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卢氏县农业农村局卢氏县数字乡村示范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7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3-60
预算金额271万元
招标公司卢氏县农业畜牧局
招标联系人刘会芬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石琛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卢氏县数字乡村示范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3-60 | |||||||||||
2、项目名称:卢氏县数字乡村示范县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71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7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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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人: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2)、项目名称:卢氏县数字乡村示范县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3-60、LSGZ[2023]138-ZC098 (4)、采购内容:卢氏县数字乡村示范县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包含乡村一张图、数字孪生乡村治理模块、智慧党建模块、智慧屏、专业农业级飞防植保无人机及太阳能供电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采购金额:¥2710000.00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0)、交货地点:卢氏县 (11)、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总公司与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采购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近半年任意连续两个月); 3、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4、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开标时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供应商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 |||||||||||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mxgzjy.org/),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moreinfo.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8月0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8月0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时间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 3、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卢氏县西街二街坊62号 | |||||||||||
联系人:刘会芬 | |||||||||||
联系方式:1393988772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农贸市场20号楼 | |||||||||||
联系人:石琛 | |||||||||||
联系方式:198398283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会芬 | |||||||||||
联系方式:13939887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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