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光大银行科技研发中心合肥异地研发中心9层、13层装修工程候选人公示
金额
97.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lzc-31618424
预算金额97.9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光大银行科技研发中心合肥异地研发中心9层、13层装修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委托,就中国光大银行科技研发中心合肥异地研发中心9层、13层装修工程  (招标编号:WLZC-31618424)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92414时30分,在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科技研发中心合肥异地研发中心9层、13层装修工程

2、招标编号:WLZC-31618424

3、主要内容:中国光大银行科技研发中心合肥异地研发中心9层、13层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安徽省和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北侧静安新天地2幢S101

投标报价:人民币979823.00

公示期:自2024年929日至2024年108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与马鞍山路交口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586899、68164290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同步发布。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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