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二次)[重发公告]
金额
6.9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3万元
招标公司启东市汇龙小学
招标联系人李天阳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卫生0513-8365818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1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1
公告正文
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二次)
[重发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已经由江苏省·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备案。招标人为启东市汇龙小学,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 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启政办发【2022】32号文件及招标人自主选择,本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采用企业优选库制度,入围企业优选库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2.投标方式:将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后缀为.XETF格式的投标文件上传至限额招投标系统 3.投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无需到现场 4.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80000.0元。 |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获取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2.获取地点:有意者请于公告期内登录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在首页右下角“平台”栏目点击“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使用投标人身份登录后自行获取。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 | |||||||||||||
七、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启东市汇龙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江苏省启东市汇龙小学 | 代理地址: | 启东市人民西路1188号中邦金座七层 | ||||||||||
招标人邮编: | 226200 | 代理邮编: |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天阳 | 代理联系人: | 徐卫生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2731554915@qq.com | 代理邮箱: | jsyongzheng@126.com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962812558 | 代理联系电话: | 0513-83658189 |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传真: | 0513-83256368 | |||||||||||
八、技术支持 | |||||||||||||
客服热线: | 4009980000 | ||||||||||||
服务时间: | 工作日 8:00-21:00 节假日 8:00-17:30 |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
(二次)
施工招标
(电子招标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标人:启东市汇龙小学
日期:2022年11月23日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项目名称: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二次)
编制人:龚燕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2年11月23日 |
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2年11月23日 |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二次)
友情提醒: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右下角“平台”栏目-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
或直接登录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投标人身份登录,插入CA锁,进入启东市限额以下
智能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招标条件
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二次)已经备案。招标人为启东市汇龙小学,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
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
2.1.2建设规模:估算价8万元。
2.1.3工期要求: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二次),详见
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近两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
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
行政处罚的;
,2
近一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
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
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来(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
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保证金要求
年度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右下角“平台”栏目-启东市限额以下
智能交易平台或直接登录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年度投标保证金交退流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01日9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者请于公告期内到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右下角“平台”栏目-启东
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或直接登录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投标人身份登录后自行获取。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1日9时00分。
6.2投标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后缀为.XETF格式
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限额招投标系统”上传。
6.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无需到现场。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合理
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特别提醒
,3
(1)根据启住建安监〔2022〕3号“关于近期节后复工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情况
的通报”,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2家企业(南通南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栋德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近一年内拒绝其投标。
(2)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元
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
知》的要求,对88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5名从业
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给予83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网站)。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
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启东市汇龙小学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民胜路550号联系人:李主任电话:13962812558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永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启东市人民西路1188号7楼联系人:龚燕电话:0513-83658189 |
1.1.4 | 招标项目及标段 | 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二次) |
1.1.5 | 建设地点名称 | 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4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见合同条款 |
1.3.1 | 招标范围 | |
1.3.1 | 招标范围 | 改造工程(二次),详见工程量清单。 |
1.3.2 | 要求工期 | 要求工期: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工程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
,5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澄清、通知、说明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1月28日17时之前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17时之前 |
2.4 | 招标控制价 | 金额:69371元。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诚信承诺书;□√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其他资料。可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历天 |
3.2.3 | 合同价格形式 |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 |
