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31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 二类乙级或同时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0-31 10:45: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0
控制价(最高限价)0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信用分"
开标时间2022-10-31 10:45:00
开标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云顶北路842号)
开标方式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2{text-indent:21.0pt;}p.X3{text-align:left;}span.X3{font-size:9.0pt;}p.X4{text-align:center;}span.X4{font-size:9.0pt;}span.X8{font-size:9.0pt;}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省道213线紧急停车处提升改造及东寮中桥等桥梁维修处治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条款名称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补充以下内容:
10.35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涉及“近三年”或“近3年”均指本招标项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10.36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中3.5.1原条款修改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10.37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中3.5.8原条款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和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10.38本工程“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中“(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修改为“(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0.39本工程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3.5.1原条款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和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0.40删除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四、投标保证金中的银行保函格式内容。
10.4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四、投标保证金”节点提交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10.4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八、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中注第2点修改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及第3.5.5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0.43本项目投标文件不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中标后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10.44根据《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1号)文件,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正常使用。
10.45根据《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许函【2022】33号)文件,用于本项目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重新下载最新样式的电子注册证书,且未超出180天的使用时限,否则电子注册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记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10.46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将配合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组建打击围标、串标等涉黑行为专项工作组,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和相关侦查力量,对有组织的围标、串标等活动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测和打击。潜在投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协商报价或者规律性报价,不得从事其他围标、串标等涉黑活动。
10.4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修改为“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的“盖章证明”和“签字”,必须要盖单位物理公章不得用电子章代替,必须要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然后将签字、盖章后的原件扫描后加密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0.48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删除。
10.49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第6项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中“16.1.1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修改为:“合同期内不调价”。
10.50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考核及适用情况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结果适用情况表中的“普通国省道项目养护施工”类别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相应修改。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人信用分等级及信用分使用情况申请表》,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企业、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信用分为AA级、A级,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但不使用信用分的,则投标人企业、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信用分按B级填写,若投标人未如实填写,则招标人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0.5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及表格均删除,工程量清单另行提供。
10.52根据《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器迁移的通知》,自9月18日起,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通、水运、水利)网址变更为:http://120.41.36.88:9200/。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均相应修改。
10.5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路安【2022】6号)要求做好养护作业安全工作,特别是占道报批(报备)、严格按《作业区安全布控图例集》做好现场布控、按要求配置使用防撞缓冲车或养护作业警示车等,相关费视为已包含在本项目发包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10.54、中标人应派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满足安全相关要求的,将进行以下扣款:
(1)未配置、使用防撞缓冲车或养护作业警示车,扣款3000元/次;
(2)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含标志牌、锥标、爆闪灯、水马等),扣款100-1000元/次;
(3)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养护服,扣款100元/人次;
(4)占道施工时,现场未配置安全管控人员,扣款1000元/次;
(5)占道施工时未及时报备96300,扣款200元/次。以上扣款,从当期的计量款中直接扣除。
10.55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条款名称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10.31承诺函格式随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一同发布,详见附件 1 承诺函。
10.56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附录 6”中《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所列人员为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投标文件无需提供相应人员及相关证书,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对上述内容做出相应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附件 2 承诺函),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人:
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2年10月14日

招标代理机构:
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1
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及标段)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配备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并按照招标文件人员配备标准的要求,配备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不能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到位,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1.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0 天内需进场并做开工准备。项目经理应按招标人指定地点到岗驻点办公,专职负责本项目,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作息管理。在施工期间,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更换。如承包人因特殊原因需更换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则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同意后,才可更换,且变更人员必须是同等资历的,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罚款 10 万元/人•次从当次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更换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罚款 5 万元/人•次从当次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若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则承包人应承担违约 20 万元/人•次;擅自更换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则承 包人应承担违约金 10 万元/人•次。上述罚款均从当次工程款中扣除。
2.投标人中标后,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需到施工现场打卡,若施工期间离开施工现场或请假的,需获得发包人批准,迟到 1 个小时打卡(打卡时间与施工时间一致)或未打卡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次扣款 5000 元/人•次。上述罚款均从当次工程款中扣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2022 年 月 日
附件2
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及标段)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0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招标文件《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信息相关证书材料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招标人认为工程管理人员不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时,我司愿意无条件增加工程管理人员。若中标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2022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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