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120400419
预算金额86.5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885192350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120400419
项目名称: 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劳务班组施工
建设单位:86.582345
招标条件
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劳务班组施工(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6.582345万元,招标人为;86.582345,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询价文件
范围 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劳务班组施工;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2-06 14:15
开标地点
“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 网址“https://cg.fygroup.com/”

其他
1.询价条件本项目采购代理单位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项目业主 连云港徐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对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劳务班组施工 进行公开询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2.2询价范围: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劳务班组施工,含土方作业、拖管、各类检查井及基础、光伏板及支架安装、电缆及箱变安装、桥架安装、涂料等劳务施工作业,具体详见控制价清单。2.3采购方式:询价。2.4项目控制价:865823.45元,控制价明细详见附件。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只需填报项目的下浮率,评委以该下浮率作为报价评审依据。合同签订时,执行该下浮率,合同单价按照采购人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1-下浮率)。注: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0%),即报价下浮率低于10%,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5工期:3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6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本公告要求。3.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3.3信誉要求:3.3.1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4.竞标报价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计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现场现状条件,以及项目实施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并根据本项目和供应商的自身情况,一次性地报出本项目详细地、完整地报价,相应措施费、其它费用等。报价应体现竞争,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并且所有的优惠必须综合体现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依据市场情况,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及自身管理情况等自主报价。4.1响应文件报价应包括项目清单或任务书所确定实施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其他附加费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扬尘治理费、降排水、场内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配合招标人完成检测的配合费用、相关手续办理费、措施项目费用增加等所有涉及项目推进的相关费用皆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除工程量根据图纸和清单计算规则按实计算以及根据甲方的相关变更签证单外,其余一律不予调整。报价应体现竞争,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并且所有的优惠必须综合体现在响应报价中。供应商依据施工期内人工、机械、材料、设备等市场情况,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及赶工抢工、交叉作业等措施以及自身管理情况等自主报价。4.2采购人的甲供材接收地点不限定在施工场地周边,徐圩新区范围内的周转运输由投标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4.3供应商在报价前自行安排勘察工程施工现场以充分了解任何影响成本价的情况,具体位置详见招标图纸,报价时充分考虑现场场地等因素,同时综合考虑现场多工种多队伍等共同交叉作业带来的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损失,后期综合单价和工期不因现场场地等因素而调整。中标后,不论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发生任何变化,或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调整造成项目分段实施,中标人应分段实施,工期顺延,不批准相关索赔,工程结算分段验收后分批次工程结算)。关于施工道路:各供应商需自行查看现场交通情况,因施工需要而补充铺设的临时道路(如抛填土石料、铺设钢板等)或采取的二次搬运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工期需各供应商自行考虑,另回填沉降需各供应商自行考虑。4.4供应商须勘察施工现场情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含甲供材垃圾)及生活垃圾由供应商自行处理,禁止随意乱跑乱埋或委托没有资质的单位和工人进行垃圾处理。4.5采购人不提供水源、电源接口, 具体接口情况由供应商现场自行考察自行考虑,作业期间食宿自理。4.6因施工可能会造成原有成品破坏的,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现场破坏及恢复费用,有关成品保护及恢复费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4.7清单工程量由采购人提供,施工中发生的制作、运输、安装损耗等应包括在响应文件报价内。按设计或施工方案规定发生的已完产品的保护费应包括在响应文件报价内。供应商应自行考虑非采购人所为八小时内的临时停水停电、环保噪音扰民、连续降雨、严重冰冻、大风、高温、节假日、市内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引起工效降低和民抚费用等;施工方案中的各种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措施增加费用以及为确保采购人要求的质量、工期发生的费用计入响应文件报价。4.8施工过程中与周围发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该费用应包含在竞标报价中。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9技术标中明确或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确定的相应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响应报价中,否则视同优惠。关于检验试验费: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检测有关的配合费用,包含原材料(包含甲供材)送检的车辆、配套人员等所涉及的所有材料检测配合费用,包括按现行规定及质监部门要求的对工程实体或有关材料、设备的检验、抽样检测费等以及环保检测的配合。检测单位必须经业主同意,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因供应商导致检测结果不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10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2日内购买保额大于18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施工进场前提供保单证明材料,如未足额购买,结算时将按保费双倍扣除。4.11所有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以及自身提供的材料等)的垂直运输费和二次搬运费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后期结算不予调整;4.12本项目要求工完场清,所有涉及的垃圾(含甲供材)由成交供应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清运处理(垃圾池自行砌筑),运输车辆需在徐圩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报备,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否则由采购人自行安排清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从结算款中扣除。4.1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产生的各种罚款,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14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现场各种迎检工作,由此造成的窝工或其他损失若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4.15需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与厂区其他施工单位交叉施工及施工降效的问题,配合采购人服从建设及监理单位统一管理。