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泸定县乡村振兴局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节能环保产品无线局域网供应商信用融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检测设备化林村道路改造新建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停车场拆除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附属配套设施新建厕所观景平台照明设施电气工程排管及管线垃圾桶导视系统改造围墙房屋建筑安装工程照明工程执行阶段性质量监督和控制工程文档监理通知单信息管理监理规划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设施设备验货台账监理总报告第三方测试工程验收试运行报告工程整改监理意见开工令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设备加电检查记录监理报告测试记录初验报告完工移交书监理设施设备开发接口开发手册解决方案勘察施工组织设计保修专项施工方案图纸会审施工测量放线试验室施工进度计划旁站检验构配件竣工结算竣工验收意见工程质量评估工程变更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隐蔽工程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管理监理与相关服务恢复服务设备检测投资控制安全文明生产监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专项报告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硅商碳商
金额
81.4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3222022000040
预算金额90.5万元
招标公司泸定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建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万先生15982352157
中标公司四川国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81.4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泸定县乡村振兴局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222022000040
二、项目名称: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814,500.00元 |
合同包1(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服务类(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工程监理服务 | 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 工期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 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监理工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为质量合格 | 814,500.00 |
李小琴、章开碧(采购人代表)、秦建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0.891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05000元;
2、监督管理办公室:泸定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3123065;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3、采购需求与磋商文件、公告不符,以磋商文件、公告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定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302号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6楼
联系方式:13438471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建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写字楼1906
联系方式:15982352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15982352157
成都建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9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磋商文件(2022072702).rar 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磋商文件(2022072702).rar 评审报告相关附件.pdf 评审报告相关附件.pdf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泸定县乡村振兴局(单
位名称)的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监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制造商为中锦天鸿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93人,营业收入为859.034万元,资产总额为1521.0237万元,属于小型企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业
2.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L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
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A
集國)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中锦禾鸿建设管理
日期:202年8月
中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磋性争竞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编号:N5133222022000040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建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泸定县乡村振兴局中国·四川(泸定)件文商
项目编号:N5133222022000040一、项目基本情况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磋商邀请2022年7月
采购包1:工期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合同履行期限: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预算金额:905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进行采购。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方式:在线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三、获取采购文件采购包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时间:2022年8月8日10:00(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写字楼1906。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写字楼1906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采购需求与磋商文件、公告不符,以磋商文件、公告为准。2、监督管理办公室:泸定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3123065;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05000元;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3438471269联系人:曹先生地址: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302号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6楼名称:泸定县乡村振兴局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万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5982352157联系人:万先生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5号协信中心写字楼1906名称:成都建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电话:15982352157
2.3“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磋商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成都建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人是泸定县乡村振兴局。2.有关定义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6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2.5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2.4“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次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不涉及。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磋商文件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13.响应文件的组成四、响应文件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3.2其他响应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加盖供应商鲜章。(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2)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要求提供;(1)磋商承诺函;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5)技术、服务应答表;(4)商务应答表;(3)监理大纲;(2)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本次竞争性磋商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针对项目磋商进程进行报价,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有效报价;(1)响应函;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磋商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9)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7)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加盖供应商鲜章后的正本复印件。18.2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8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码。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磋商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3最终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作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4.行贿犯罪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成交通知书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5.成交结果
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3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4.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3.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2.合同公告
八、磋商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36.资金支付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5.验收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十、其他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二)特定资格要求(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注:资格要求中“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人身份证。(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磋商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注:以上各项具有同等的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⑤也可提供承诺函。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③也可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②也可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两年内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两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正文和报告正文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二)其他特定资格或类似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注:1.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磋商文件格式“磋商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4、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只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磋商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提供有效期内的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复印件)