3.4.1 | 投标保证金递交 | 投标保证金金额:1300元(需向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不单独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额不符合要求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要求投标人调整,投标人不配合处理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保证金效力。)年度投标保证金要求详见: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右下角“平台”栏目-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或直接登录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年度投标保证金交退流程》。 |
3.4.3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6.5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 | □√不采用□采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6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6.6 | 其他编制要求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01日9时00分 |
4.2.3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的后缀为.XETF格式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限额招投标系统”上传。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无需到现场。 |
5.1.2 |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 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 |
5.2.1 | 开标程序 | (1)公布投标人名称;(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单位解密并导入招标文件;(3)资格审查开标及评标;(4)商务标开标及评标;(5)确定中标候选人;(6)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系统自行评审 |
6.3 | 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
7.3.1 | 履约保证金 | □√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如履约保证金为保函,需满足是无条件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与实际工期一致,如发生保函无效或到期未提前续保等不能赔付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在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保函金额并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签订施工合同前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 |
8.5.1 | 异议提出的时间 | (1)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
,7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 (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 (5)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
,8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
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容。
(1)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开竣工报告、招投标文件;
(2)工程类别核定单;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
(4)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书);
(5)竣工图纸;
(6)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
(7)设计变更资料;
(8)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9)承包人需补充的其他资料。
21.13结算资料具有完整性和合法性。资料不完整的,承包人必须限期整改。否则,发包人
不予办理或对该部分资料不予认可。因资料不齐而影响结算审核工作的,其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
承包人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1)工程结算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2)工程结算书必须装订成册,封面必须盖单位公章,编制人、审核人均应签字并盖注册
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专用章。
(3)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结算时提供原件才予以确认;
(4)工程变更必须编号、归类;
(5)工程结算价必须相对正确,承包人的工程结算价,经本市审计单位审计,核减率超过
5%,则每超过一个百分点(1%),扣最终工程结算审定价的4‰,不足5%(含5%)不进行奖罚。
核减率=(送审价-审定价)/送审价*100%,送审价=合同价+调整价,审定价=合同价+审计单位审
定调整价。扣款金额计算方式为:扣款金额=(核减率-5%)*100*审定价*0.4%,所扣金额在支付
最后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6)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及时送审计单位审核。
21.14承包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工程资料,对存在涂改原始资料、签证资料和实际
情况有很大出入等行为的,采取计入单位及个人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投标资格或清退,对虚假
造价全部扣除并给予合同价1%-5%的罚款。”
21.15招标范围内未实施的项目或工程因甲供或分包项目结算时相应扣除(包括规费、税金
等),若引起工程结算价小于合同价,承包人不得提出相关费用补偿,已缴纳的相关规费、税费
不予返还。
21.16发包人在招标时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确实存在的工程量,如承包人在投标
报价中未列入,则视为已将相关费用列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投标部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组
织施工,不得提出额外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并顺利交验,不得以此为由影响工程进度。否则,
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21.17合同外工程的结算方式按标底编制依据计价并按中标价(扣除预留金、暂估价及其取
费)相对标底(扣除预留金、暂估价及其取费)的下浮率同比例下浮。
21.18下列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
(1)各类大型机械的进退场费、安拆费用、闲置费用及因作业移动所产生的地基加固等费
用;
(2)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它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所发生的费用,
竣工结算时发包人不再另行承担此类费用;
(3)承包人在已考虑可能影响施工现场达到开工要求而发生的工作量及各项措施费,竣工
结算时发包人不再另行承担此类费用;
(4)临时设施费已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承包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工程正常
进行,采取的各种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5)承包人在工程实施中已考虑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
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
用;
(6)本工程施工中可能会受到季节、气候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承包人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
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7)施工区域的清除垃圾杂草、房屋基础等各式障碍物(包括地上、地下、水下)的拆除;
枯草、渣土、碎石、建筑垃圾(包括施工区域堆置的建筑材料、各种场地、临时设施、原有建筑
基础、杂树、树根)、杂物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垃圾土、淤泥、余土等废弃物必须由承
包人自行落实堆放地点运出施工现场,且应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不得影响城市市容市貌,
清理、堆放及外运费用(含渣土、垃圾处理费)由承包人负责。
(8)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以及各种可能因素影响
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9)承包人须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14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
备、硬化场地后的场地拆除等多余土方、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
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10)承包人在合同价中已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场地、路面等造成破损及损坏部分进
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样等所包含的各项费用,合同范围以外的新增部分除外;
(11)施工噪声及扬尘控制费用、施工区域内各专业队伍施工中相互影响等不可预见因素所
涉及的费用;
(12)延迟开工或分期开工导致的措施费增加;
(13)杂土、建筑垃圾及其它废弃物外运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含渣土、垃圾处理费);
(14)道路红线范围内(包括地面以上及以下)的房屋基础等各式障碍物的拆除、弃运、处
理等费用由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后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该费用一次性包死;
(15)施工过程中须对沿线地下管线(给水、排水、燃气、通信、电气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
设备)及现有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路灯、标牌、原有绿化等)进行保护与修复;
(16)施工临时用地、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施工便道便桥(筑、拆)、临时排水、施工
降水、槽坑开挖的支护、筑坝筑岛围堰费用(包括拆除清理)、基坑支护、材料构件的二次搬运、
交通组织、围档护栏、接入原有管网临时封堵等费用;
(17)影响临近居民引起的赔偿费用,临近居民矛盾引起的停工、窝工、机械停置费用;承
包人不得以处理相关群众矛盾为由,影响施工进场及延长施工工期,延期开工和竣工,并不得以
该项理由等与招标人发生合同纠纷。
(18)其他招标文件(含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需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
21.19未说明处按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执行.