4.16所有甲供材料到场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接收并办理手续,遗失或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赔偿;所有甲供材的卸车费、水平垂直运输费、二次周转、仓储、看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同时须无条件配合过程当中的搬运;前道工序施工需满足后续施工工序的要求。所有甲供材的采保费、管理费等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领用的甲供材超过结算审计的工程量,超过结算部分的材料费用从投标人结算款中扣除。4.17供应商需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文明标准化台账资料和农民工实名制台账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配合总承包单位完成施工资料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4.18本项目因工作特殊,严禁55岁以上施工人员作业。4.19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变更指令单后,需在24小时内上报变更费用单,否则每次处罚1000元。4.20为避免违法套取工程款,本项目工人实名制工资发放不得高于当月已完工程量的70%。4.21本项目所有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等措施费综合在投标报价清单中,供应商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4.22供应商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或联系采购人共同踏勘现场;如不联系或不踏勘现场视为接受现场的现状条件,后期不得以场地条件等因素向采购人主张任何费用补偿。4.23供应商上报所有工程资料含结算资料、安全资料、农民工实名制资料、扬尘防治资料、消防资料、人防资料、绿色建筑节能资料等,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内,如因资料不合格,导致采购人经济及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4.24本工程含甲供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损耗参照江苏现行定额损耗计取。供应商在报送甲供材供应计划或施工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浪费及返工超过约定损耗率的,按照超损耗量乘以工程承包人实际采购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4.25其他事项:(1)投标人需安排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现场全程监护作业,如因特殊情况脱岗须经招标人现场负责人同意,并同时委派其他负责人现场管理监护,否则一经发现每次处罚投标人1000元;如投标人员上报的现场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或长期由其他人员代替,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需明确以上人员。(2)投保人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和过程资料,如因资料不合格导致工程竣工验收无法组织或档案资料无法交档,工程款不予支付;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损失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需及时清理道路泥浆或污染路面,不论造成污染的是投标人自身作业造成还是因招标人提供甲供材时造成,否则招标人有权请第三方单位进行清理,清理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服从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拒不执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每次罚款1000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5)配合总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实名制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人上访或讨薪,一经查实,对投标人每次处罚2000元。(6)所有现场作业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作业一经查处,每次处罚5000元。(7)注意周边环境设施设备、道路、绿化等的成品保护,如有损坏需及时恢复,如拒不恢复的,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所需费用从投标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处以每次5000元罚款。(8)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满足工期要求,如人员配备不足,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抢工,抢工费用从投标人工程款中双倍扣除。(9)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提前报甲供材需求计划,并安排专人接收甲供材并签字履行手续。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报甲供材计划或无专人接收办理手续导致的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窝工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规定执行。如被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处罚,招标人将双倍处罚投标人。(11)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可由招标人提供,但需收取押金,工程结束后由投标人统一返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也可由投标人自行采购,但规格样式质量等需满足招标人要求。(12)现场需当设临时围挡,甲方可提供部分围挡供投标人使用,但由投标人负责搬运、装卸、安装、归还入库等工作;如甲供围挡数量不足,剩余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自行采购并安装。(13)投标人需安排专职资料人员在岗履职,及时完成各项资料的报验和交档工作,所有的人工、耗材和相关协调等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如因资料原因造成项目验收或审计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本项目资料执行电力系统资料。4.26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单列,中标单位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至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缴纳此费用,此费用缴纳为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缴纳代理费须注明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汇款成功后发送回执单到1029539522@qq.com邮箱。代理费缴纳账户相关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205011047280000009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支行此费用缴纳为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报价应体现竞争,应包括所有的给予优惠的费用,并且所有的优惠必须综合体现在投标报价中。5.询价保证金5.1询价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形式5.2询价保证金的金额:RMB¥17000.00 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5.3收款人信息:户名: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支行 账号:32050110472800000210 询价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徐圩新区物流大道沿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劳务班组施工项目保证金(如字数过多可简写项目名称关键字)注意事项:①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询价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询价保证金无效。询价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询价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询价保证金的作重大偏差处理;②询价保证金的付方开户许可证中注明的开户行名称必须准确无误,如实际名称与开户许可证中注明的名称不一致请提前说明,否则采购人无法准确退还询价保证金。如有疑问请致电0518-82256052 联系确认,联系人:陈工 。③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5.4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①供应商在询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的;② 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③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④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⑤ 标中、标后被发现供应商存在围串标、出借(挂靠)资质、提供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6.履约保证金6.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形式;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6.