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华基地车辆门系统智能检修产线项目工艺设备集成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元华基地车辆门系统智能检修产线项目工艺设备集成项目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406-510122-04-03-538020】FGQB-03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实施地点:川大路东延线与黄荆路东延线交叉路口西北。
2.2 招标范围:元华基地车辆门系统智能检修产线工艺设备集成项目主要为投资建设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车门检修生产线,具体包括轨道车辆车门检修生产线的设备集成设计、检修专用设备及其他生产用设备采购、组装、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供货、保险、仓储、装卸、安装、调试、培训以及竣工交验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及各检验、试验、 环评、安全评价、劳动卫生评价、验收(含消防及安全验收) 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具体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3 项目期限:项目期限共计2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暂定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700万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整车)维修项目业绩;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为: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1.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
3.1.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5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6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和成都轨道交通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1443)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轨道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396号
联 系 人:技术:曹女士 电话:028-86372049
商务:廖女士 电话:028-61638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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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
联 系 人:刘女士、李女士
电 话:028-86610077-5888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