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大厦基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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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新发展大厦基建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101-440604-04-01-62317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与澜石路交接西南面地块
2.2 项目概况:高新发展大厦基建工程,总用地面积2899.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205.05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7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75.70米。本项目总投资约18090.86万元。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570个日历天,从合同生效日期起至合同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包括以下阶段:
(1)设计工期:50个日历天,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并在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复后50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含修编),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2)施工工期:520个日历天,实际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以通过竣工验收后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本次招标范围为高新发展大厦基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招标人已委托的工作内容除外),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1设计:根据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根据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修订施工图、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相关报建配合、以及设计技术交底、各专项研究咨询、施工过程跟踪、工程设计变更、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设计工作及设计协调服务、设计总体管理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其中:土建装修工程包括主楼部分(商业裙楼和办公塔楼)土建及装饰工程、停车楼土建及装饰工程、出入口道闸升降设备、机械车位、地下室土建和装饰工程、人防地下室土建和装饰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五通一平、塔楼和裙楼外立面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地上部分和地下室区域的室内电气工程(含强电及防雷工程)、室内给排水及消防给水工程、消防自动报警工程、弱电工程、室内通风空调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人防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包括室外路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区路面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其他配套设施、燃气、油电、安防等配套设施、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即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综合管线设计、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请(含所需要的分析和检测)、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如设计变更等)、配合完成竣工图,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设计工作。
2.4.1.2施工: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按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及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缺陷期缺陷修复及保修、包工程保险、包竣工图编制等,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2.4.1.3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2.4.1.4其他:
2.4.1.4.1 造价文件编制:包括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4.1.4.2 报批报建:招标人委托中标人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相关报批、报建(含建设工程提前介入手续)工作、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等。中标人应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备案、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节能、绿色建筑、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应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招标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除了由招标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之外,其余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2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1823461.27元,其中: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099677.52元,投标报价折率上限为100%;
(2) 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129373873.84元,投标报价折率上限为100%;
(3)暂列金额为10349909.91元(不可竞争费用)。
2.5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部分:按设计费中标折率包干。
施工部分:按建安费中标折率,作综合单价包干(按审定的预算综合单价×工程建安费固定中标折率,作综合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及施工需要,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安工地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①或②或③其中一项有效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须以具有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cxpt.fssjz.cn/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4.6.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1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4.6.1.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1.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 5 月至 2021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1.4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4.6.2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4.6.2.1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6.2.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 5 月至 2021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3.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3.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3.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 5 月至 2021年 10 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3.6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4.6.4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2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4.1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 5 月至 2021年 10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拟派的上述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除外)均不能同时兼任。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7.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1 年 12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20号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16楼 |
邮编:528000 |
邮编:528000 |
联系人:程小姐 |
联系人:王先生、庞小姐 |
电话:0757-82124169 |
电话: 0757-83130918转8835或8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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