二、技术、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泸定县推进乡村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化林村道路改造2073.215米,新建雨水管网1486.554米、污水管网1513.459米,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规模200t/d)、停车场1262.86平方米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含拆除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附属配套设施等。泸定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厕所292.46平方米、观景平台216平方米、照明设施136盏、污水管网665.47米、电气工程排管及管线9928米、垃圾桶、导视系统,改造围墙1292.84米。建设内容包含房屋建筑安装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附属配套设施等。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4.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鲜章。2.以上资格条件中,需承诺的内容可在一个承诺函中体现,磋商小组不能以承诺函未单独提供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对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出记录,并经三方签认;组织审核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提交的实施方案报审表;组织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召开工程实施准备会议,做出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1)审核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申报表并签署意见;质量控制(一)项目实施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处理实施工程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审核工程变更申请,保证项目总体不受影响;检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重要工作步骤的衔接工作;及时处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提交的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并报采购人批准;执行阶段性质量监督和控制,并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检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工程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4)定期检查工程的实施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及时处理工程延期申请;(3)审核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提交的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2)审核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提交的开工申请,并检查工程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报采购人签认,通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开始实施工程;(1)审核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提交的工程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及实施计划报审表,并签署审核意见;2.进度控制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设计施工总承包方签发停工令,并报采购人。
4.合同管理(3)及时处理各种索赔申请。(2)审查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变更,并做备忘录;(1)审核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项目款支付意见,报采购人签认;3.投资控制(5)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认可后并要求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按计划进行修改。
(2)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3)监督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工程文档。(1)妥善管理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和备忘录等资料;5.信息管理(3)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2)按程序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变更;(1)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采购人提交监理报告;
(5)协调采购人配合设计施工总承包方的工程实施。(4)协调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3)协调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性;(2)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专项问题,做出会议纪要,并提交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1)与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6.协调
(2)协助采购人审核设计施工总承包方验收计划及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意见;及时处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提交的初验申请,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签认后报采购人签认;质量控制(二)项目验收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监理规划、开工令、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设施设备验货台账、设备加电检查记录、专项项目监理报告、监理总报告等。7.产出物要求(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8)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7)协助采购人组织工程验收;(6)监督系统的试运行;敦促设计施工总承包方解决试运行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5)与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共同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4)敦促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3)协助采购人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告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必要时组织重验;
3.投资控制(3)要求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报告作为工程验收结束的依据。(2)审核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初验、终验和工程整改计划的可行性,并以通知单的形式告知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1)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2.进度控制(9)督促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评估。
5.信息管理(2)协助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签署其他补充协议。(1)及时向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通报承建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工程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4.合同管理(2)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决算。(1)审核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提交的阶段性付款申请,并根据合同规定签发工程支付意见;
(6)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采购人。(5)协助采购人记录验收会验收专家组意见,并督促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完成整改;(4)督促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完成项目文档和设备随机材料移交工作,确保资料完整;(3)督促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根据电子政务项目验收要求和档案管理归档要求完成项目文档归档;(2)根据本项目验收要求协助采购人完成验收材料整理,根据电子政务项目验收督促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对项目建设技术文档和过程文档进行整理、分类;(1)敦促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工程文档;
7.产出物要求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规划、开工令、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设施设备验货台账、设备加电检查记录、专项项目监理报告、测试记录、初验报告、试运行报告、完工移交书、项目竣工报告、监理总报告。(4)协助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完成工程移交工作。(3)及时填报验收阶段的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2)协调采购人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1)协调采购人和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6.协调
3、服务地点: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2、服务期限:工期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1、报价要求: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监理服务费、交通工具费、设施设备费、保险费、安全文明费、管理费、后续服务费、税费及合理利润等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四)、质量要求:达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要求,监理工作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为质量合格。(三)成果提交:项目验收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交采购人(6套)。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内,供应商所有服务人员的安全问题由其自行负责。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承诺书,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有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如项目实施期间发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员伤亡,承诺完全由其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安全要求6、付款方式: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施工进度达30%时,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施工进度达70%时,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7%;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5、履约验收:4、人员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监理技术人员,配置必要的监理设施设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到场时间一个月不得少于7个日历天、专业监理工程师一个月不得少于15个日历天、监理员一个月不得少于22个日历天。(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律不具有强制性。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封面格式: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资格性响应文件
日期:2022年XX月XX日供应商名称:XXXXXXXX(加盖公章)特此证明。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在XXXX(供应商名称)处任(职务名称)职务,是XXXX(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本授权声明: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磋商而不委托代理人磋商适用。说明:(1)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日期: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特此声明。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磋商而委托代理人磋商适用。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填写:“是”或“不是”)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填写:“满足”或“不满足”)以下条件:1.本企业(填写:“是”或“不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监狱企业;四、监狱企业声明函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年月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附件:监狱企业须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非监狱企业无须提供此证明。
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针对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情况作出如下承诺:致:成都建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注:非残疾人福利单位可以不提供本函。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磋商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我公司/我单位对于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磋商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正本或副本正本或副本封面格式: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注: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格式自拟。七、其他材料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其他响应文件
二、一旦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响应函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五、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三、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和《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二、报价一览表日期:2022年XX月XX日传真:XXXX联系电话:XXXX邮政编码:XXXX通讯地址:XXXX
三、商务应答表磋商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此表须封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
磋商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此表格式需留存视为响应。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注:只填写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响应文件中服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此表格式需留存视为响应。项目编号:四、技术、服务应答表
磋商日期: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磋商日期:X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注:后附项目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如有)、职称证(如有)等复印件。项目编号:六、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其他人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