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龙光骏盈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溪路南侧、巷浦路西侧住宅用房项目高低压柜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苏州市龙光骏盈房地产有限公司已由昆行审核[202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龙光骏盈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龙光骏盈房地产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平高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溪路南侧、巷浦路西侧,规模:约530万元
标段名称:苏州市龙光骏盈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溪路南侧、巷浦路西侧住宅用房项目高低压柜物资采购
招标范围:苏州市龙光骏盈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花桥经济开发区花溪路南侧、巷浦路西侧住宅用房项目高低压柜物资采购
工期:1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外购外协元件组件(含智能组件、合并单元、状态检测等),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参加同一分标投标的;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货物制造商与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06日至2022年06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止,可以在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159号嘉登大厦18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每份伍佰元。并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原件(或公证件)须带至报名现场备查。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购买标书及参与相应投标。其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经第三方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证明其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承诺书:承诺本次资格申请审查书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内容真实有效;如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不良履行行为,经查证后,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标段均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投标人所投的同类设备或材料出现事故,事故原因查明前,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承诺书须严格按照上述格式承诺,上传的承诺书需加盖公章、公章需为红色);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人章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如投标单位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部或者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招标人有权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做否决投标处理;具有2021年之前(含2021年)苏州市区范围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及苏州供电公司通电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8日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159号嘉登大厦18楼;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当使用、纸质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218.4.45.172:8086/kssfzx/034006/ksCity_jyxx.html上发布
7.本项目为自行监管项目,电话:15312152516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龙光骏盈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花桥镇金洋路15号B2房3-43室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531215251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平高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嘉登大厦18楼
联 系 人:陆陈斌
电 话:18913554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