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东方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道路黑烟车抓拍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6.4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jc2023-101
预算金额56.4万元
招标公司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25525017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898-653319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东方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道路黑烟车抓拍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C2023-101
项目名称:2023年东方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道路黑烟车抓拍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东方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道路黑烟车抓拍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项目,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分所等“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03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3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起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时须提供:(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2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公告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2、有关本项目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25525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
联系方式:黄工、0898-653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898-65331989
2023年东方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道路黑烟车抓拍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C2023-101
项目名称:2023年东方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道路黑烟车抓拍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3年东方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道路黑烟车抓拍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项目,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分所等“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03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3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起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时须提供:(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2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2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公告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2、有关本项目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25525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
联系方式:黄工、0898-653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898-6533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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