21.20承包人在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有关规范、操作规程执行。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专职安
全人员和拆除技术人员必须管理到位,不得擅自离岗,并向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
督促拆除人员按章操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1.21承包人在拆除过程务必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除按拆除方案执行外,特别要注意本项目
在拆除时必须确保按规定设置警戒线等,严禁违章操作。
附件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2:工程廉政协议
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启东市汇龙小学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
致就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承包人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对质量保修范围的工程内容实行保修。
质量保修内容的保修期限可自行约定:保修期5年。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
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
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
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
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5.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审定价的3%。
5.2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质保期满5年且经使用单位及发包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
退还(扣除已发生的保修费用)(不计利息)。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附件2:
工程廉政协议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启东市汇龙小学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依法组织实施好市属重点工程建设,确保财政
资金的安全,保证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就启东市汇龙小学食堂及配电房屋面改造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要求特
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启东市建设市场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
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
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及时向对方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报告、申
诉、建议处理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不准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宴请、礼品、礼金、购物券、有价证券、各种回扣,以及高消费
娱乐活动;
2、不准向乙方报销通讯费、房租费、差旅费、餐费、娱乐费、风景名胜游览费、个人学习
费、技术服务咨询费等又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
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准让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介入乙方承担工程的施工或分包工程;
5、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乙方推销与工程有关的建筑材料、设备等,或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
为乙方谋取非法利益;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款项的申报、支付程序上故意刁难乙方,为已谋取私利。
第三条乙方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得为甲方或个人购置通讯工具、办公用品等;
5、不得与监理、设计单位相互串通,违反办事规程,损害甲方利益;
6、不得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或串通设计、监理等单位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
谋取非法利益。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
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
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通报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负责执行,接受社会以及双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经审计机关审计结束,结算完毕止。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盖章)(盖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二、现场人员 | 二、现场人员 | 二、现场人员 | 二、现场人员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右下角“平台”栏目--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或直接登录
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投标人身份登录后自行获取。
第六章图纸
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右下角“平台”栏目--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或直接登录
启东市限额以下智能交易平台投标人身份登录后自行获取。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本工程采用的计价规范
①工程量清单计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②本工程计价
依据《2014江苏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9江苏修缮建筑定额》、《2014江苏安装工
程计价定额》;③《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及相关的现行文件、规范;④苏建涵
价【2022】379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⑤苏建价
【2016】154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
通知》;⑥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
知》;⑦《启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2第4期)、建定(2022)17号文及市场价;⑧江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24号;⑨通建价[2021]62号文《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用计价办法的通知》;⑩其他现行相关文件。
二、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
本工程应按以下规范与标准执行(包括并不限于)。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
为准。
1、本工程图纸所要求执行的技术规范
2、其他地方、行业现行适用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等.
三、本工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
1、施工期间要注意周边环境,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减少对行人、车辆行驶
和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2、冬、雨季施工要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施工期间必须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设置交通防护、施工警示标志等设施。
4、工程的主要部位和特殊要求由建设、设计、监理三方讨论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实
施。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