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涡阳县人民医院宣传文化展廊设计及制作安装一体服务澄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zc-2024-043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YZC-2024-043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涡阳县人民医院宣传文化展廊设计及制作安装一体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6日
二、澄清信息
1、澄清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澄清内容:
(1)原评分办法中:
项目分值
评审内容及标准
备注
案例和本项目设计方案(10分)
评审小组综合比较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效果图横向比较进行评分:
1、设计方案完整、创意新颖、空间布局完美,得10分;
2、设计方案完整、创意较好、空间布局较完好,得7分;
3、设计方案较完整、创意一般、空间布局一般,得4分;
4、设计方案不完善、创意一般、空间布局一般,得1分;
5、未提供设计方案,不得分。


现修改为:
项目分值
评审内容及标准
备注
成功案例和本项目设计方案
(10分)
评审小组综合比较各投标人提供的成功案例和本项目设计方案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效果图横向比较进行评分:
1、创意新颖、图文搭配科学、布局完美,得10分;
2、创意较好、图文搭配较好、布局较好,得7分;
3、创意一般、图文搭配一般、布局一般,得4分;
4、创意理念陈旧、图文搭配一般、布局不合理,得1分;
5、未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或未提供满三个案例图案的,不得分。


(2)因时间不足原因,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时,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文稿不再要求提供完整版文稿,但必须有一定的设计展示文稿。
(3)因评审因素有所调整,对针对本项目文稿的标注要求予以删除。
(4)参与报价单位的三个设计案例,须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同时递交,报名登记时提供的文稿不作为报价响应的材料使用。
3、澄清日期:2024年6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采购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涡阳县人民医院
地      址:涡阳县城关街道向阳大道189号 
联系部门:招标办
联系方式:0558-286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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