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平台升级迭代服务采购项目 | 2022-02-08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江学院
乙方:福州校企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K[GK]2021012-1的闽江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平台升级迭代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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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203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成绩单管理平台升级迭代服务 | 本次升级迭代的功能中涉及的所有学生信息、教职工信息、院系信息、专业信息、班级信息、第二课堂活动信息、第二课堂证书认证信息等数据,均需要采取调用闽江学院现有“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平台接口的方式无缝对接等。 | 本次平台升级跌代需采用与学校现有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平台完全一致的技术方案,便于学生、教师、第二课堂管理人员以及学校管理人员的使用,易上手,可操作性强等。 | 1(套) | 可根据社会人才实际需求,创建和维护相应岗位并设置此岗位的各个能力维度的权重占比等。 | 4435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443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闽江学院;
4.3交付条件: 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技术和服务要求。 5.2满足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实行现场验收。 6.1.2中标人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并且预先提供验收标准,填写验收报告书,供双方最终确认使用。 6.1.3试运行:完成软件安装调试后,中标人应对软件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软件转入为期一周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中标人应向使用单位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使用单位同意后,使用单位和中标人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6.1.4最终验收:使用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中标人在使用单位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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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00%的合同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合同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软件正常运行一年后无质量及售后等问题(若在此期间出现违约和质量问题,甲方将视出现问题的轻重程度,从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直至完全扣除。)由中标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申请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在收到中标人的书面催款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补偿。。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 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 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1中标人应负责将系统所须各种软硬件设备、工具和材料按合同中规定的具体条款运送到用户要求的现场,负责系统的组合、安装、调试、试运行、系统开通,系统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整个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14.2由中标人负责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 14.3技术培训:负责提供所需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等进行技术培训(现场培训),使其对整套系统的各个方面都能熟悉掌握,并提供培训方案。 14.4技术资料: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运行、维护及管理有关的全套文件(含电子文档),至少应包括: (1)技术手册:包括安装、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 (2)辅助资料:包括管理维护手册、实训指导书、用户使用手册等; (3)其他认为必要的文件。 14.5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提供12个月免费维护,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免费提供技术响应。 14.6负责对学校的使用人员进行产品及系统的操作、管理维护、常用技术等免费技术培训,达到按操作规程独立操作使用,培训人员次数不少于3次。 14.7所投及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自行承担。 14.8交货时要求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学校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中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须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 14.9免费保修期结束后,在必要时对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每年收取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系统维护费用。 14.10交付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包括最终用户的培训,保证学校能够掌握相关的技术并独立进行系统维护。 14.11专用工具:交付时应向学校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 ,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4.12特殊工具:交付时应向学校提供系统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14.13备品备件:交付时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总价中。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闽江学院 | 乙方: | 福州校企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 住所: | 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7号福汽集团9楼 |
单位负责人: | 王宗华 | 单位负责人: | 史炳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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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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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83760473 |
联系方法: | 18605916060 |
开户银行: | 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 |
账号: | 1402020829600001755 | 账号: | 591905009910401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