2074901。投标单位(供应商)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193956747@qq.com邮箱。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14日
附件:
1、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2、中标人(成交人)分项报价表;
3、评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