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公开选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000718118622230919186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2
公告正文
关于为【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公开选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2023-09-22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公开选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 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0007181186222309191864
项目规模
平方米(28005.3平方米)
所需服务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
服务内容 本项目拟对广铁法院审判业务大楼(建筑面28005.3㎡)包括但不限于对墙面、天花、地面、装饰板材、室内家具等进行除甲醛等有害气体的综合治理服务。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1、为保障本次治理服务使用的产品安全性,使用产品需具有安全性能的证明材料:
1)权威部门出具的甲醛去除率CMA报告,去除率须达到90%或以上。
2)权威部门出具的口服无毒无害检测CMA报告,检测结果必须达到实际无毒级。
3)权威部门出具的抗菌率检测CMA报告,抗菌率达到95%或以上。
4)权威部门皮肤测试无刺激性检测CMA报告,检测结果必须达到对皮肤无刺激性。
2、治理完成后,室内空气实际安全无毒、无异味、无二次污染、长期有效不反弹。同时,大幅度减低室内空气中的甲醛等有害物质的浓度,空气质量优于GB18883-2022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治理后如出现呕吐、过敏等人体不良反应,并证实是由于办公环境影响,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将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保留追究中标单位违约的权利。同时要求重新治理直至符合标准。
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须按照广东省相关行业的施工要求,做好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因操作不规范造成人员安全隐患或因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招标人设备故障、物品损坏、不按规定处置垃圾造成纠纷等不良后果及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治理完两周内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招标人指定的35个采样检测点进行两次空气质量检测并出具CMA认证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由中标人再次治理,再次检测,检测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
需同时符合所有选中资质子项
服务时限说明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服务时限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根据市场调研,以双方协商定价为准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3-09-22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09-2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