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价的10% ; 6.3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同时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6.4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请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7.付款方式 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内已完工程价款的70%,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验收合格两年后付至最终审计金额的100%。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付款。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的,延迟付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国家税制改革或乙方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引发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 8.响应时间8.1询价公告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 2024 年 12月6日14:15,获取方式为: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 网址“https://cg.fygroup.com/”获取。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询价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自负。初次在“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8.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各供应商于2024 年 12月6日14:15 前将报价及相关资格文件上传至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注:潜在供应商应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询价公告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竞标损失自负。9.竞标文件的组成9.1询价响应函详见附件1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9.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9.4供应商承诺书附件49.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9.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69.7其他资料附件7注: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须连同报价(加盖公章)一并发上传至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10.发布公告的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方洋集团物资采购平台发布。11.评标入围条件及评标办法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0%),即报价下浮率低于10%,不再进行后续评审。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在报价未超过采购人期望值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11.1形式评审标准:11.1.1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11.1.2响应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11.1.3响应文件及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响应文件及有效报价(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文件的除外)11.2资格评审标准:符合“询价公告”第3条规定。11.3响应性评审标准:11.3.1符合“询价公告”内关于“采购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的规定。11.3.2其他要求:无下列情形,否则相应文件无效。(1)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公章;(2)响应文件中的响应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响应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谈判文件资格要求的;(5)响应文件递交时供应商代表与响应文件中授权委托代表不是同一人的;(6)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合作协议的;(7)在同一采购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谈判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谈判的;(8)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采购控制价;(9)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文件的除外;(10)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1)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谈判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2)响应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谈判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保证金的;(1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或未响应谈判文件推荐材料设备品牌的;(16)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的;(17)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8)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未能解密的;(1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0)以他人的名义参与谈判、串通参与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谈判的。(21)不同供应商从同一个供应商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谈判文件、上传响应文件且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其未参与恶意串通。(22)响应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12.开标、评标流程第一阶段:报价查看,评审开始;第二阶段:询价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竞标文件,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第三阶段:本项目原则上采取 二 轮报价,竞标文件中已有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第三轮及后续报价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项目和第二阶段评审的实际情况临时增加一轮报价,供应商需在第二轮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如有第二轮报价);第三轮及后续报价流程同第二轮报价(如有);第四阶段:询价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终报价确定成交单位。特别注意:请供应商自第一轮报价开始后至最后一轮报价结束前,持续关注报价开启通知(各轮报价开启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线上通知第二阶段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若未在某一轮次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视为放弃该轮次报价且无法参与下一轮及后续报价,但上一轮报价依然有效并作为最终定标依据。特别说明:①各供应商报价时需特别注意网上“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下浮率%”)。②如采购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不平衡报价,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整报价至合理报价。如拒不调整,采购人有权取消该单位本次投标资格。③如未达到采购人预期,采购人有权邀请供应商继续进行报价或取消本次采购重新组织采购。13. 联系方式采购人:连云港徐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F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18-82256126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联系人:徐工电话:1885192350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86.582345
地址:
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联系人:
李进斌
电话:
0518-822561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212室
联系人:
王馨悦
电话:
0518-82256052
电子邮件:
13425804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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