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镇市高山子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wm202405004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斌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旺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女士156416526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3
公告正文
北镇市高山子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NWM2024050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镇市高山子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北镇市高山子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镇市高山子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括:米面油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镇市高山子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镇市高山子镇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 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2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现场领取征集文件时须携 带以下材料(一式二份须加盖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 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 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旺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刘北村 223 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旺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刘北村 223号) 七、其他 1、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2、最高限制单价:采购品目基础价格的100%。 3、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镇市高山子镇中心小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镇市高山子镇中心小学 地 址:北镇市高山子镇中街 联系人:陈斌 电 话:1594166393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旺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刘北村 223号 联系人: 范女士 电 话: 15641652666 电子邮件: lnwmxmg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wy 讠 (签名) 管埋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1071100
返回顶部