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五河县头铺镇中央自然灾害(洪涝和干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kh20240507-重1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庞主席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科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工1720160795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HKH20240507-重1

二、项目名称:2024年五河县头铺镇中央自然灾害(洪涝和干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源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鹂岛路268号服贸区A区13-1343

成交金额:10.0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汽油动力抽水泵60台,单价800元/台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2024年五河县头铺镇中央自然灾害(洪涝和干旱)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水之力、濠浪

规格型号:170F、HL380

数量:汽油动力抽水泵60台、救援冲锋舟1艘等,具体详见附件。

单价:汽油动力抽水泵800元/台,救援冲锋舟13000元/艘,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贾作同(评审组长)、陈贵、庞志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电子邮箱在线提交至代理机构邮箱(121724272@qq.com)。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在线向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和安徽科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投诉(邮箱:121724272@qq.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五河县头铺镇人民政府

地址:蚌埠市五河县三零六省道北边

联系人:庞主席

联系方式:15855750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安徽科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金域蓝湾 49 号楼外铺 1-11/2-11商铺

联系人:许工

 话:172016079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采购代理人)、庞主席采购人代表)

电 话:1720160795315855750815

    邮 : 121724272@qq.com(邮件不得署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