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瓮安县五里街安置房物业用房装修及社区用房分隔等其他附属工程中标公示
金额
88.1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8.1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瓮安县第二建筑公司88.11万元
中标联系人杨林
公告正文
瓮安县五里街安置房物业用房装修及社区用房分隔等其他附属工程中标公示

瓮安县五里街安置房物业用房装修及社区用房分隔等其他附属工程

中标公示

招 标 人: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瓮安县五里街安置房物业用房装修及社区用房分隔等其他附属工程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瓮安县五里街安置房物业用房装修及社区用房分隔等其他附属工程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瓮安县第二建筑公司

投标报价:881131.72元

工期:90天

项目经理:杨林

第二中标候选人:瓮安县建筑三公司

投标报价:878469.85元

工期:90天

项目经理:唐大川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隆瑞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882010.98元

工期:90天

项目经理:吴寿星

公示期:2021年04月21日-2021年04月23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机构: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854-2916878

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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