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61.7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annbz00431
预算金额261.77万元
招标公司庐江县乡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0551-82552139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工0551-87011304
中标公司安徽宜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61.7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BZ0043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日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宜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91号
投标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壹万柒仟柒佰柒拾柒元整(2617777.00元)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办理工程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回访合格止(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乡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9楼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551-825521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薛工
联系电话:0551-87011304
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0551-8701130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24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BZ0043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日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23日
庐江县土地整理及产业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乐桥镇、柯坦镇地块)监理服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宜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91号
投标金额:人民币贰佰陆拾壹万柒仟柒佰柒拾柒元整(2617777.00元)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办理工程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回访合格止(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乡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9楼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551-825521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薛工
联系电话:0551-87011304
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0551-8701130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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