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提标改造(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正梅153294379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提标改造(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提标改造(三期)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投资【202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镇宁县
2.2 项目规模:灰飞规整塑形堆放7500立方米,灰飞整体覆盖2500平方米、地下水监测井场地平场、硬化600平方米、整治雨水排水沟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30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澄清与修改、清单等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提标改造(三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至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镇宁县春风十里15栋3单元21-1)。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卢正梅联系方式:15329437915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提标改造(三期)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投资【2020】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镇宁县
2.2 项目规模:灰飞规整塑形堆放7500立方米,灰飞整体覆盖2500平方米、地下水监测井场地平场、硬化600平方米、整治雨水排水沟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30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澄清与修改、清单等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镇宁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提标改造(三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至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镇宁县春风十里15栋3单元21-1)。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卢正梅联系方式:15329437915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元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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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镇宁县犀牛路 | 地址: | 镇宁县春风十里15栋3单元21-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付主任 | 联系人: | 卢正梅 |
电话: | 13908538388 | 电话: | 15329437915 |
手机号码: | 13908538388 | 手机号码: | 15329437915 |
传真: | /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支行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2404039009200102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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