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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中医药大学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39198
(三)预算金额:2,207,071.23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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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周期:15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15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130207.96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 暂列金额(元):0 承包范围:主要改造内容为对大学城校区教学区主干道路面进行改造,洗刨去原有沥青混凝土面层50mm厚,对原路面局部裂缝、坑槽及沉陷等病害处理后,重铺50m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路面标线,沿路的路沿石、路平石更换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对本工程相关的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及配合服务、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同时包括成品保护,垃圾外运(按广州市的相关规定进行清运)、清洗施工现场等全部内容,达到规范验收要求。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是 工程图纸:查看附件 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其他材料: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学城校区教学区主干道路面改造项目; 2.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 3.工程范围及规模:主要改造内容为对大学城校区教学区主干道路面进行改造,洗刨去原有沥青混凝土面层50mm厚,对原路面局部裂缝、坑槽及沉陷等病害处理后,重铺50m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路面标线,沿路的路沿石、路平石更换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对本工程相关的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及配合服务、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同时包括成品保护,垃圾外运(按广州市的相关规定进行清运)、清洗施工现场等全部内容,达到规范验收要求。 4.采购预算:人民币2207071.23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130207.96元。 5.建设工期:15日历天。 6.报价要求:本项目承包方式为施工专业承包。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工程性质、特点等要求,采取包施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环境卫生、包验收等。 7.施工要求:需保证按照本工程施工项目清单内容及采购人的改造要求施工,相关技术要求需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8.工程质量标准:项目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有关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及现行行业标准验收合格。 9.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0.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建设内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 11. 本项目不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需要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合格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供应商不得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书面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三、项目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2.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响应采购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承诺书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3.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4.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5.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6.供应商自行解决工人宿舍用地、食堂与生活设施等场地问题。 7.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减少对学校师生等进出人员的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并确保各方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施工区域内由于成交供应商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 8.安全文明施工:按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执行,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9.原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成交供应商施工,应采用可行的措施对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保护,如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修复,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干净。 10.成交供应商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夜间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1.工期要求和规定 11.1工期要求 (1)本项目工期为15日历天,具体起始时间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成交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缩短工期。其中雨天、节假日及因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工序颠倒造成的返工所耽误的工期,不能顺延。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可以顺延,要求工程能全部按期完成,按期完成不奖不罚。 11.2工期延误处罚 (1)因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若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迟一天扣罚合同价款0.2%,罚款合计不超过合同价款5%,结算时扣罚。 (2)若成交供应商不能将工期赶回,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有权单方终止该项工程的施工合同,并更换施工队伍。成交供应商工期延误给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造成的损失及赶工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的成交供应商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12.工程变更要求 (1)施工中,如果工程发生现场签证或设计变更,应经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确认并按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认可。 (2)所有工程变更应经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及监理单位核认才有效。 13.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风险 (1)施工期间人工费(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除外)、材料((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及其它主材(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及主材造价占总造价权重指定)除外))及机械台班价格上涨。 (2)施工期间主材市场价格上涨。 (3)在合同工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所有为达到在合同工期内完工所需的各种项目措施和费用。 14.除上述要求外,投标人还需根据以下资料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1)本项目施工图纸(另册) (2)工程量清单(另册) 15.工程竣工资料要求 (1)档案收集: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 (2)档案提交: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应向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及结算书一式四份提交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 16. 保修要求 (1)工程的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成交供应商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3)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通知后一天内赶到现场,3天内修复。 (4)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整个项目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成交供应商责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5)质保服务方式均为成交供应商上门维修,即由成交供应商派员到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本工程项目的质量保修金为结算审定价的3%。正常情况下,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采购预算及投标价格组成 1.1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用综合总价包干。采购预算作为其最高限价值,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需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未提供的报价则不予接受。 1.2项目预算说明 (1)项目按清单计价办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省市的有关规定。主要工程量依据委托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并结合项目实际施工情况确定。套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及其计价办法。 (2)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各专业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有关费率详见清单预算说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招标公告取值,在中标后专款专用。 (3)中标单位出现严重不平衡报价时,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保留调整单价的权利。本项目中标价为中标单位所报投标总价,中标价经确认无严重不平衡报价后作为合同价。 1.3投标价格应包括: (1)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2)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施工等全费用。投标价格包括: 1)合同范围内材料的采购、施工和安装、运输、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用、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2)施工中的相关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损耗、额外材料、材料检测费、局部设计费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5)供应商按本采购文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清单等资料,按照项目清单详细列出投标报价表。 2、报价方式:本项目实行综合总价包干,投标报价需附综合单价分析表,项目措施费包干。 3、★付款方式 (1)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价的30%,预付款不扣回,直接作为工程款; (2)进度款:工程完成60%时,支付合同价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方检测合格,如有)支付合同价30%。 (3)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手续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以最终审定结算价为准)的100%,结算款支付前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结算总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五、材料及设备供应要求 1.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材料。 2.采购供应的材料,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并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本项目使用的主要材料、饰面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确认符合项目要求后,方可订货使用。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有权拒用,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损失。 4.由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损失及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并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 5.投标范围之内工程所用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六、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管理及与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协调沟通,承诺全程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许可不得易人。 2、配备满足项目要求的各类专业人员和施工人员。项目经理、安全专职员、技术负责人应亲自管理施工全过程,施工中不得更换。 3、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书面或电话通知后的30分钟内须到达施工现场提供服务,特殊情况下应做到随叫随到。 4、成交供应商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遵守采购人(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有关规章制度。 6、成交供应商中标后立即与采购人联系,开始进场施工准备工作,合理部署施工计划,尽量减小对师生的影响。 7、成交供应商开工前在学校物业办理相关进场手续,并交纳不高于3万元的押金。 | 1 | 2,076,863.27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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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采用综合总价包干。采购预算作为其最高限价值,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需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未提供的报价则不予接受。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05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8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方老师 15626096925
采购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4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