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机务段授权零小物资采购(第四批)尼龙绳、毛毡胶条(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tzb-ty2024-hjw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齐磊1356519722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子彤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哈密机务段授权零小物资采购(第四批)尼龙绳、毛毡胶条(二次)

招标编号:WTZB-TY2024-HJW04

包件及中标人:

包件号

排序

中标候选人

尼龙绳、毛毡胶条(二次)

1

邢台特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

扬州市华达机务器材有限公司

1、公示期自20241113日至2024111619时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机务段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机辆路2

邮编:839001

联系人: 齐磊        

话:  0902-71214231356519722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人:蔡子彤

话:0991-7876627   578123531@qq.com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

    编:830026          

4异议人提起异议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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